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为了活命却那么遥远倦鸟归林

发表于-2007年11月29日 上午10:49评论-2条

人落难犹如水推沙,一波一潮地越发不可收拾!这也许就是命缘,没有自己可选择的余地。既然是命中注定,任凭你如何聪明,也任凭你百般强求,最后依旧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如此这般的走自己的老路!

经济无来源,生活无着落,索性把自己卖掉,也许就是对自己生命的一丝慰籍。人世间有卖身求荣的,有卖身葬父(母)的,而我却是卖身求活,求生存!只为那生命的存在,只为那不甘地去面对死神……。

卖身沦为奴隶,是我千挑万选的决定!

趁自己没改变主意,逢上赶场,找到一个巴适的口岸作为摊位,插上稻草,沿袭世代的交易方式,左顾右盼,等待的就是买主!

“喂,怎么卖?”一个女人的声音充斥双耳,既诧异,又憎恶!有什么办法?既然人为物品可以交易,谈不得羞辱,凭你怎样说,绝不在乎!

“不贵,只要管吃、管住就行,一切随主人打发。”这些台词我已经练过百遍。

那女人“哦”的一声后,随即又问:“你能干什么?”

“姐姐,您别看我面黄肌瘦的,只要你舍得几口饭给我喂饱,我便是一个身强力壮的汉子!下田能耕地,上山能砍柴,下河可打鱼,上路可赶车。”我见那女人有几分犹豫,赶紧又说道:“姐姐,买我这样的货色,那是功能齐全、质量保证呀。说实话,您买下我是包赚不亏的!”一口气把自己推销出去,才觉得心里踏实了许多。

“你站起来我看看。”

听买主的口气,八成买卖有望。我翻身站了起来,原地转了一圈,笑嘻嘻地对那个女人说道:“姐姐,怎么样?我一无病,二无恶习,三无不良嗜好。听主人的话是我的天性。嘿嘿……。”

那女人象在商店里买东西一样,上下打量一番后,还用手在我臂膀上捏了捏,差点没伸出手瓣开我的口,敲敲牙口好不好了!到这地步,我内心一阵茫然和沮丧,却不敢把郁闷写在自己脸上。

“姐姐,怎么样?”我怕错失良机,赶紧问道。

那女人手托下巴,陷入一片沉思之中。听我询问才缓缓地说道:“身体到是看得,不知你文化如何?”

“我是大专毕业,学法律。平素爱好文学,特喜欢散文和诗词。”

“哦。”那女人听后,退了几步再次重新打量了我一番。“你真的不要工钱,只管吃住?”

看来那女人不大相信我的话是真。天下那有做工不要工钱的好事?但我就是如此。“这样说吧,工钱我真不要,只要吃住有着落,四季给点旧衣服穿就行了。”生意做到这份上,附加点衣服什么的,也不为过呀。

“那好!我买你,现在就跟我走行不行?”女人终于决定买下我。

我心中一阵窃喜。“行!只要主人说什么时候走,我就什么时候跟你走,那怕走到天涯海角,我永远是您的奴隶。”

……。

西去的路上,一架马车颠簸着慢跑在那尘土飞扬中。那赶马的长鞭,“吡吧,吡吧”的炸响,鞭把却被我攥出了水。

夕阳已经落到了山脚下,晚霞的余晖铺满天空,映在前面不远的山村庄。

村前一条小溪涓涓从石桥下流过,桥边两棵黄桷树迎风招展。村内农舍已经有了炊烟,袅袅弥漫向后山飘去。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狗吠,小村庄确实还有几分恬静。

“主人,我们是不是就在这村庄打尖?”我第一次叫那女人为“主人”,有点拗口。一路上我们主仆没多说话,也没问对方的底细,一直保持缄默。

“好,就在这里投宿。你去找找有没有合适的可以住下。”主人说完又补充道:“最好是安静一点的。”

我把马车赶到一家单独的庭院,栓好马就径直地朝小院走去。

那庭院幽幽,篱笆墙下栽满蔷薇,一簇簇攀墙而上。虽然是秋天了,可那蔷薇仍然花蕾绽放,红艳娇滴惹人。庭内左右菊花铺地,满院金黄,芬芳扑鼻,让人觉得到了另一洞仙之地,少却了许多烦恼。特别是那一红一黄相互争艳,更添无尽秋色。

“有人吗?”我很有礼貌地询问。

一会儿门开了,出来一位少妇,身材窈窕,白皙丰腴,一双明亮清澈的大眼略带几分幽怨。“什么事情?”

“哦,是这样的。我们路过此地天色已晚,想借宿在你这里,看行不行呀?”

那少妇看了我们主仆一眼,稍有迟疑。

我急忙又说道:“求求你了,我们不会白住的。”我自作主张生怕我的女主人反感。可回头看了一眼女主人,主人没责备的目光,反到是有几分赞许。

那少妇看我们只有一男一女,也不象是坏人,就说道:“好嘛,进来坐。”

停车,卸鞍,拴马。一会工夫就搞停当。我进到屋子里,见我女主人与那少妇已经有说有笑十分融洽。也许那两女人都是三十多岁的年龄,没有什么代沟,语言自然容易沟通。

那少妇家里摆设简洁,到也干干净净。室内不大,一个客厅,左边一间歇房,右边的就是厨房。客厅正中供有神龛,一张方桌,四条长凳,没什么杂物。这也和大多数农家差不多,只是屋内略有几分清静。

主人和那少妇在厨房里做饭,我本来准备进去帮忙的,可那少妇笑盈盈地不要我插手,非要我出去歇着,说我妨碍她们摆家常。我望着女主人,见她朝我努了努嘴示意我出去,我才放心地走开,落得一个偷闲。

趁无事可做,我溜进少妇的歇房看了一眼。房内一张很古老的大床,床帘深蓝色有几分典雅干净悬挂在床的上方,被盖整齐地叠放床中央。床边两头各有一个床头柜,右边有一个大衣柜也十分的古色古香。

看完房屋里的陈设,无聊,我就在坐在堂屋的大门坎上,望着那满院的菊花发呆。尽管我满眼秋菊十月黄,可心里却总在琢磨我的女主人到底是什么人?她是做什么的?她要把我带到什么地方去?这一连串的问号无时不在我心中自问。

想不明白就往好处想,兴许主人是一个很有钱的大老板!或者是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文人到乡下去采风,要不为什么问我的文化程度?管他的,反正已经卖给了主人,就一切听天由命了。

一想到命,心里就“咯噔”一下。我七岁死妈,十岁死爹,无兄无妹无亲戚。若不是老爹的好朋友把我带大,我还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样子。虽然我拼命奋斗,努力读书,好不容易捞了个大专文凭,可现在这文凭有什么用?不能当饭吃呀!我发誓要做一个人上人。

我到过很多单位,没干多久就离职。原因就是看不到自己的发展前途,总不满现状。有人说我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我不服气,非要弄点名堂出来不可。然而,老天总跟我开玩笑。三十年来,我一直都在命运中挣扎,抗衡!最后都以悲哀的结果结束。

最不幸的就是大前年,在一次与人发生争吵的时候,一怒之下拔刀将一个同事刺伤,结果换来的是两年有期徒刑。我出狱后前后找过很多单位,可人家一听说是刑满释放出来的,都不敢要我。社会的白眼让我无从适应,经济无来源,打工单位不要,做生意没本钱,我该怎么办?

从年初到现在,从城市到农村,十个月来的颠沛流离一路流浪乞讨,没人知道我过的是什么日子?去偷我不会,去抢我不敢,骨子里总还想做个老实人,总还想凭自身的本事在社会上找到自己的地位。然而,每次梦醒后才发现自己是一个地道的社会弃儿!

万般无奈才想到了卖身为奴,从最原始的起点开步,从最陌生的人群中寻找自己,从不熟悉的地方求生存。……

“喂,吃饭了。”是那少妇的声音。

我回头一看,那少妇手中端了两碗菜从厨房出来。我急忙起身上前,接住少妇手中的菜碗,面带微笑地说道:“麻烦你了,真的不好意思。”

那少妇也回笑说道:“这有什么关系?粗茶淡饭的没什么好招待的,将就填肚子了。”

这顿饭真的很简单。两碗素菜,一碟咸菜,一个青菜汤。我很饿,却不敢大口大口地吃喝。三下五除二,我就离席出去喂马去了,剩下俩女人在那里慢嚼细咽。

夜,已经降临。月,才升在东边。十月的晚风轻轻地抚弄着院外那一片竹林,又把院内秋菊的芬芳送到我的鼻里。我一边喂马,一边陶醉在那芳香沉寂的旷野之中。

……

……。

总算可以休息了。那俩女人自然是睡在歇房屋内的古老大床上,而我却抱了一床被子在堂屋打地铺。还好,被子很干净,没有异味。赶了一天的马车,我到头就呼呼睡去。

半夜,肚子叽里咕噜的把我饿醒,说什么再也睡不稳觉了。这时,歇房屋偶尔传来几声嬉笑和轻声的交谈。这么晚了,那两女人真是的,还没睡?哎,女人总是这样,总有许多龙门阵摆,总有永远怕被男人听到的秘密。

无奈,索性睡不着,我就竖起耳朵偷听那两个女人摆女人的故事。

“姐,你真要去干那事?”我听出来是那少妇的声音。想不到这两个女人还挺投缘的,这么快就称姐妹了。

“哎,没办法呀。我只有走这条路了,要不然我那有这么多钱去救我老公?”是主人的声音,接下来就是叹息声。

一阵沉默后,少妇的声音又说道:“姐,那多危险啊?想想其他办法不可以吗?”

“妹,我那有办法呀?我找了很多朋友都没借到钱。现在人情淡薄,真有办法我还会铤而走险去走私文物吗?”

走私文物?天呀,这女人真够大胆的了!那不是在犯罪吗?我怎么就碰上这样的人,莫非还要拉我去坐牢不成?我心里害怕极了。我急忙起身把耳朵贴近墙壁,细听她们还说些什么?

“姐,外面那小子知道你是做什么的吗?”

“不知道,我也没对他说。”主人很肯定我不知道。接着又说道:“如果真知道我走私文物,那小子一定不会跟我去的。”

“姐,真要是出事,那小子可就惨了,少说也得坐十年大牢呀!”少妇有点同情我。

“妹,我那管得这么多啊,我就是要找一个不熟悉的人替我扛着。只要情况不对,我就得闪人!至于那小子坐多久的大牢与我无关。”

……

是谁说的歹毒不过妇人心来的!我招惹谁了?我的命就这么贱吗?难道天地之宽就没我容身之处?难道我非要跟那恶毒的女人一起去犯罪不可?不!我绝不去!趁夜色朦胧三十六计走为上……。

村外一阵狗吠,一片沉寂。月儿被飘过来的浮云遮住,夜风夹着秋凉,在那黑沉沉的旷野里掠过。一袭寒流悄悄涌来,在那无声的夜晚吞噬了我的灵魂……。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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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仅有余温点评:

文章构思到是很巧妙,而且情节的发展让人有些始料不及。只是结局有些突兀,是不是还有下文。

文章评论共[2]个
欧阳飞鸿-评论

欣赏了啊~问好作者~~欢迎光临我的文章啊~谢谢啊~~~~~at:2007年11月29日 中午12:56

☆夏天-评论

想象力丰富,借古讽今,道出现实,结尾又给人以想像的空间,可谓构思巧妙,文笔丰凡啊,问好,作者at:2007年11月29日 中午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