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表现为一种十分矛盾的过程,我们的意愿和我们的人生实际有时是背离着的,有时意愿更重要,有时实际上我们不能摆脱任何的命运,而意愿就成了一种伪装的表演,重要的是,我们有能力反思这表演的迫不得已,因为这不是自发的意愿,而是顺从的意愿,是为了和人们的共同点保持一致,尽管我们时而能毫不在乎地抛开这嬉闹似的表演,而在实际生活中做一个很不错的人。
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挣扎的意愿,和不详的命运做任何搏斗都是值得称许的,绝了意愿亦即拥抱虚无,所谓向死而生,是要彻底根绝虚无的。没有意愿,人就没有任何可信赖的东西,感官也落不到实际,穿不过主观主义的面纱,客观的事物也不可能在人的眼光中复活。
我就是一个活着的意愿,一个自私的意愿,一个迫近生活的观察者和思考者。我的脑子里翻腾着各种理论和学说,它们为我的意愿而服务。这样出于自我意愿的思考可以是无穷无尽的,可以是哲学的,也可以是艺术的、心理的、宗教的,我们在各种精神背景的套式中演出自己的人生戏剧,时而是喜剧,时而是悲剧,更多的是悲喜剧,我们不得不爱和恨,不得不尽情地,有时甚至是疯狂地为自己割舍不掉的意愿选择自己的人生。
我有一个渺小的意愿,愿意追逐这尘世极微细的声和光,一切单纯到精粹的事物,一切漂浮不定和纯粹偶然生发又消失的东西,从生存的底部往下沉,或者,和天空中那些几乎不发光的遥远的星体发生单向的联系。我可以展开一幅星空图,来细查自己那缈若轻烟细若粉尘的地球,以及地球上那个才诞生了几十年恍若幽灵的存在——我。
人生的一切不过是各种短暂的意愿所达成。人本身的活力和各种尘世的宏伟景象,大自然本身所奉献的壮丽景观,无不依赖于人的意愿而存在。否则,我们描述、创造和发现就毫无意义。站在人的限度内,才容许一切的人生意义存在,不然,就只有自然本身的存在,和人没有关系,人仅仅只是星球空间里可有可无的尘埃。
意愿相对于人而言,始终是最后的和最终的。归结到人的意愿中,一切便得到拯救。无论是肤浅,深刻,满足和绝望,都是从意愿出发而回归意愿,活着的意愿是人所具有的最大的生命能量,一个残忍的凶徒的意愿绝不是甘愿赴死,而是极力向生;一个为疾病折磨得奄奄一息的人,抗拒的意愿从未停息。人类的法律是为了保障集体的生存,而报复那些扼杀别人生存意愿的人。
人的意愿是某种很微弱的东西,易于控制和训练,而它有时又是最革命和强大的,具有爆炸性质的动能,只要给它自由就会产生巨人,可也会产生魔鬼。每一种意愿都在寻找自己的出路和适应变化的现实,而它也最容易被压制,被权威封装在囚笼里,而萎缩成种种畸形的面貌,种种逃遁的行为,可这意愿本身是最为根本的,即人所以为人的存在的证明,生活等于生存的意愿,这才是人存续下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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