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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中,“和”为贵古道漫漫

发表于-2007年11月28日 下午4:40评论-4条

近来,在“红尘”中溜达了几圈,不经意间发现了一点小小的问题,但这问题严格说来也不算是什么问题。用“红尘”中的人的话来说,就叫做“口水仗”。当然,这“仗”是如何打起来的?那是“局外人”所不得而知的。究竟这“战争”的原因是什么?鄙人是不敢妄加揣测的。也只是觉得某种程度上人与人之间的一种“误解”罢了。那么,既然是“误解”,为什么不能以“和”为贵呢?

说到“以和为贵”这个词,鄙人突然想起了最近在自己身边所发生的一件事情。话说有两邻居,邻里关系相处很是融洽,东家没有蒜苗了便到西家去拿一根,西家没有盐了便到东家去捏一把,东家的孩子那也是我西家的孩子,西家的孩子那也是我东家的孩子,和睦之情调真是羡煞他人也,而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又岂是“融融”二字所能了得?!

突然有一天,这东西二家的小孩在同一个学校的同一个班,下课了二小孩玩耍,结果是东家的小孩将西家的小孩推倒而跌伤(似乎是轻微骨折),这东家的家长便主动将西家小孩送到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三千多,小孩的伤也完全痊愈出院。要说,这基本上是没有什么问题了,然而,这事情远远还没有完。这西家小孩的家长觉得自己的孩子吃了亏,怎么能咽下这口气?便狮子大开口,要求东家为其赔偿各项营养费、护理费、误学费等等,累积二万多。双方家长多次协商均未取得一致意见。于是,西家家长一行五六人(小孩的爷爷奶奶等等)径直冲到了学校,一到该校小孩所在的班级,对班主任(女)劈头盖脸地就是一句:“你是不是吃干饭的?你是咋管教学生的?……”,班主任老师怎能接得住这“招”,委屈地捂着脸“呜呜”地哭着跑出了教室……后经学校方面多次协调,均未取得明显的效果。最终闹到了法院……

我们且不说这官司是怎样的一个结局,只说说这件事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这负面影响鄙人将其牵强地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给孩子做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不是口口声声都在说着“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吗?而父母给孩子示范的活生生的事实就是:得理不饶人,有理要走遍天下,有理要寸步不让,有理要狮子大开口,有理就要为所欲为……这种示范作用不仅仅是示范给了东西两家的小孩,而已经波及到了学校,学校的学生何止一二数……

第二,让老师很难堪,也很难教育学生。老师,为人师表。她如何“表”呢?当老师兢兢业业地很负责地很严肃地对学生不用功或是喜欢贪玩的学生谆谆教诲时,那学生冷不丁地来一句:“你只会收拾我们小孩子?!”那,老师肯定束手无策了……同时,也会给老师心灵上留下阴影,这阴影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老师的情绪,甚至也会影响到老师所带班级学生的教学质量……

第三,和睦的邻里关系从此决裂。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这一点是无可避免的。甚至是老死不相往来。其事实上也是如此。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这件事情,其实完全可以没必要大动肝火大动干戈的。心平气和地解决不就得了,然而,却与事实恰巧相反。同时,谁也不会意识到它会产生如此严重的负面作用。如此一桩小事,就是不“和”?!为什么要“和”?因为自己有理,所以就不能“和”!

无可否认地,在我等的日常生活中:“以和为贵”,“退一步海阔天空”“构建和谐社会”,等等,这些几乎成了我们的“口头禅”。同时,不管是黑道,是白道,或是不黑不白道,都特别讲究“以和为贵”。而,真正具体到某件具体事上,其情况又如何呢?

说到这里,肯定会有人要问了:叽叽歪歪地说这么子事究竟是什么意思?这意思也就在于——滚滚红尘中的红尘事,与“烟雨”之“红尘”中的某些事物,有着异曲同工之处。何以见得?就拿这“红尘”中的“口水战”来说吧,它所起到的负面作用也是值得我等进行思考的。

其一,“烟雨红尘”的“横幅”,即口号:“全球最大中短篇文学网站”。既然是面向全球,那么它的覆盖面就不仅仅局限于“中国”这个范围了。现在不妨进行一下假设,假设外国也有许多爱好汉语文学的网民,不经意间看到了我们的“口水战”,那么他们会如何评论与评价呢?那就不得而知了。至少,他们会在和其他爱好汉语文学的人交流,有可能会不经意间谈到“红尘”中的某种现象,而他们在谈及此事时前面肯定会冠以“中国”这两个字的,说:“中国的什么网站什么什么……等等,”可见,在这种情况下——个体具有着双重的身份,不仅仅是代表着自己,而某种意义上是一个国家的“象征”。

其二,使“红尘”世俗化。将生活中的一些世俗观念带入“红尘”。“红尘”既然是文学园地,而文学本身又是圣洁的,那么将这世俗的东西掺杂进来,是不是显得有点那个了?从而使广大的网民产生出“‘烟雨红尘’真的成为‘红尘’了”的失望甚至是悲观的想法。这,可能是谁也不想看到的结果。

其三,这“战争”往往在别人的“领地”上进行。别人好端端的一篇文章骤然间被贴上一片“膏药”,这显得对辛辛苦苦的作者不是很礼貌,这姑且不说。而作为读者来说,明眼人肯定一眼能够看出是咋回事,粗心一点的读者还说不定认为作者会有什么“问题”呢?当然,这文章犹如一个人的脸面一样,白白净净的脸上贴上“膏药”甚至是“牛皮癣”,总不是一件很雅观的事情。

其四,“战争”的结果很可能是两败俱伤,甚至很可能会殃及“池鱼”。两败俱伤姑且不说,单说这殃及他人吧。毋容置疑的,大家来到“红尘”这片田地,很程度上是抱着一种愉悦的心情,也形如来到了一个大家庭,来享受一下“其乐融融”般的温馨。然而,邪刺里却突然冒出两个人来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大吵大闹起来,各陈其辞,各述其理……其“融融”般的温馨骤然消失。其实,此时即使你再有理,在“广众”看法已经失去了几份理了。因为,君不见,凡大庭广众处都悬挂有一张牌子,那上面赫然写着:“禁止高声喧哗!”所以,你破坏了“大庭”的秩序,扰乱了“融融”的氛围……这,还能说你有理吗?更重要的是,会使“广众”对“大庭”产生不“融融”不“温馨”的感触来……

好了,不说那么多了,在此仅啰嗦这么点儿就足矣。因为,都是明是非懂事理之人,不用过多的进行赘述,还显得不知轻重不知天高地厚了……

不过,还有一点需要进行说明的是,发贴评论的事情。当然这事怎么说呢?总之,有很少一部分的“贴子”可能用词有所欠妥,往往是要么一记闷棍一样对准作者的天灵盖砸去,要么是不瓢冰水,要么是冷嘲热讽,等等。说实话,每篇文章的每个作者都对自己的作品付出了一定的心血,每篇文章肯定有一定的思想内容,这一点是不用怀疑的。也许,这作品很是不合自己的味口,但有意见何不可以心平气和地提出呢?同时,每篇文章只有一个中心主题,只是一道菜,它不是满汉全席,也不可能是五味俱全的。我想,一道菜要五味俱全调众口的话,可能这世上没有这样的“厨子”!假如有——那可能就是自己罢!

闲谝了这么多,鄙人始终还是不明白——你,我,他等之间,究竟仇有多大?怨有多深?作为一个“文人”来说,我等很大程度上为文的目的是什么?一定程度也不是为了倡导“博爱”而为之吗?既然是倡导“博爱”,那么为什么不能“爱吾爱以及人之爱”呢?而仅仅是“爱吾”或是“爱吾爱”,而不能“以及人之爱”了。这似乎是自相矛盾的,也是讲不通的。难道仅仅是为了为文而为文?

有什么事情不能心平气和?有什么事件不值得你我他各向后退出小半步呢?我们不是常常说着“四海之内皆兄弟”吗?而兄弟又情同手足,用得着剑拔弩张,兵戈相向吗?

还是让我等静下心来,用一种平和的心态,在对待所谓的“怨”“仇”问题上,每个人向后撤出一小步,那么“红尘”中“融融”的氛围便会向前迈出一大步。

哎,“红尘”中,“和”为贵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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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冰凤凰点评:

和,的确是每一个烟雨人向往的。
一个网站要想做大做强,的确是需要占有人和这个优势才可能达到它的目标的。俗话说“众人捧柴火焰高”嘛。
个人浅见以为,在“红尘”中发文跟贴,都应该有一种商榷的态度才可以,特别是读者在对某篇文章有感触或者不同得意见的时候,完全可以把自己的想法整理成文章,然后发上来,与大家一起在交流中进步!
在此文中,作者以理智平和的态度来行文,苦口婆心之中也看出作者是对本网站充满着挚爱的。

文章评论共[4]个
冰凤凰-评论


问好作者,“红尘”中,“和”为贵——说得太好了!
  【古道漫漫 回复】:是啊,看到有些“东西”真的不是滋味……谢谢! [2007-11-28 19:54:54]at:2007年11月28日 晚上7:51

湘西南箫剑-评论

是啊,烟雨是个大家庭,应该以和为贵!
  【古道漫漫 回复】:享受着“其乐融融”的氛围——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啊! [2007-11-28 20:04:35]at:2007年11月28日 晚上8:02

梅香如故-评论

同意作者的观点,到烟雨不是看吵架,而是享受文学的氛围,从中获得教益,即使看法不同可以讨论嘛。
  【古道漫漫 回复】:是啊,氛围……但是那种现象就是让人不爽!问好! [2007-11-29 8:21:37]at:2007年11月28日 晚上9:10

墨菊灵子-评论

家和万事兴。at:2007年12月01日 下午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