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散里的聚,离里的归,失里的不忘,忘里的铭刻,又是什么?
——王安忆
回家的时候,末末坐在靠窗的地板上,用手圈住双腿,将头枕在膝上,有些酒醉过后的憔悴。大大的眼里写满空洞,我开门的声响并没能惊醒她梦游般的眼神。透过窗子,有阳光将她酒红色的长发映得有些妩媚,给她平添了几许柔弱。零乱的裙裾象她迷离的眼,丝丝缕缕的褶皱里都有夜的气息。
我收拾着她制造的一片狼藉,看着她日益瘦削的背影,心里只有深深的怜惜。而这份怜惜,却不能让他人知晓。这个在眼底长大的女子,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从身边走入我的心底。然而,很清醒地知道,我与她的距离,只能是永不能触及的遥远。
爱情到底是什么,如果只是伤害、纠缠,那些寻觅着爱情的人无益于作茧自缚。心甘情愿的躲入那茧里,死死地抱着破茧成蝶的梦想。然而,所有的茧都能“成蝶”吗?
〖一〗
末末将头靠在我的肩头,对我说:天哥,我喜欢你。
那时,末末软软的发,轻拂过我耳际,有些懒洋洋的微笑便向末末展开。
真的,我喜欢你。末末又说,头开始撤离我的肩膀。对那突然离开的柔软,心里有些隐隐的怅然若失。揉揉末末小脑袋上的短发,我仍然只是微笑。
那个傻傻的孩子,在阳光下微皱了鼻头,带着生气的表情离开我的视线。那些在风里纷飞的乱发,是末末留给我最倔犟的背影。
那一年,末末十八岁。而我,正在逃离一场婚姻,带着六岁的女儿,在一场不知未来的战争里挣扎。
末末是朋友非的女儿,因为最小,所以就取了“茉茉”。自打识字起,末末便自己简化了,倒也合了当初非的心意。便由她去了。
第一次见到末末,她仰着脸毫不犹豫的叫“天哥”。那满脸的稚气有着让人忍不住怜爱。我说:错了,叫天叔。然而她仍然固执的叫天哥。尽管非一再纠正。她仍然一直叫着天哥。她用清脆的童音告诉非,爸爸,他是哥哥。
末末用她小小的固执赢得了叫哥哥的权利。而我也只能揉揉她小脑袋上的黑发,无奈地投降。
并不会很经常的去看非,因为非在郊区,每一日的来往并不便利。只是偶尔想起便会去非家里,和他就着月光,在院子的葡萄架下谈天说地。而末末,总会乖巧的坐在一旁。间或会插上一句,天哥,你看流星。天哥,你看月亮。
〖二〗
时光的流逝一如往常的不紧不慢,而末末也在我不注意间一点点长大。小丫头见到我,仍然会用甜甜的声音叫天哥,只是再也没有儿时显露在神色里的欢快。倒有些忧郁在眉宇间流淌。看着末末眉目间隐隐的忧伤,我知道:那个固执的唤我天哥的孩子,已经长成一个有心事的女子。
而我,在那些时光里,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追求自己心仪的女子,谈了一场可以称得上刻骨铭心的恋爱,然后顺理成章的走进婚姻。原以为这样的婚姻,是年老时,坐着摇椅慢慢摇的浪漫开始,会一直不改初衷的走下去。无论她或者我。
妻子若梅是一个普通的小学老师。因为她的美丽,我们恋爱因此而显得有几分艰难。或许是因为我苦思冥想的那些“浪漫”经典,让若梅能在众多的追求者中选择了我,不知该说是我的幸或不幸?
婚后的生活被油盐柴米充斥着。并不充裕的工资,虽然不能说拮据,但随婚姻而来的孩子让彼此都开始有了倦怠,对生活延伸到对彼此。想起那句通俗的话语: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时的感觉虽然不是坟墓,但每每下班,开始对家有一种逃离的感觉。
若梅一日多过一日的埋怨,象不断衍生的杂草,那样快速的将爱情屏蔽。通向彼此的路途在一份看不到的遥远里不断延展。
最终,若梅斩钉截铁的告诉我:天杰,我无法再过这样的日子。你不能给我想要的幸福,离婚吧。看着女儿天真无邪的笑容。那份心疼是前所未有的真实,我知道若梅是那样的女子。说出来的时候,就是一切无可挽回了。
在我的强烈要求下,若梅放弃了对女儿的争夺。一场为期六年的婚姻解体,拿着那本法定解体的证书。牵着女儿的小手,回到没有若梅的怨言的家。寂静无边的淌在空荡里。五岁的女儿似懂非懂的看着我取下结婚时的合影。怯怯地问:爸爸,妈妈为什么不和我们一起回家?
面对年幼的女儿那样天真的询问,我居然无所适从,不知道该如何去回答。
〖三〗
独自一人带着女儿的生活,有自己想象不到的艰辛。那些日子总有些手忙脚乱的感觉,而女儿说得最多的话便是:妈妈不是这样的,妈妈是……一切全得按照若梅的方式,才能让女儿满意。有时面对女儿,会觉得身心俱疲。
那一段时光,感觉工作、生活着的自己,完全是机械的而没有太多思索的空间,来不及思索什么,已经倦极睡去。或许那些与尘世相依的琐碎,总在不断的将人生命中一些原本的东西磨平。几乎开始倦怠生命,那份灰色的时光,只有在偶尔回家里,看着女儿如花的笑靥,才会觉得有稍许的温暖。
那时,父母已经知晓我的情形,想着当初父母执着的反对。到今天的结局,让我本性里的倔犟,不想让父母来帮我分担那一刻生活的烦扰。只想让自己理顺这一段时光。那段时间,已经高中毕业,在家等录取通知书的末末,经常会过来帮我整理一下房间。并不多言,那个我眼里的孩子,已经长成一个体贴的女子。
每每看着末末有些忧郁的眼神,心里会有一些歉疚:我知道,那些年青的忧伤有几许是因我。在心底一直以为她只是孩子,便还是象从前那般,对她微笑。可是,那个曾经活泼的末末,在我的微笑里,努力伪装的笑容,也是那般拙劣。看得让人心痛不已。只是,生活秩序突然被打乱,已经自顾不暇,让我再也无法顾及其他,包括末末。
逐渐的走入良性循环的时候。才有时间整理自己的思绪,才注意到周围已经不一样的目光。爱情和婚姻,经历了,却终究没能说出什么,也无法去评判那些对错。生活着,已经不再去分析,再精细的分析,又能如何去预测婚姻的裂痕?再多的分析,终也只能再一次剥离了伤口,看鲜血曾经怎样流过。
熟悉的环境,总是不断地让自己想起曾经。夜深人静的时候,看着女儿熟睡的脸庞,听着她在梦里叫妈妈,那些旧事就会层层剥落,心,无比疼痛。感觉到自己的憔悴,熟悉的目光里那份怜悯让自己迫切想逃离。
我决定停薪留职,离开这个充满着曾经的熟悉里。虽然不知道自己将会在何处落脚,却仍然将所有的手续都办好,在一个夏天将至的黄昏,将女儿托付给父母。在父母有些不解的目光里,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整理了一些简单的衣物,坐上南下的列车,开始自己的逃离。
〖四〗
一个月后,仍然衣食无着的我,看着桌上那最后的一百元,听着窗外的嘈杂,居然感觉到一种身处大漠的荒凉。有绝望的感觉开始侵吞残存的自尊,不明白那多年的努力与经验,在这个南方的城市只是别人刻意隐藏,仍然会泄露在眼底的不屑。向来颇为自负的我,在历经了一个多月,努力无果的情况下,开始沉下来思索。那些往事,会和着夜色一遍遍在头脑里来回。
仍然会想起那些旧事,一些人、一些事,纷乱而无序,层叠了曾经的熟悉,袭击异地的炎凉。明白自己再也不能以一颗自负的心去求职。若还是按照以前的方式去求职,或许这个城市最终能给我的就是“失败”和“曾经来过”。
重新整理了求职简历,隐藏了自己的真实学历,拿了高中毕业证去一家工厂面试仓管。看完我填的求职申请,面试的主管见我单薄的身子,有些面露难色。或许是我的志在必得,让他最后给了我机会。因为我知道,如果再不找个容身之地,或许我该露宿街头了。
面对困境,我们常常需要的是置之死地后生,说着的时候往往已经云淡风轻,做着的时候却需要莫大的勇气,或许正因为那份不愿屈服,才让自己在异地他乡有了新的开始。此时想起,有一些轻叹就随风飘入旧事里。表情却已沉静如斯,事过境迁,如此而已。
熟悉一个新的环境一份新的工作,比自己想象的要快得多。困难,有时直面比想象容易得多。想起那句话:不为,则易者亦难矣,为之,则难者亦易矣。总是颠补不破的真理,生活常常就不断的验证着。
新的环境,新的开始,面对的全是新的面孔,新的工作。一切的工作方式、工作流程,乃至与人相处的方式都开始随之而改变。那些缠绵着的旧事,在那许多的“新”里,开始悄然远离。有些自己也不明了的远了。
一个月后,对于那份于我而言,太过简单的工作。便开始心生厌倦,那些收敛了的自负,又开始在心的深处滋长。有些倦怠于那每一天的简单重复,只是处于一个人地生疏的环境里,理智将一切躁动都压制了,开始学会享受一个人的时光。
〖五〗
偶尔与非联系,知道末末上了南方的一所大学,却没有刻意去问是哪一所。时光不紧不慢的向前走着,一个人的时光,面对着这座城市的繁华,已经逐渐失去了初来的惶恐,更多的只是漠然。因为漠然,就将所有的心思投入到工作里。一年后我坐在部门主管的办公室里,透过玻璃看窗外流连的阳光,目光仍然散淡而漠然。
那些心底里的暗伤,总在夜深人静里浮出水面。常常与家里联系,听着女儿稚气的嗓音,在电话那端唱歌,背诗。更倍觉尘世的无奈,那时,千万个念想都是与女儿在一起。只是更深的明白,若接了女儿来这座城市读书,那一份工资所剩便只能是寥寥无几。
日子便在这些纠缠与想念里走过,也有同事会好心的问起婚姻,我只是用结婚了打发。久了,倒也乐于一个人独守安静。一成不变的日子,似乎让时光也静止在某一个层面,感觉自己也成了机器。至到有一天末末的出现,才让我一成不变变成时时常新。
“天哥”一日下班,仍然顺着那条熟悉的路回到租住的小屋。却仿佛有熟悉的声音在唤我,下意识的抬头,夕阳下迎风而立的末末,正满脸犹疑的欣喜。头脑里还没有反应过来,已经被末末一手抓住,被牵到临街的小饭馆里,一边走一边笑着说:哈,天哥,我正饿着,想不到你就出现了。
突然的相逢,让我大脑一时恍惚,但看着末末那张笑得如此真切的脸。相信一切都是现实了,我们点了几个菜,菜还未来,末末便向我扔过来一连串的问号。我笑着说:怎么都大学生了,还一点都没变呀,也得一个个问呀。末末笑了笑,用手捋了捋了及腰的长发。这一刻才发现这个三年未见的小姑娘,已经将短短的男孩子头留成了飘逸长发。那份属于女性的妩媚,在她举手投足间就流溢了。
在心里万般的感叹,时光真的能改变许多东西。包括人包括事,包括一切的情感和依恋。看得出末末的处境尚不错。至少没有什么大的波折,这时,菜上来了,边吃边聊着一些别后事情。我简单的说了一下自己的境况。那些曾经的苦乐都轻描淡写,一笑而过。末末也不深究,那个倔犟而固执的孩子,已经长成一个善解人意的女子了。
问末末怎么会来这儿,末末笑着说,其实一直知道你在这座城市,但一直没有去问非我的确切地址。她坚信她有一天能碰上我,就象今天。我笑她的傻,却再也不会象当年一样,伸去手揉她的长发。只能笑笑了。那些记忆,突然间那般清晰。
〖六〗
见到了末末后,突然就感觉平白的忙碌起来。她总是有很多无法拒绝的理由,让我去陪她上图书馆,去书店,去公园,甚至去逛街。末末的理由简单而且理直气壮,你是我爸的朋友呀,你不照顾我照顾谁?我离家那么远,以前我们不见面,我的安全我自己负责了,现在我们见面了,我的安全你不负责谁负责?
无法拒绝,倒也打发了许多无聊时光。偶尔问起末末:丫头,什么时候带男朋友来给天哥看呀?末末一脸得意,保密,那属于个人隐私,我有权保持沉默。我听了也只是一笑而过。便在更多的时候劝末末,丫头,早点找个男朋友陪着吧,别成天让我陪。末末一听,柳眉倒竖,怎么,不乐意了?我马上投降,末末那张嘴可是得理不饶人的,最好的方法是不抵抗了。
一直也没有见过末末的男友,问得多了。末末不乐意了,天哥,是不是怕我嫁不出去?我爸还没催呢。一脸不耐烦状。追我的男孩子一大把,不用操心。看我一脸尴尬,末末手一挥,似乎眼前就是那“大把”的男孩子。忍不住就笑了,自此不再提。
渐渐的,末末找我的次数少了些。有很长一段时间末末没来找我,突然空闲下来,感觉时间那么空洞的流走,似乎在那份安静里少了许多自己已经习惯的东西。总会想起末末的笑,那样飞扬着青春灿烂的笑,那样带着孩子气淘气的笑,那样有着女人味柔美的笑。突然发现,那个一直以为是孩子的末末,已经在自己的心底留下了那么多的痕迹。
多日不见,竟然有些想念她了。或许是因为独在异乡,相逢一个曾经熟悉的女子。想念是必然了。一个星期天的早晨,躺在出租屋内,翻开手机里末末的号码,想打电话,却又不知说什么。于是发了条短消息过去:丫头,这么久也不来看天哥了,是不是忙着谈男朋友了?信息发出去许久,也没有回音。突然就感觉到一种迷茫,不知道如何去渡过这一天。浑身倦倦的,不想动弹。
〖七〗
“天哥,快下来!我们去放风筝!”大约半小时后,我仍然裹着毛毯,懒懒地躺在床上。楼下传来末末清脆的叫声。我忙起身,探头去望,末末拿了只鲜艳的蝴蝶风筝,仰着脑袋正向我的窗口叫。
“等我五分钟。”看见末末,似乎就看见了阳光在眼前铺陈了,我高声答道。
末末点头示意。我飞快的洗漱完毕,下楼的时候,末末见到我,满脸的阳光,一边笑一边说:不错,挺准时的,不多不少,五分钟。
我们一起坐了公交车去万绿园,早春的天气,放风筝的人不是很多。三三两两在草坪上散步的老人孩子似乎更多一些。末末试了好几次,风筝终于升上去。我站在一旁看末末在绿色的草坪里,象孩子似的欢笑,眼睛望着天空中的风筝,嘴里不时叫着“天哥,你看!”那时,就会想起很小的时候,她偎坐在我身边,说:天哥,你看月亮!
似乎只是昨天,却物是人非。能够再一次见到末末,见到她在我眼底如此快乐的笑颜,在心底有太多的感慨。却更多的是感动,不置一言,只是微笑地看着那个我眼前笑颜如花的女子。那个浑身充满着阳光的女子。让自己也忍不住随着她奔跑,忘了一切的尘世烦琐。
玩得累了,末末大叫我帮忙。我让她收了线坐一会。见她在大汗淋漓的模样,忍不住想用纸巾去帮她擦拭。却见她刹那间脸起红晕,我忙停下手,讪讪地将纸巾递给她,快擦擦,满脸是汗。我边转身边说,我去买瓶水。嗯。末末轻声应道。目光里有小小的失落。
买了水回来,和末末坐在绿色的草坪上,看天空风筝飞舞。边喝边聊一些不着边际的事,似乎彼此都在刻意回避什么。阳光慢慢的烈起来,我们去了阴凉处,吹着早春的风,感觉到一丝柔软的暖。末末仿佛在享受那份惬意,微眯着眼沉默着。我亦无语。
“天哥,总不成你这样过下去吧?”长久的沉默后,末末突然望着我说。瞬间有点手足无措,我喝了一口水掩饰着自己莫明的恐慌。淡淡地说:还能怎样?反正能把孩子顺利养大就好了。末末的眼里有着心疼,或许是我的错觉。我摇摇头,轻笑着说:别操心天哥,你自己呢,不也还没有男朋友。
末末定定地望着我,目光里有倔犟,有委屈,还有说不出的坚定。却没有再说一个字,那样无语的末末,让我慌乱不已,我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青草说:我们,也该去吃饭了。末末不言语,只是顺从的提着风筝随着我走出了公园。
吃过饭后,末末说累了想回学校休息。我们便在公交车站分手。各自向着自己的方向走远。回头看看末末,仍然靠在车站的广告牌边,不知道低头想些什么。
〖八〗
自那次后,末末似乎更忙碌了。我们的联系也仅止于偶尔的短消息,不过是,还好么?似乎轻描淡写的问着,云淡风轻地答着:还好!一切就已了然。
再见到末末已是盛夏了,末末没有回家,在离我住处不远的地方打暑期工。经常会在下班后,带了些菜,来我住处做饭。那时已经将长发染成酒红,直直的垂在肩头。
有一次和一个斯文的男孩一起过来,看他们一起走过来,感觉那样美好。末末清纯美好,男孩子清眉朗目。末末见到我,笑意很淡的介绍着,我同学,刘宇。这就是我常说的天哥,末末对男孩说道。男孩有一丝拘谨,伸出手来,也唤天哥。看得出,他对末末的那份用心。看到男孩子,我有一份欣慰,亦有一份说不出的无奈。但一切都只是在心底。
他们偶尔会一起过来,但末末总是一幅淡淡的模样。那个我曾经熟悉的孩子,此刻的心,竟然是我看不透的海洋了。那份海里,波动着怎样的心绪。我无从知晓。
末末来到租住的小屋,总是象回家一样熟悉的打理着家务。打扫卫生,洗菜做饭,很有点主人的味道,倒是让我这主人象客人一般了。每每烧菜,末末总会在小小的厨房里哼着歌愉快地忙碌着。偶尔,小丫头会感叹:这样的日子真好!能够做自己想做的。
而我和宇总会坐在地板上看电视,随意的聊着。有时也会说到末末,宇说,末末和他是大学同学。他追了末末两年了,却从来没有走近过。最近,也许是因为同在一个厂的原因,倒是经常在一块。但他也知道末末心里并不是他,但他肯定的说,末末从大学起,一直就没有走得很近的男友。
宇说,不知道末末的心思,就觉得自己还有希望。人总是如此,在很多的时候,总能给自己的行为找上许多的理由,让那些理由作为后盾,好心安理得的去做自己想做的。哪怕,结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却一定要坚持到最后。
渐渐的末末和宇来的次数多了起来。宇是个随和的孩子,很有上进心。看到他看末末的眼神,似乎就可以感觉到末末将来的幸福。可是末末似乎仍然是不快乐的。愈来愈少的欢笑,让那张年青的脸变得忧郁。甚至有些沧桑的味道。
〖九〗
短短的暑假很快就过去了,我仍然和以前一样上班下班,而末末也开始离享受她最后一年的大学生活了。偶尔会一起吃个饭,仍然会和宇一起来。只是那个曾经在我眼底欢笑的末末,在日渐消失,有的是一个有着满腹心事的女子。却不肯言说。
转眼毕业了,临毕业前夕,末末和其他的大学生一样,开始不停的投简历。如此,过了一段时间,总算听她说稍有眉目了,在一个企业做文案。公司在以前的学校不远,而宇也在那附近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于是,我在心底以为,他们的结局应该是彼此依靠,牵手走向幸福的彼岸。
那日下班,见到宇在屋外等我,我见到他的那一刻,眼里有说不出的颓丧。不用问,一定与末末有关。我将宇让进屋子里。给宇泡了一杯茶,从不抽烟的宇,却向我要了一根烟,在那一阵呛咳里,隔着烟雾。向我断断续续地说着。原来末末昨晚和他提出分手,他末末理由,末末却只说,她的心里早已容不下另一个人,从小,就等着自己长大,想成为那个人的新娘。
宇说着,眼底有太多的迷惘。他说,天哥,你说会是谁呢?为什么末末就不明白我的爱,我能够给她的是一生的幸福,一生的呵护。天哥,我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末末这般拒绝我,原来我不是没有对手,而是一个我连面也未曾见过的,永远也不会知道是谁?也就不可能获胜,这场感情,从一开始我就注定是输的那一个。而我,却还找许多的借口,拼命自欺的想象,让末末可以接受我。
他边说,被烟呛出了眼泪。我忍不住去抚他的背,他拼命忍住。用手背拭去腮边的泪,边说:天哥,不好意思。我静静地陪他坐着。我知道,这时,说什么也没有用,一切都需要他自己去调整。一直到天色黑下来,我还继续陪他坐在黑暗里,只是用手握紧他的手。男人的帮助,有时只需要心领神会的一握,便会彼此明了。
我们一起安静地等时间从身边溜走,也等伤痕从心上结痂。我望着那个被爱所伤的孩子,心底有怜惜,却也爱莫能助。因为我亦不明白末末心底的那人是谁?或者是一起长大的朋友,毕竟我对末末的了解也不是很多。她的生活我从来没有刻意去关注过。
〖十〗
末末很久没有和我联系,或者她也想一个人安静一段时间。没有过问她的原因,只是在心底替她担心。偶尔电话里问她,她也是绝口不提此事,我亦不好多问。总是很淡的问着,很淡地答着。突然觉得彼此都没有太多的话,经常会双方都顿下来,常常不知该说什么。就那样讪讪地说着再见。
时光在这样的尴尬的里,磕磕碰碰地向前了。我在一个月后,决定专程去看一下末末。在前一天约好了时间,第二日便和末末去了附近的小公园。
和她踏入公园,突然想起那年的春天,曾经在绿草坪上奔跑的末末,充满着青春活力,充满着欢乐和满足。可这一刻的末末,只感觉到一份淡然与平和,似乎一波平静的湖水。即使有风也只是起了微澜,瞬间便会平静如初。
不知道如何开口问及,只好装着无意地说着:宇来找过我。末末却只是淡淡的哦了一声,再无话。看那样子,若我不问,她亦不会再多说了。你们怎么了?我只得直截了当地问。我们不合适,我心里早就有了人选?末末很冷静,但很认真的回答。
宇是个不错的孩子。我说。是的,很优秀,可是不是我喜欢的。末末肯定的答到。他再也没有机会了?我有些替那个孩子惋惜。不是,我没法给自己机会,我怎么能给他机会?末末忧伤地看着我。眼底有一抹我看不懂的怅惘。
我不明白末末的话,却知道那个孩子不会有机会了。只能叹息着,无语的陪着末末随意的在大街上游走。身边是摩肩接踵的人群。
末末突然说:天哥,你说,人一生要和多少人错身而过,才会发现真爱?
我不知道。我坦然回答。
天哥,你说人的感情会改变吗?你相信天长地久的爱情吗?
人的感情会变的,天长地久的爱情也许只能出现在文字里,丫头。我伸出手去,摸了摸末末的头。
末末不再说话,只是静静地走着。是呀,人的一生要和那么多的人错身而过,谁知道碰上的那一个就是自己一生要等的人呢?或许会错,而这错,是否就是离婚或者分手。虽然不尽相同,其实每份感情开始和结局,都会有很多的理由,至少足够说服自己的借口。让自己有勇气去开始,也有勇气去结束。
可是人究竟要在感情里煎熬多久,才能懂得珍惜拥有的,而不是奢望“未得到”和“已失去”?人永远在这些怪圈里逗留,到最后,终已一生,也不能明了的,也不过一个“情”字。
〖十一〗
和末末信步走着,天色在不知觉间暗下来。街头的霓虹开始在视野里闪烁,那些悬在都市里属于夜的诱惑,在天色渐暗里,愈现深浓。晦暗不明的灯光里,有低迷颓废的音乐响起。感觉是泥足深陷里,不愿拨足的快乐着,就仿若躲在地底下的笑容,并没有阳光,只有苍白和绝望的容颜,笑只不过是一种惯性的表情,如此。
天哥,我们进去坐坐吧。末末突然在一家酒吧门口停下了,我欲言又止。却看着末末期待的眼神,就随着末末一起走进了酒吧。我们来得尚早,大厅里零星的散落着几个人。只有音乐在耳边炸响,咋一踏进去,有些改天换日的感觉。
和末末找了靠边的位置坐下,然后向服务员要了些小点心。末末却要了酒,我想说什么,却被末末的目光制止。天哥,就依我一次,好吗?末末看着走远的洒保,靠近我耳边说。因为音乐很吵,若不是近距离大声说话,根本无法听清。末末靠过来和我说话时,回头时,有一缕长发拂过我耳际,有一份痒痒的感觉。却是清晰的快乐。
末末不停地喝酒,不停地说话。从我们第一次见面开始,居然记得那般清晰。那些往事,在末末的描述里,生动鲜活地回来。末末说到高兴时便笑,说到难过时便会沉默一会。然后喝一口酒后,继续再说,我屡次阻止末末喝酒,末末便央求说,从小到大,她极少不听我的,这一次请让我依她一回,宠她一次。还说,也许这一生,就一次,等以后有嫂子了,就没机会了。说完,她拼命大笑,呛咳到流泪。
我不知道末末究竟怎么了,但还是心疼了这个从眼底长大的丫头。尽力劝阻着,原就不胜酒力的末末,不断的说,不断的喝。两三个小时后,就对我说:天哥,我头晕。结完帐,我几乎是搂着末末走出酒吧,打了车,回到租住的小屋。给末末擦了把脸,便放在我的床上,自己靠在床边。
末末乘着酒意,很快睡去,却并不安稳。不时在梦里叫我的名字,看着她挣扎的表情,哪怕在梦里,那样深的让我疼痛着。真想紧紧的拥住她,让她做回从前那个快乐的末末。可是,我知道我不能,不能让自己的自私,毁了末末一生的幸福。
倦极睡去,至第二日醒来,身上盖着毛毯。桌上有末末的纸条:天哥,也许重逢是错,天意也弄人!我知道那个孩子,陷入一场我们都无法开始的感情里。
然而,爱情便是如此,象罂粟一样。愈是艰难,却愈让人深陷,陷进去时,尚且不知。待清醒,已是泥足深陷,无力自拔了。
末末那张在梦里仍然纠结的脸,在这一张纸条后,显得那般清晰而让心底疼痛。却,那般无力。
〖十二〗
末末自那天清晨不声不响离开以后,象消失了一般。电话也一直是关机的状态,当我半个月后,再去她工作过的地方,却被那里的人告知,她早在半个月前就离开了这家公司,至于去了哪里,却没人知晓。只是走的时候,给人留下一封信,说也许会有人来找她,若有就将这封信交给那个人。
我接过信,看到末末娟秀的字迹。才确信她真的走了,拿着信,走在回去的路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恍惚。这条路见证了我和末末的重逢,此刻又见证了末末的无声离开。
孤独再一次袭来,异乡的风,在初秋里,也似乎带了冬的气息。在这一丝寒意里,阳光仍然象从前一样明媚,似乎那一切的寒冷,都只是错觉。关于重逢与离开,也只是生活里的一个错觉。
倚在路边的一棵树旁,展开末末的信,似乎看到末末满含着期待和忧郁的眼眸。
天哥:
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感情,真的是一个怪圈,兜兜转转终还是逃不过心底最初的念。只是兜了这些圈以后,已经知道你没有勇气开始,无论我如何再意,终只能是孤单。
天哥,爱情里有没有天长地久,其实有的。我相信,只有相信了,才会觉出爱的美好。相信并不一定就会有。可是我选择相信,因为只有相信,我才能让自己有勇气爱下去。一旦失去支撑,我不知道这单飞的蝶,如何越过沧海?
或者,从没有能够越过沧海的蝴蝶,而我,只不过是在海边逗留了片刻。天哥,我还可以这样叫你,似乎我还可以飞越,还可以这样离开。
拥有本是一种负累,放弃原是一种自在。若如此,不若放手,或许再见,已能谈笑自若,云淡风清地挥别。
不说再见,因为再见已不是此时的彼此,再见的是那一段沧桑的岁月和流年,这样艰难的吟唱,却只能将故事写在心上,留了一个淡淡的印痕。他年,已是旧尘,轻拂就会想起这份感情,若这初秋的叶,已经知道结局,却仍然在风里与枝纠缠,不肯离去,只为贪念那份不舍的相偎。
末末
看完末末的信,我静静地站在路边。突然觉得那些被末末提起的旧事,那般遥远。于我,都已是隔年的景。其实我们都在逃离,我逃离了婚姻,逃离了熟悉的环境,逃离了一场不能开始的爱恋,而末末也在我的逃离里,开始了逃离自己的心痛。生活着的彼此,在一次次逃离里,也许会回到原来的地方,只是,我们都还能回去么?
风很轻,却很冷。走在街头,第一次明白,为什么叫异乡。因为重逢与离别,都开始是迷乱的戏曲,从未曾编排,却在生活里上演。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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