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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其修远兮?古道漫漫

发表于-2007年12月10日 下午5:54评论-9条

这里双引号之“路”,乃指反腐之路。那么从此标题来看,煞是有了几分悲观之论调。尤其是一个个贪官污吏的纷纷落马,更彰显了反腐工作的赫赫功绩。而那一窝窝“硕鼠”被连锅端起,更诠释了反腐利剑的无坚不摧……毋容置疑,这是多么大快人心,让老百姓欢呼雀跃的事情啊!

然而,也就是在这全国上下齐反腐的浩大声势中,在人们谈“腐败”而咬牙切齿,谈“腐败”无不义愤填膺的今天……却似乎在某种程度上依然演绎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鬼把戏——某种程度上玩起了“擦边球”。这真是一件让人感到汗颜的事情。

这话怎么讲呢?也许用那些已经暴光的,已经水落石出的案例来进行说明没多大意思。还是拿一点儿实践中的东西来更显得实在些。

话说这某行政单位提拔了一名年轻的处级领导干部张三,张三上任后不久,便将两名与其有裙带关系的下属安排成了科级领导干部——当然,这便应验了“朝内有人好做官”这句话了。不过,这也倒不是什么一惊一乍的事情。且说这张三自打上任,由于年轻有魄力,又深得提拔他的“一把手”的极度喜爱(为什么会极度喜爱?那是没人晓得的事情),那一路义气风发之豪情——自当溢于言表,泛于行为。但谁知?这厮却是青春早熟,不谙于淑女寂寞,在单位卖地皮的过程中受贿3万余元。要说这3万元不多但也不少,关键问题是他所在的这一地区属于贫困地区。现在已无法查据当时当地的gdp是多少,只知道当时的房价是每平方1200元左右。所以,从这一情况来看那3万元应该还算是不少的。而这案子到相关部门后,前后晃荡了一年多,最终结果是:“免予刑事处罚”。现在呢,这张三依然是该单位国家公务员,白花花的银子依然笑呵呵地装进了腰包。只不过是处级领导的现任职务免了,而享受着与处级领导相同的待遇。

无独有偶,也就是在该单位又出现了蹊跷的事情。蹊跷之处在于:“非领导职务的职位”要实行公开“竞聘”,而真正的货真价实的“领导职位”只需贴出一张“公示榜”便搞掂。当然,贴不贴公示榜这也姑且不说,这也是无关紧要的事件。而更为蹊跷的是,该单位在某个时候又再搞这“活路”。谁知,按照这预定计划在这“公示榜”未贴出之前,单位发生了一件让“一把手”等上层领导很恼火的事情,并且“一把手”也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大发雷霆的发镖:“……,对此事要严加调查,对责任人要从重处罚。……等等。”谁知,事情已经查到即将水落石出(其实质已经水落石出了)之时,却从上面传来了“口谕”:“此事不用再查了,万一查出是本单位的人做的,那怎么处理?这是出于对职工的保护。”人们都信以为真。

没过几天,单位便贴出了“公示榜”,而榜上赫然列着“李四”的名字。其实人们都知道“那件事”是李四做的。这时,懵懵懂懂的人们才知道原来不让继续查下去的个中道道儿来。

现在,我们仅从上面的这种现象已经能够看出一丁半点儿的所谓道道儿来,玩的都是不愠不火的“擦边球”,无时无处地不创新着并与时俱进着……高,实在是高!

那么,为什么要将其界定为“擦边球”呢?因为它采取的是不偏不倚的策略。你说有问题吧,却似乎没有多大问题——因为在“清正”的牌子下按程序地操作着。说没问题吧,那明晃晃地却似乎有问题——因为“清正”牌子后面似乎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小九九。真所谓:“似是而非,似非而是”了。其实,现在没必要来分析上述所列举的看似鸡毛蒜皮的事情,而重要的是分析何以会有如此现象的存在与发生,况且是冠冕堂皇地。

首先,从“上面”来看:

第一,权利过于集中于某个人,这样很容易形成一手遮天的局面。虽然在各个单位都设置有数量不等的“x委会”,但由于行政级别的问题往往委员们又都隶属于“一把手”,也是受其领导的。某种程度上也实行什么“一票否决制”,但真正到了实践中呢?还是谁说了算?!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什么委会也只是“徒有虚名”。权力均衡且相互制约是否果真落实?那也不是随便可以妄加推测的。但,往往出现的局面是“一人说了算”。

第二,思想意识的蜕变。意识应该才是“根”的问题,只要意识出了问题,那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做?还有什么事情不敢做?当然,至于意识问题,这也并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的清的问题。不过你当真要说他们是意识有问题时,那家伙理由充足着呢——中华上下五千年也不就一个二百五“羊续”,华夏子孙也不过就一个假正经的“柳下惠”吗?!看,顿时说的你哑口无言。

第三,素质问题。在此不妨妄加进行推断一下,大凡有类似情况出现的,那往往是具有“xx文化程度”者居多,万不敢看其第一学历的。第一学历说不定会吓死你,也许是小学,也许是初中,也许是高中还尚未毕业。当然,文化程度的高低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人的素质高低,这一点是无可非议的。不是有一句话:知识不存在的地方,愚昧自命科学。没有相应的知识来决定论证自己的行为的可行性,那只能是睁着眼睛瞎干蛮干,胡干浑整了……

第四,心态问题。这是针对上述“第三”所说的,往往是这一类人心态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见不得别人的合理化建议,听不得别人提出的看法与意见,见不得别人在某些方面有胜过自己一筹的地方,等等。“宰相肚里能撑船”啊,小小的意见都是那么逆鳞刺耳呛脑——还撑什么船?!

第五,大凡此类人都有一定的侥幸心理,总怀揣着自己做的天衣无缝,做的神不知鬼不觉,作的水泼不进枪打不入……所以,这种侥幸心理往往也成了他们的始作俑者。同时,他们也更确信自己万不会东窗事发的。其实,他们犯了一个低级错误:即,夜路走多必撞鬼!况且,三尺之内有神灵。更何况是:天不藏奸,地不纳垢。真是玩着掩耳盗铃和自欺欺人的把戏。

其次,再来说说“下面”的问题。这下面的问题似乎已经没有什么好说的,总之已经是过惯了这种生活,习惯也便成了自然,自然了也就见怪不怪了,见怪不怪了也就熟视无睹了,熟视无睹了也就成约定俗成了,约定俗成了也就“潜规则”了……这是多么可怕的循环啊!尽管如此,还是勉强地说一点关于“下面”的罢。

第一,丧失了必要的勇气与信心。这勇气和信心乃在于没有和歪风邪气“叫真”的魄力和胆量,当然这与相应的体制有一定的关系。真有那么些许的人敢于“叫真”的什么检举揭发材料,谁知三转两转地便到了“上面”人的手里,这后果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即使有那么一丁半点的勇气或信心的话,面对着活生生的现实,也只能是象油灯里的油一样——慢慢地消耗殆尽而丧失了。

第二,责任心的缺失。往往在谈责任心的问题上,只是针对工作方面而言罢了。要知道,象上述如此之行为它所破坏的是国家相应的体制问题,正常的体制让他们践踏着扭曲着……难道这不是自己的失职?难道这仅仅是有关部门的责任?

第三,自保心态的作崇。当然,这是人的救生本能,人皆如此。为什么要“引火烧身”?为什么要把“莫须有”的罪名莫名其妙地冠加在自己身上?为什么别人都能过而自己不能过?为什么别人都不说而自己要说?等等。这太多的“为什么”——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将自己不推向“政治”漩涡的风口浪尖上。即,力保自己平安无事——平安就是福啊。

第四,麻木意识的形成。当然,这种所谓的“麻木”并非一朝一夕所形成,也并非其本身所固有,也并非一二个原因所致……而是由种种综合因素造就而成。也自然的,这种“麻木症”也并非一二济良药就能立竿见影地药到病除。因为,这种“麻木”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具有了民族性的特点,已经或多或少地附着于某些“看客”的心理上了。总之,袖手坐壁上观者居多,路见不平一声吼者却是“星星之火”般,但愿这“星星之火”能够燃起燎原之势。

第五,奴性心理的膨胀。君不见,那奴颜婢膝,阳奉阴违,拍须遛马,……,等等之奴性十足者还少了吗?一簇簇,一群群,一堆堆,……然则,要说这“奴性”吧,它无疑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使自己失去了自我,失去了做人的基本原则不说,更重要的是:使那些被簇拥者被恭维者被遛须者晕了眩了不知东南西北了,甚至不知道姓什名谁了,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更不知道什么肩上的责任抑或是使命了……长此以往,那单位就成了“家”了,家里的一切也就成了自己的了,家里的一切事务也就成了自己“说了算”了……可见,这奴性也并非是小儿科的事情。

最后,要说的就是居于上下面之外的相关部门。既然手握“尚方宝剑”,那么何妨不把它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第一,打破“告诉才处理”的格局。既然手握“尚方宝剑”,何不杀出一条血路来——也让腐败分子闻风丧胆屁滚尿流一把?!对于打击腐败这类祸国殃民的事情,没必要高悬宝剑坐高堂,等着“告诉者”一步三曲地一路喊冤三击鼓后才一声吆喝:升堂喽……这样不但某种程度上错失了取证的有利时机,同时也为腐败分子毁灭有关罪证提供了必要的时间。要知道,一般的腐败分子手下都会有拉马坠凳的爪牙,有摇旗呐喊的马仔,有通风报信的眼线……总之,有一套比较完整和健全的机构——并且为腐败这事而昼夜不停地运转着。而在这种情况下,说不定还未等“告诉者”一路喊冤过去,腐败者已经早已做出了相应的对策,甚至早已逃之夭夭了……所以,根本没必要坐等“告诉者”来告诉,而是主动走下堂来利剑出鞘斩妖魔……

第二,完善“告诉者”的保护体系。往往许多腐败案件都是通过检举揭发人或是受害人多次的“告诉”,甚至是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后,才如何如何了。即使是“告诉”,那么也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充分保护“告诉者”的人身利益与安全,让“告诉者”无后顾之忧。其实,广大人民群众每个人都是“告诉者”,然而实践中终有几人扮演着这样的角色,这无疑地是“后顾之忧”在作怪。所以,这无形之中便少了许多的“告诉者”,那么自然而然地是否还有些许的腐败案件依然隐藏或是潜伏在这“后顾之忧”的背面呢?

第三,“该出手时就出手”。在对待腐败问题上,只有原则,没有人情;只认法律,不搞裙带。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该杀头的绝不判死缓,该判无期的绝不判有期,该判实刑的绝不搞监外,该追究法律责任的绝不用行政处罚所代替,……总之,一句话:用法律这一把尺子量到底。该是几尺的就是几尺,该是几寸的就是几寸——绝无弹性可言!倘若在此问题上有优柔寡断的嫌疑,那么它的负面作用可能是现在所无法预料的。比如说,某某某贪污受贿了一个亿,理应杀头的却成了死缓,那家伙,便会有人蠢蠢欲动了:一个亿不用杀头,那咱搞个几千万的那不是一碟小菜?即使东窗事发了那是万不会被杀头掉脑袋的——只要留得青山在,还怕没柴烧?假如这东窗事未发的话,那自己不是白白地干吃净拿了!所以,该出手时是万不可手下留情或是心慈手软的。将心比心,君不见:那些腐败者谁人伸手拿钱或是鲸吞国库时心慈手软过?!

好了,絮絮叨叨了这么多,未免有些班门弄斧矫揉造作之嫌了。总之,问题说了这么多,那么不免有人要问及这解决问题的方法,抑或叫做对策吧。不过,说实话,不但没有什么方法也没有什么对策的。因为,此事国之大事是用不着我等小如蝼蚁之民在此指手划脚的,自有各路英雄豪杰激扬文字指点江山的。所以,也就免谈什么方法与对策了。

然而,这话又说回来却还是觉得有点想说什么的感觉。那么还是再胡言乱语一通罢。

首先,要说这腐败中的“擦边球”问题吧。不管它是不是擦不擦边的问题,也不管它穿着怎样华丽的外衣,总之,在本质上异曲同工——即,都是腐败。所以,对此部分的行为切不可等闲视之。倘如此,那真是按住了葫芦瓢又起——即,一边如火如荼地反腐,另一边的腐败却变着法儿地潜滋暗长着。真有些此消彼长的态势。所以,对待腐败问题,要一把扒下它的遮羞布来。

其次,对于腐败问题的彻底根除,也许在一定程度上仅靠相关部门的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可能略显单薄了点,而是要从上到下的,发动起最为广大的人民群众,共同建立起一道反腐“联合阵线”。让最为广大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进来,让他们在无任何后顾之忧的情况下,他们自当会见了腐败这只过街老鼠而挥拳喊打的。那么这老鼠自当也就没有了藏身之地,自当会自绝于广大人民群众面前。这岂不是一件人人拍手称快的事情?!

最后,建立完整完善的责任追究体制。现在很多腐败案件都存在着知情不举,知情不报的恶性循环现象。这就无形中助长了腐败者的嚣张气焰,同时也为腐败的滋生营造了必备的温床,他们能不逍遥自在地躺在温床上尽情享受吗?他们能不茹毛饮血生吞活剥吗?……因为,他们已经完全掌握了一般大众的心理,捏住了老百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软肋,把住了奴性十足者的命脉……之所以这样,他们才能得瑟着,张狂着,为所欲为着……也之所以是这样,那么是否有必要将这监督的责任机制进行必要的均衡,让这知情者也肩负起一定的责任,要追究他们的作为或是不作为的责任。让老百姓一双双充满正义的雪亮的眼睛,象一把把税利的刺刀——逼视着一个个心怀叵测的腐败者,让他们即使有孔也进不去,有缝也只能作无可奈何状。即便是他们有了一千一万个贼胆而偷偷强出手时,也会胆寒于老百姓一双双犀利的眼睛……

当然,这种责任追究制不仅仅是普通老百姓的事。其实相关部门也要真正负起责任来,不要等到“告诉”材料摞了几麻袋了还无动于衷,非得等到有关部门的指示后才作为之,这难道也不是一种不作为的现象吗?是不是也应该负起一定的责任?!

哎,就此打住吧。有关腐败问题反正大家都谈的多了,今日只是就某些腐败中的“擦边球”问题又借题发挥了这些苍白而无力的语言,仅当茶余饭后的消遣谝闲传罢了。当然,这也是野叟曝言之一孔之见尔,更无哗众取宠抑或是打肿脸冲胖子的叽叽歪歪说些危言耸听的摆不上桌面子的疯话。

总之,在对于腐败这个问题上,不管是潜藏于“后顾之忧”背后的,或是变着花样的“擦边球”——一句话,要对准其天灵盖,毫不手软地一棒子下去,将这只腐败的“落水狗”放倒撂翻。切不可掉以轻心或是大而话之,否则,腐败这块毒瘤不但不能予以有效的根除,反而会不断的漫延扩散……果真如此的话,那么,在反腐这个问题上只能用几个字来概括了:“路”漫漫其修远兮……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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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冰止乙醚点评:

制度的残缺和监督的无能是腐败滋生的肥沃土壤,除此,其他所有的因素都是次要。不根本改变制度,不真正实行权利监督,再花样的反腐都是小品——一笑了之。
文章分析透彻,很有见解。

鲁速点评:

本文从一个腐败案例说起,对“上面”、“下面”以及相关部门诸色人等的心理因素进行了深层次挖掘,对如何消除腐败现象作为精辟地分析。语言犀利,分析到位,是一篇不错的杂文。

文章评论共[9]个
dontbearer-评论

反腐工作是全人类的事情!腐败的滋生不仅党政的法律漏洞,还是广大民众的软弱都有关很大关联!
  【古道漫漫 回复】:其实民众很多时候也是身不由己。问好! [2007-12-11 19:08:04]at:2007年12月11日 上午10:06

邬海波-评论

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不除去,反腐等于一句空话。
  【古道漫漫 回复】:要剔除官本位思想,可能很难啊。“官本位思想”也是社会一大毒瘤! [2007-12-11 19:09:19]at:2007年12月11日 上午10:46

湘西南箫剑-评论

腐败已经是一道风景线,再反作用也不大,已经是一种商场“潜规则”了啊!
问好作者!
  【古道漫漫 回复】:腐败不除,祸国殃民!问好! [2007-12-11 19:10:03]at:2007年12月11日 中午12:16

林秋菊-评论

呵呵,好文!
  【古道漫漫 回复】:过奖了!问好! [2007-12-11 19:10:28]at:2007年12月11日 中午12:31

aailun-评论

作为政府一员,看到此文心情沉重。尤其是看到“路漫漫其修远兮”这个标题,更是让我与作者有同样的感受。但不是悲观,是沉重,更是一种责任。
  【古道漫漫 回复】:是啊,除了沉重依然是沉重……但这责任是我等能肩负的起的吗?问好! [2007-12-11 19:11:40]
  【aailun 回复】:记得任重而道远,这个词吗?那我们就从这个沉重去做吧.你应该比我先行了一步,因为你还把你所思所想写出来了.希望更多的人能从中反思从中受到启示. [2007-12-11 20:38:51]
  【古道漫漫 回复】:是啊,任重而道远……其实在现实中有很多事情,我等缺少的就是一种勇气和胆量…… [2007-12-11 21:06:43]
  【aailun 回复】:是的。有同样的感觉。看来我们都被固有的条条框框给磨圆了,有些事情本来不应该做的,结果却违心的做了。 [2007-12-12 9:53:40]
  【古道漫漫 回复】:违心——确实是这样!但有什么办法,终究捏死放活的权利不由我等自己所能左右的。很多时候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2007-12-12 10:02:42]
  【aailun 回复】:无可奈何花落去。你可能做得比我更好,还有一份自己,而我好象连自己都丢失了。 [2007-12-12 10:19:21]
  【古道漫漫 回复】:其实都差不多罢,当你觉得有一身的力气使不出来时,是一种什么感受? [2007-12-12 10:22:03]
  【aailun 回复】:你有什么感受呢?我好象自己什么都不是了. [2007-12-12 14:44:43]
  【古道漫漫 回复】:呵呵,也许没有那么严重,其实我们很多人已经没有了自我…… [2007-12-12 18:58:54]
  【aailun 回复】:看来你好象没有失去自我.太难得了. [2007-12-12 20:33:29]at:2007年12月11日 中午2:58

龙萍儿-评论

缺乏监督的权力是腐败滋生的土壤,中国的反腐工作任重道远。文章论述得很全面,问好作者。
  【古道漫漫 回复】:监督似乎有,但感觉不是那么回事……问好! [2007-12-11 19:12:56]at:2007年12月11日 下午4:03

谢一民-评论

还文章!学习了!~问好!
  【古道漫漫 回复】:谢谢关注。问好! [2007-12-12 10:03:09]at:2007年12月12日 清晨6:58

藤蔓居-评论

体制不改,一切难行。欣赏并问好作者。
  【古道漫漫 回复】:是啊,烦人的体制。谢谢先生关注。问好! [2007-12-12 10:13:10]at:2007年12月12日 上午10:10

十堰风云雨-评论

拜读过了,向你问好。at:2007年12月17日 凌晨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