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隔十年,再次提笔
十年前,我十八岁,那是有梦的年龄。
记得自打上小学三年级起,我的作文几乎每篇都是班上的范文。年级里的语文老师总喜欢把我的一些在他们看来比较好的文章拿到自己班上念给那时的学友听。初中时因为同样的缘故,我居然被一些同学称做“才女”。那时,我是语文老师的得意弟子,却又是数理化老师头疼的学生,君莫笑,我中学偏科很严重。我一直觉得我能去外地城市求学是因为运气好,真的。在我上学的那所中专学校,几乎女子居多,校园的文化氛围也不是特别浓。一到周末,当地的学生都回家了,学校里就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外地生了。因为不能经常回家,又没有其他有意义的活动,大多数时间,我都躲在时光的摇篮里看书写字,时不时有一些随笔或散文变成班报上的刻印铅字,在校园的角落飞来飞去。很高兴那个时候没太多的事做,所以我有机会练字写字,当我现在露一手比较流利的毛笔字时,很虚荣的看到一些惊诧的表情。
正规的学校生活在我十八岁那年结束了。工作,迷茫,怕黑,沉默,虚荣,恋爱,几乎占据了我全部的时间。小女子当年心比天高,自持琴棋书画都懂一点,跟别人是不一样的,尤其是听到某些人背后说我像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时,心里更有些得意了:不食人间烟火的,那是仙子。自此,很是自怜了好一阵子,陷在诗书里不能自拔。乡村的日子难免乏味,平时住在宿舍,面对狭小的屋子和空旷的院子,常常不由自主地发呆。没有琴,没有音乐,没有歌声,没有挑灯夜谈的对手,发呆的次数多了,就忘了指头怎样在琴键上跳跃,就忘了楚河汉界的故事,就忘了一些骨头里长出的画面……唐诗宋词里的字也逐渐模糊。人,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我想:我死了。死而复生后,礼上往来多了,人情俗事多了。唯一庆幸的是谈了一场清清白白的爱情,硬气地为爱情而结婚。
十年,眨眼就过去了,真的是“一晃十年”。人生不是秋千,晃来晃去还在老地方。十年里,工作变迁,历练出世故;几次搬家,之后终于有了自己的小窝;这两年除了工作,除了为学历奔忙,就是围绕儿子的尿布及吃喝拉撒打转,闲暇之余想得最多的就是好好睡一觉;房子买了,一到月末发工资了就先去银行报道。忙忙碌碌间,记不起梦从指间滑落的感觉。
儿子在幼儿园入托之后,我终于有时间奢侈地发呆了。发呆之余,看着满书柜蒙尘的书,用一把掸子轻轻拂过,惊觉:十年了,我远离自己钟爱的文字十年了!回思,记得最后真正写字的时候还是在十八岁那年!如今,看着镜中那个当了母亲的女子,依然青春的脸上却多了一些若有若无的线条,人也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了。人得活着,好好活着,在这个车水马龙的江湖里坚强地活着。我怎样活才算是好好活着呢?十年前,我的梦在文字里流淌,十年后,当我重新捧起这些沉睡了多年的书籍时,那种充实的满足的幸福感顿时弥漫全身,尤其现在这样的季节里,静谧的夜晚,着一袭暖被,在一盏明灯的陪伴下,接受书香的熏陶,真是再惬意不过了。我知道,不管是十年前还是十年后,我的梦一直在文字里,从来没走开。人总是在淡定的时候才会清醒地知道什么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人生能有几个十年?人生真正面临选择的时候也不多。不管自己是飘零的叶子还是扎根土壤的花,最适合我的,是用文字抒写一颗跳动的、火热的心以及一些行走的感觉,记录深沉的画面。
今年七月的时候,当我再次拿起笔开始写的时候,那忐忑的心如同丑媳妇初次见公婆一般,而那支笔也在不说话的事物面前颤抖起来。毕竟,我只是一个久不闻书味的粗糙的卑微的小女子。“东风似旧,向前度桃化,刘郎能记,花复认郎否?”十年对文字的生疏,真是想也不敢想。为了偿自己的夙愿,也只好关公门前耍大刀,摆弄一些自己拼凑的拙劣小字,望博得大家的指点,让我这个遗忘了文字的人在书香的河里拨云见日·
-全文完-
▷ 进入一品深蓝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