近来,在网络中发现,很多散文小说的标题,一个劲地朝“色欲、肉欲、勾引、上床、奸淫、y*妇”等带“色”的字眼上挂单,很是勾人眼球!也许,但凡有“色”的东西,总是让人想入非非,总是让人想探进脑袋看个究竟,看个明白!
为什么这么多人想看“色”的东西?恐怕我是说不清的了。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对“色”的戒律,那是从人的思想起,到吃、穿、住、行止,无不把“色”划个界限!既然有了界限,有了法律的规定。那么,宣扬散布,渲染传播带“色”的东西,就必定要被制止。而被制止的“色”又是什么东西呢?
就我知道的而言,凡是在一部小说散文、影视作品中,只要有露骨描写性行为,性器官(医学和科学研究除外)的章节、片段,一律视为“色情”加以禁止!由此可知,“色情”就是专门细腻地描写,或演示性行为,性器官的章节和片段。当然,至于那些从事经营活动的卖淫场所,称为“色情场所”;那些用性作交换条件的行为,称为“色情交易”;那些用大量文字描写,或者用大量镜头演示性行为和性器官的文学作品与影视作品,称为“色情小说、色情电影”。如此等等,凡是沾有“色情”的,就必遭禁锢!
然而,为什么要把“色”和“情”组合成一个意思明了而又勾人魂魄的词呢?我没考证,也说不出一、二。但是,“色情”却是真实地存在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而被明令禁止!
说来也怪,中国大多数人就是如此,越是不想让你知道的东西,就越有人想弄个“明白”;越是禁止看的东西,越有人想弄到手看看;越是被注明为“色情”的,越有人要削尖脑袋钻进去窥视那个“色”到底如何是?……
明码实价的“色情小说、色情影视”是不敢公开发行和放映的了。可为了满足那些想看“色”的人需求。特别是那些想写,又怕冠于“色情”的禁锢,但又不愿意放弃勾人的“色”饵!于是,在“色情”边缘上做起了文章,打起擦边球,弄点“奸杀”、“上床”、“荡妇”、“偷情”等一系列带“色”的淫腥味作为标题,吊人胃口。也就是这一股淫腥味的扩散,使很多写手挖空心思地编排一些刺眼文字,勾人眼球!……
我无意间查阅了有些文学网站,很少有人使用“耀眼”的字眼,也很少有人在标题上牵强地填上“偷、奸、荡、嫖”等带“色”的文章。但是,这样的网站,那人气必然不旺,点击率也不高。甚至门庭清闲,连青苔也在悄悄地蔓延,悲乎?乐乎?……
现代人的想象力远乎于古人。特别是关于“色”系列词语的扩展,几乎到了登峰造极,炉火纯青的地步!用词之“当”,“妙”不可言;描写之“深”,淋漓至尽;情节之细,“滴水不漏”……。
如言是太露骨的“色情”文章,在编辑手里,那是断然过不了关的!
可偏偏有一些文章,本来其内容绝非“色情”!但是,作者就喜欢处心积虑地把文章标题弄点“色”的花边,让人心痒痒地怪难受!于是乎,大量的点击象雨点般朝作者身上泼来。阅完文章,有叫好的,有上当的;有称颂的,有鄙视的,不尽道来……。
如此文章,照说作者笔下功夫确实不错,内容创意新颖,情节扣人心弦。可为什么偏偏要在标题上整点“色”的花边去包装呢?令人颇为费解!
搜肠刮肚地思索半天,想来可能是一则:现在人们眼里看惯了传统的东西,已经不稀罕传统了。就如天天吃大白菜,顿顿喝咸菜荡,何不来点“荤”的开胃?二则:文章标题用点“色”包装,既没有露骨的描写色情内容,仅仅用了一个“色”字,也不违反法律规定,可谓是擦了“色”的边;三则:文章内容没有色情,光凭标题有个“淫”字,编辑也无可奈何,于是乎就可以顺其自然地登上大雅之堂而不被枪决;四则: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们对“色”的猎奇心理,也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们想看“色”究竟是什么东西的欲望。……
自从人类使用包装之日起,其包装品种、规格、式样五花八门,层出不尽。特别是现代的包装,除了传承传统的包装外,其包装的精致、美观、昂贵早跨越几个世纪。而包装的发展,远远超过过去的范畴!物品在包装,人也在包装,而为什么文学就不许包装了呢?
于是,文章的标题,理所当然地也囊括在包装之列。而且,着上“色”的外衣,更是花枝招展,百花斗艳,萧萧洒洒地登上文坛而五光十色!
说实话,一篇文章的好坏,从标题上可以看出倪端来。其原因就是:标题是文章的灵魂,是文章的总结,是文章内容的浓缩,是文章提炼的精华警句!……然而,硬生生地要添上一点“色”做什么?其目的昭然若揭,就是因为拥有了一定的读者市场,满足了人们看“色”的欲望,满足了……。
然也,吾语搪塞,呜呼,呜呼哀哉!
本文已被编辑[浪里白跳]于2007-12-12 12:14:55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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