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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的第三个故乡欢欢笑笑

发表于-2007年12月10日 晚上8:35评论-2条

安明天就要离开自贡去眉山定居了。临行前他请了丈夫和我及老邓、老周等几个好朋友吃饭。自贡是安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在这里他与在患难中结识、相知的张思结婚生子,相伴相携走过了十年风风雨雨的路程,在这里他与我丈夫一起艰难创业,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自贡不但是安的第二个妻子张思和第三个孩子的故乡,把她看成是安的第二个故乡也不为过。

安真正的故乡在广元。那里有他的养父养母及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四个兄弟姊妹。安至今不知道他的亲身父母是谁,也不知他们在何方,是否健在。他只听说自己是在两三个月大的时候被一对路过广元的夫妇送给了养父养母的,他还听说那对夫妇好像是红军。20岁的时候安与村中一漂亮的姑娘喜结良缘,不久便养育了两个儿子。25岁的时候,本在当地法院任书记员的安却不安于现有的工作,被“下海”潮冲击的他也决心借钱办厂创一番事业。最后却因生意失败而欠了几万元的债。为了躲债,也为了尽快还清债务,安来到了昆明打工。到昆明不到两年,妻子就来信说,乡亲们每个月都要到家里来催债,她不知道安什么时候能还得清那三万元的债务,她还说当地有一生意人愿为他们还债,前提是……安明白了,他说债由自己一个人来承担,我们离婚吧。

其时,安与因失恋来昆明打工的自贡姑娘张思也由普通朋友变成了同居关系。“同是天涯沦落人”人他们在相怜相惜中互相照顾、关心,一起起早贪黑地贩卖小菜、鸭子、泥鳅,度过了清寒又温暖的时光。安最终被张思的父母所接受而成了自贡的女婿。

96年的时候,安与我丈夫一起经营一家公司。善于跑业务又能吃苦、勤俭的他很受大家的好评,一家规模不大的公司让他俩经营得有声有色,在业内的声誉很高。后来,安被另外的朋友拉去宜宾做别的业务了,我丈夫的公司在整个行业不诚信的运作中生意日渐萧条,最后他竟与安一起到外地搞传销,识破骗局后,他们先后在一个月内脱身回到了自贡。

5年前我生下女儿后,张思和安来看过我后,张思就离开5岁的女儿到新疆打工去了。天各一方的两人渐渐地对彼此的感情能否不随时空的变化而保持当初的热度都无信心。都说“男人四十一枝花”,长得帅气,又在某小公司任厂长兼销售代表的安身边不乏追求者,连一些有钱的有夫之妇也向他暗送秋波。最后,安与来自贡跑业务的离婚女人余芳好上了。和张思,他们协议离了婚,女儿也送到了新疆去读书。

现在,余芳在眉山又买了套一百平米的新房,与余芳已领了结婚证的安就将离开这片留下他青春脚印的热土去第三任妻子的故乡生活了。当然,经过这些年的努力,他早已还清了在老家广元的欠款,大儿子前年也被他接到自贡学习技术,明年春天,大儿子也将去眉山找工作了。

愿安在眉山能安安稳稳、快快乐乐、顺顺利利地生活。对于朋友安来说,有家的地方就是故乡。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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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仙灵岛灵儿点评:

文笔细腻,感情较真挚,小说的味道浓了些,期待更好

文章评论共[2]个
他不爱俺-评论

!!at:2007年12月11日 凌晨3:47

欢欢笑笑-评论

谢谢光顾。at:2007年12月11日 下午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