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统统该死——杂议“丈夫拒绝签字,导致妻儿死亡”悲秋道人

发表于-2007年11月30日 中午1:56评论-60条

2007年11月21日,肖志军因为拒绝签字,导致其怀孕九个月的妻子最终因重症肺炎诱发心肺衰竭而死。北京市朝阳医院京西分院30多名医生流着泪,眼睁睁地看着本可挽救的产妇及其腹中的胎儿生生地离去。

事后,这名34岁的湖南衡阳籍男子在医院嚎啕大哭,他将这一责任推到医院身上,“我就是不签字,他们也可以做手术啊!”

这件事,在全社会引起巨大反响。一时间,有关“一个人的生命,不能完全取决于另外一个人的签字”、“特殊情况下,医院是否应该忽略法律限制勇于救死扶伤”、“现行医疗法律制度是否存在设计硬伤”等话题引起了强烈讨论,有各种各样的意见和看法。但我以为,这不仅仅是哪一些人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哪一个部门的问题,它更是全社会的问题。总而言之,谁也跑不脱,统统的该死!

医生该死

医生一直以来被人们称之为“白衣天使”,他们肩负着“救死扶伤”的责任和义务。正是因为他们的“冷漠”才导致了孕妇的死亡!

产妇死亡以后,医院及医生们大喊“冤枉”,他们认为他们已经尽力了。

不错!医院是根据病人的特殊情况,立即安排了他们欠费住院,并动员了所有力量,给予了积极的药物抢救及手术准备;产妇进院时虽然病情非常危急,但病人神志清楚,医生依法对病人及病人家属反复多次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告知义务;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出面协调;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协助处理。就因为肖志军不签字,医院及医生们的“尽力”变得毫无用处了!

问题是,家属不签字自有他不签字的理由啊,你能强迫他吗?

他说:“我们是来看感冒的,不是来生孩子的,还有一个月才会生孩子。”、“她就是得了感冒,感冒治治就好了,她自己能生。”

你看他的理由多么简单而又合理!为什么就没有人能够理解呢?在在场的那么多医生、护士、住院病人及家属的轮番劝说,甚至威逼利诱下,肖志军始终愚蠢而又顽固地坚持着他自己的“正确”意见,他容易吗?!

然而,医院及医生也有解释的理由。

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明文规定,手术和其他一些特殊治疗,必须征得患者的同意,应当取得患者或者家属的签字,这里说的是必须、应当!没有说可以或者可能。

医院跟患者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合同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假如说患者不同意接受这种治疗的话,医院是不可能强制给他做治疗的,这是违反《合同法》的,也违反现行的有关医疗的法律法规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件的第33条规定,因为患者的原因贻误治疗,导致不良后果的不构成医疗事故。

你看医院是不是还振振有词啊?

可医生们,你们知不知道,你们是“白衣天使”啊!

“天使和魔鬼的最大区别在于,魔鬼千方百计只想叫人死,而天使则千方百计只想叫人活,而且活得更好更有劲更快乐,他给人希望勇气还有爱。”

我想问的是:作为天使,你“千方百计”了吗?

没有!显然没有!他们在面对随时有可能死去的生命时,考虑得更多的是他们自己行动的合法性,是他们本身的得失及安危!

冷漠!无情!简直是白衣“杀手”!

医生,你怕什么呢?让我来给你揭出来吧!

病人不同意,家属不签字,医生就不能做手术。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医院强行给她做了剖腹产,即使这母子被救活过来了,病人和家属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说医院违反她本人的意愿,对她实施了伤害:把她的肚子划开了,子[gong]剖开了。医院一定会说,不剖腹产她一定会死的。但是问题就在于,医院拿什么来证明不剖腹产她一定会死呢?既然是不可证明,那就没有哪个医务人员敢做这个手术,一旦做了你就有可能面临着被起诉,这是其一;其二是,如果不经病人及家属同意强行手术,万一手术失败造成孕妇和胎儿有一个没有抢救过来,或都没有抢救过来,那么,你同样也会面临“故意杀人”的指控!

不错!站在医生的角度来这样分析似乎很有道理。但关键是,你是“白衣天使”啊!你肩负有救死扶伤的崇高使命。如果没有病人及家属签字,你做了手术,救贫贱母子于危难,那你不是积了大德了吗?“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你救两人性命,一下子就造了十四级浮屠,多花算!况且,即使病人及家属不理解,硬要说你把她的肚子划开了,子[gong]剖开了,给她造成了伤害,那也不假呀,无非是赖掉你几千万把元钱的住院费,或再让你赔点钱而已!再说你们医院又不是没有钱!平时你赚钱的时候,都听你的,你说一就不二,怎么到关键的时候,让你出点“血”你就会死人啊!还说有好多医务人员都哭了呢,还好意思哭!猫哭老鼠,假慈悲!

我们知道,如果没有病人及家属签字,要求医生采取手术来“治病救人,实行人道主义”,要是万一手术失败母子双亡,那肯定是要打官司的,当然于医生不利:你强行开刀没有法律依据,法律不帮你;人家人财两空,家里又穷,正好可以借此发个小财,不会放过你;社会舆论同情弱者,加上你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已经泛滥,不会原谅你……

但这也不至于要你的命啊!只不过是让你赔钱消灾而已!顶多大不了,院长坐牢,医生关监,总比人家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要强,你说是不是?

况且,即使全世界的人不理解、不帮你,还有上帝啊。上帝会对你说:“孩子,你被赦免了,回家吧!”由此观之,这完全是医院及医生冷血、不作为所造成的悲剧!

所以医生该死。

姓肖的肖志军该死

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是你事实上的妻子啊!那肚子里正处于生死边缘的是你的亲生骨肉啊!你为什么就不能聪明一些、理智一些?

是啊!你不信任医院,医院里有太多的黑幕,医院也许曾经让你吃尽了苦头。但在生死攸关的时刻,你还得依靠他们!试想,你不相信他们,不依靠他们,你又能依靠谁?你要知道,在这个时候,只有他们可以救得了你,即使他们要吃你的肉、喝你的血,你也是无可奈何的,谁叫你要得病,要有求于他们呢?

当然,你的妻子在清醒的时候也是和你一样的态度:拒绝开刀。对于她的死,她自己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于是你就可以堂而皇之地继续拒绝。而相反,如果医院从人道出发,在你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做了手术,则不论手术成功或失败,你都有理由向医院索赔。医生要不要坐牢,暂且不管,但至少医院得赔上你一大笔钱,那么这个时候,你就发了!

所以说肖志军,你可能一点儿都不蠢,你很会保护自己耶!你为什么不签字只有你自己知道。当然,也有可能你说的“怕影响生二胎,以为是感冒,医疗费问题,个人愚昧”等理由是真的。

法律不追究你的责任了!

可是,因为你不但不能给你爱的人以生活上的富足,精神上的安慰,甚至于在她生死攸关的时刻,你也不能为她做出果敢而正确的决断,导致你爱的人枉送性命。据此可以断定,你不具备爱的能力,不具备爱的资格,甚至你不具备做人的基本条件。我相信,以后没有哪个愚蠢的女人会嫁给你了,你去死吧!你这样的人活在世上已经失去了意义,你虽然可怜,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没有人会同情你的。

因为你该死,所以你该死!

“肉食者”该死!

“肉食者”,就是医疗卫生政策的制定者,医药卫生事业的管理者。

自从毛主[xi]领导中国人民翻身得解放以来,我们的国家和政府,无论他多么贫困,都在致力于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几十年来,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及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那时候的医患关系远不像现在这样紧张,很少有患者因为不信任医院或医生而发生如此严重的事件。

现在国民经济发展了,gdp增加了,国家有钱了,卫星上了天,嫦娥奔了月……偏偏却在这个时候,把医疗卫生事业全部推向了市场,让它去牟利。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医院必然要从病人身上来寻找利益的突破口。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病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必然会损害到患者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信任。

医生也是人,他们有知识、有文化,他们比其它行业甚至要付出更多的辛劳;他们要吃饭、要养家、要生活得更好——与所有其它行业的从业人员一样,他们也有七情六欲。社会上各行各业的人,他们的素质可能会良莠不齐,同样不可避免地,医疗行业也有可能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情况。为什么他们为了生活得更好,就能做个普通的人,而医务人员就非得要做个“天使”呢?

正是因为政府的不作为,或错误地作为,使今天大部分爱岗敬业的医务人员、千千万万真正的“天使”,在社会上失去了信任,在道德上失去了公正,没有得到他们应该得到的礼遇。

所以,“肉食者”该死。

媒体该死

目前的社会舆论和宣传环境不利于医务人员的生存,从而普遍地导致医务人员滋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医务人员当然不愿意冒风险去抢救她的生命。即使你出于好心,可能结果会非常糟糕。现在很多的见义勇为,最后被人反咬一口,这样的事情非常多。

医患关系互相的不信任,阻碍了医学的发展,很多先进的治疗方案和措施,因为有较大的风险,很多大夫都不敢去做。这其中,有相当多的原因是媒体对于负面的消息报道得过多,而对医务界的先进人物、先进事件宣传的太少——虽然现实中确实发生了个别医务人员的一些恶劣事件,包括过渡医疗、甚至医疗欺诈。

更有甚者,他们为了制造新闻效果、产生轰动效应、提高他们媒体的知名度——归根结底为了他们口袋里多捞钱,一旦发现哪里出了医疗纠纷,就像是逐臭的苍蝇,兴奋地看着一些病人或病人家属大闹医院、向医院漫天要价而不阻止,肆无忌惮地为紧张的医患关系推波助澜。

将所有的矛头指向医院,对治病救人的医务人员进行无情的鞑伐,导致了医患关系的日渐紧张,最终吃亏的还是病人:无论干什么都得让病人签字,本来一个极小的操作,医生为了保护自己,也不得不跟病人说得很严重,给病人及家属带来了许多不必要的精神压力及经济负担。在这方面,极少数病人及家属有责任,但更重要的是媒体的责任。

所以媒体该死。

死者李丽云的父母该死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她的父母竟能在八五年之后接二连三的生那么多孩子!孩子生得多,家里又穷,所以教育不成功。女儿离家出走三年多,竟然不去把她找回来!天下哪有这样的父母?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严,严而不得法,孩子的命运怎么可能会好?

如果她的父母亲只生一个孩子,那么他们的独生女儿离家出走后,他们会不出去寻找吗?当孩子以死相逼的时候,他们还会反对孩子的婚姻恋爱自由吗?

如果她的父母尽到了职责,给予了她所需要的爱,给予了她家的温暖和忠诚的理解,我想,她一是有可能不会离家出走这么久;二是与人结婚了不会不让家人知道;三是即使得了急病需要做抉择,也会在第一时间通知父母……那么,李丽云这对母子的死亡就完全可以避免了。

她的父母亲没有尽到父母亲应尽的责任

所以该死。

尸位素餐的计生干部该死

计划生育是国策,这个口号喊了几十年。超计划生育、无计划生育,应该是个严抓共管、一票否决的严重问题。而她的父母亲竟然可以生三个孩子!不知道当地的计生部门是如何管理的?

肖志军与死者非婚同居,怀孕达八、九月之久,就没有计划生育部门发现、干预、监管、指导?就没有人为她们供孕期保健及服务?就因为他们是打工者,难道他们不是人吗?

拿国家的俸禄,不为国家做事,不为民解困,尸位素餐!

所以他们该死。

不明真相,乱发议论的人该死

伟人毛泽东说: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我发现许多人就最喜欢乱发议论,不明真相,道听途说,一知半解就急于发表“高见”。

他不看报纸,不看电视,不了解最起码的事实,他也可以不负责任地质问:“医院为什么见死不救?为什么不通知家属?为什么不报警?”

对有关法律知识一无所知,他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是医生的冷漠杀人!医院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时起码的常识!”

居然还有很多人相信肖志军的那句话:“就是我不签字,你至少可以先救人啊!”

“至少可以先救人啊!”说得多么轻巧!是啊,那些医生、护士、院长、专家们都是傻子,比你还傻的傻子,不知道要救人!他们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傻到只会哭!

可是,医生们为什么要哭?人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哭?他们是感觉到孤立无助、无可奈何啊!毫无疑问,经过孕妇不治身亡这个事件,这群伟大的“白衣天使”们,他们的精神受到了巨大的创伤!谁来给他们精神抚慰?谁来给他们赔偿精神损失?

没有!根本没有!白日做梦都不可能有!有的只有无情的责备!

造成目前这种状况,可以说这些不负责任的乱发议论,也起了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所以也该死。

我也该死

我既是医生,对有关真相并非亲身经历,也在这里大发议论。

所以,我罪该万死。

结论

出事了,死人了,剩下的就想钱了。起诉吧!炒作吧!一些人会失去,一些人会得到,生命永远不可以重来!但我知道,现在的医院是的确黑,黑到看不见天日!所以,最后我要振臂一呼,号召大家齐心协力,索赔!索赔!索赔!将索赔进行到底!

有理的索赔!

无理的索赔!

有钱看病不满意的索赔!

无钱就医出了状况的更可以请求法律援助索赔!

赔!赔!赔!把黑暗的医院整垮、赔死!

把罪恶的白衣“杀手”都送进监狱!

然后,得了病,都去死吧!这也是符合自然规律:“物竞天择,胜存败灭”。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悲秋道人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 编辑点评 ☆
冰止乙醚点评:

医疗事故每年都有发生,个中原因需要探究和思考。但本文作者思考如此细密,如此深入,实在难得。

文章评论共[60]个
小鱼学游泳-评论

兄弟,一直以为你是道长呢,弄了半天,你是医生啊!
  【悲秋道人 回复】:谢谢小鱼,呵呵。 [2007-12-3 10:56:33]at:2007年11月30日 下午4:58

古道漫漫-评论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然而一切似乎如故?问好!
  【悲秋道人 回复】:谢谢驻足。问好 ! [2007-12-3 11:00:09]at:2007年11月30日 下午4:59

小鱼学游泳-评论

别提什么卫生部的制度了,现在的法律都不敢用,制度算什么东东啊!
但是依照法律,死者的老公是第一应该死之人,太不不男人了,也太不责任了,是一种不作为的犯罪行为!
  【悲秋道人 回复】:呵呵~~~我觉得我骂得差不多了,你们就不要再骂了。谢谢啦。 [2007-12-3 11:20:58]at:2007年11月30日 下午5:00

梅香如故-评论

统统该恨,一恨做丈夫的不负责任,二恨媒体拿别人的痛苦卖钱;然实质是当代中国人缺乏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感!
  【悲秋道人 回复】:中国教育任重而道远啦,谢谢驻足! [2007-12-3 11:22:50]
  【文霏 回复】:这才是真理! [2007-12-5 10:59:51]at:2007年11月30日 下午5:02

斜风细雨-评论

从拒绝签字一事,我认为国民教育不够,基本的病理常识都不懂。就算他曾上过医院的当,送了些冤枉钱,这次可是一尸两命的事,唯有听从医生的建议才是正道。未婚先生孩子,这也是国民教育不够。想要第二胎?连第一胎还没生下来就考虑第二胎?这男人连最起码的婚姻都不能给你,你还想为他生第二胎?这女人爱得不留余地啊。。。。。。。。。。。。。。。。
  【悲秋道人 回复】:说的在理!谢谢来访。 [2007-12-3 11:29:48]at:2007年11月30日 下午5:31

金士渊子-评论

悲悯。
  【悲秋道人 回复】:谢谢先生驻足!先生的《读史》一文非常之好,值得认真品读。 [2007-12-3 11:31:24]
  【金士渊子 回复】:境界。 [2007-12-3 11:38:43]at:2007年11月30日 下午6:39

燎原百击-评论

谁也跑不脱,统统的该死!说得好!怒喝不啻警钟,希望别再看到这样让人悲愤的现象。问好道兄。
  【悲秋道人 回复】:找到了知音了,谢谢理解! [2007-11-30 20:45:23]at:2007年11月30日 晚上7:24

湘西南箫剑-评论

呵呵……
医疗机制也该改改了啊!
  【悲秋道人 回复】:呵呵难度太大,太大…… [2007-11-30 20:44:17]at:2007年11月30日 晚上7:37

吹糠见米-评论

呵呵,是都该死。
  【悲秋道人 回复】:你除外,因为你够聪明够美好。哈哈。 [2007-11-30 20:43:40]at:2007年11月30日 晚上7:43

大漠飞狐-评论

     补充:李丽云母子本就该死!22岁,未婚同居,所托非人,活的可怜而又可悲!又不幸生在中国!李丽云母子就是救活又如何?她的命运会改变吗?不幸的不只是他们,只是媒体曝光了他们,在农村,许多生病的老人感冒就能要命,你扪信吗? 问好!
  【悲秋道人 回复】:所言极是!只不过,逝者已亦,不想再说她的不是了。谢谢指导。 [2007-11-30 19:48:51]at:2007年11月30日 晚上7:43

刘力-评论

知道做个医生不容易呢!
  【悲秋道人 回复】:孩子,干什么都不容易! [2007-12-4 9:19:52]at:2007年11月30日 晚上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