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是一朵美丽的紫罗兰,开在人生的花季。
一
我觉得我的青春是从14岁开始的,因为那年我结束了初中生活,升入了师范学校。我不懂青春该怎样定义,但我想我的青春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14岁那年,我轻而易举的跨过了黑色的六月,把平时熬夜苦读的同窗甩在身后,拿着一张师范学校的通知书,极不情愿的踏上了外出求学的无奈之路。
那个年月,师范是热门专业,考上师范,在旁人眼里,俨然就是走进了北大、清华。然而,又有谁知道我心中的不甘?我是想拼出个真正的北大的。但父命难违,那张薄薄的通知书切断了我通向北大的桥梁。
新生开学典礼上,头发花白的校长说,孩子们,你们本来都是北大、清华的好苗苗······
这句话叫我立即湿了眼眶,那个“本来”把我与梦想中的北大生生的隔离了。
于是,从14岁的9月份开始,我就享受起校长说的“干部待遇”---每月34·5元的生活津贴,并捧上了许多人梦寐以求而不得的铁饭碗。
在那个闭塞的乡村师范学校,我是年龄最小的,班上有个女同学大了我整整6岁,是连着参加了几年中考才考进来的,她总是说,小不点,你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天哪!
入学那天,我把衬衫下摆塞进牛仔裤,去离宿舍很远的锅炉房打水,一路引来无数目光,正纳闷,几个学姐指指点点说,你看那个女孩那样穿衣服。于是我环视四周,来来往往的女孩们还真的没有一个这样打扮的。但这样的衣着穿了几天后,我惊喜的发现,越来越多的女同学穿着五颜六色的衬衫,把下摆束进深蓝或浅蓝的牛仔裤里,像蝴蝶般飞来飞去,既婀娜多姿又帅气十足---这根本就是一道别致而迷人的风景线嘛!
入学的第二天,我难过的发现学校发给我的板凳跟我特相似---矮,但很结实,我坐上板凳够课桌实在是有点力不从心。发愁间,一高挑女孩说愿意跟我换换,真是谢天谢地,我终于坐上了像她一样高高瘦瘦有点营养不良的板凳,够课桌是不成问题了,但屁股下面老是唱歌,吱吱呀呀的,好生讨厌。这样坚持了半个学期,它就拖着病体进入了残疾行列,从那以后,我的屁股就与它那三条腿的残疾之身相依为命了。
喜欢音乐,也稍有天赋,于是每天出入教室与琴房之间,乐此不疲。琴房没有板凳,每每我夹着那三条腿的座子走在教室与琴房间的林荫道上,都有同学或老师忍俊不禁。直到有一次,我这道风景被校长发现,他才叫后勤人员换了个结实的给我,那时,离毕业就有一个学期了。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个三条腿的伙伴总是在我的记忆中闪现,叫人生出许多怀念的思绪来。
二
那三年中,伴随我最深刻的记忆是“饥饿”。学校的大锅饭质量之差是毋庸置疑的,这对于从不挑食的我并不是太难忍受,叫我受罪的是每顿饭都只吃个半饱。大家同在一个宿舍用餐,她们吃一个馒头就说饱了,而我两个下肚还感觉不到八分饱,但也不敢再吃,怕她们笑话。俗语说“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这样的恶性循环用在我吃饭上就成了“一顿吃不饱,顿顿吃不饱”。
一次我从家里来的时候,叫妈妈炒了点油茶,偷偷藏着柜子里,待晚上从琴房回来,她们都进入梦乡时,用开水冲了,填巴我那饿得咕咕乱叫的肚子,哎呀,那个香,那个美,真是难以形容。
我一直搞不懂为什么我那么容易饿,是我比她们小,正处于长身体的阶段,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后来终于明白,原来她们那是在减肥呢,在她们情窦初开的年龄,我根本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那时我们住的宿舍就是现在被列为文物古迹的“李家大院”。四合院终日不见阳光,阴冷潮湿,还常有老鼠出没。半夜里,它们在宿舍遛弯,有时爬到枕头上、被子上,还跟我的脸有过几次亲密接触,我感觉宿舍最浓的味道就是霉味和老鼠味,到家里我这样说的时候,邻居一位大爷说,那不就是渣滓洞吗?一位大婶笑的前仰后合,问,你们宿舍住几人?我说,不算老鼠,有12个。
老鼠这个东西,开始我不觉得有多可恶,但有一次它把一个女同学的脚后跟咬破了,她哭鼻子抹眼泪的,再提起老鼠就气得浑身颤抖。这该死的老鼠。
冬天的四合院很冷,湿冷湿冷的。学校没有暖气,给我们生火炉。火炉我很喜欢,比暖气浪漫多了,二三好友围炉而坐,烤点地瓜、花生什么的,别有一番情趣。让人发愁的是生炉子,礼拜天大家都回家,来了,第一件事就是生炉子。没有柴火,大家分头去找,校内校外都找遍了,还是收获甚微。后来不知道谁从窗棂上拽下一朵雕花,顿时,我们就都来了灵感,纷纷去拽,可怜那老一辈留下来的精巧绝伦的工艺就毁在我们这些坏蛋手里了。现在想起这事,真是有说不出的愧疚,但当时大家也不知道这个破四合院竟然是古迹啊!早知道,谁还会那样做?
三
陶行知先生说:“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但在师范学校,举目四望,找不到几个埋头学习的,大概大家都认为毕业后教小学生是不需要再提高学识的,最起码我这样认为。因此,每次考试我勉强及格就行。不过,现在想想,那三年时间,我还真算是没有白白度过。
我三年如一日的出入琴房,三九、三伏也不间断。听着指尖下的旋律流水般滑过,除了闭着眼睛陶醉其中,更多的是一种满足和成就感,而这只缘于我对音乐生命般的热爱,音乐也让我那三年寂寞苍白的青春有了一点点亮丽的色彩。
弹风琴着实不是件容易的事,脚要踩,手要弹;右手弹旋律,左手是和弦伴奏。初学者往往是管了脚就管不了手,好不容易手脚配合好了,但左手却笨的什么都干不了,老是跟着右手跑,就这样费劲的练上一段时间,终于可以弹奏一些短小的曲子了,像《卖报歌》啊,《小松树》啊。
毕业考试,音乐课考的是弹唱,大部分人都是会弹,也会唱,但弹了就不会唱,唱时又不会弹,这着实是件伤脑筋的事情,记得当时不少人急得哭呢。
我热衷的音乐却是父亲讨厌的东西,他一心要我练习书法,因为他喜欢写字,但写的不怎么好,就把愿望寄托在我身上。但那时我是不屑于写毛笔字的,每天的半小时写字时间,我常常偷着去练琴,气得书法老师说不出话。后来他想了个招,拜我为师,让我教他弹琴,条件是他每学会一个曲子,我要写一百个大字。谢天谢地啊,多亏了他这个招,现在我才能骄傲的站在讲台上对学生说,好好练字,字是人的第二张脸。
记得毕业时,书法老师说,你本是块写字的材料,好好培养可以做半个书法家的,只是你不喜欢,我也不能勉强。当时我是结结实实的后悔了,老师的儿子女儿都叫他教成少年书法家了,要是我······当时我真的想狠狠抽自己。
四
毕业了,大家互赠礼物,在留言册上写祝福。我们班的班长是个挺有意思的男生,他在每个女同学的册子上都写道:“桂花飘香的季节,我认识了一个美丽的女孩······。”每每想起,都叫人哑然失笑。
三年的时光一晃而过,我最好的朋友华和迎穿着校服,拉着我在学校的果园里照了一张照片,见证我们青涩的青春和美丽的过往。
离别是离不开眼泪的,但把同学们一个个送走,我却没有掉一滴泪。等到家就在附近的华送我上车,在车开动的那一瞬间,我泪如雨下,我明白,我的青春伴着车轮的滚动结束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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