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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文学的“拿来主义”泽华

发表于-2007年11月27日 晚上9:05评论-2条

“闭关”了很久以后,坚船利炮打破了中国的大门,政府接连“又碰了一串钉子”,终于演变成了“送去主义”。中华大国自来是“乐善好施”,于是就无端地向鬼子们送去了半壁江山。

鲁迅先生于是站了出来,高呼“拿来主义”。

我们谦虚谨慎地学了上百年,终于“领悟”了鲁先生“拿来”的精髓所在,并正在全国范围内发扬光大。

——题记

俗话说的好,“天下文章一大抄”,这抄来抄去的,中国就增加了许多的文学家、评论家、散文家、杂文家……

你的就是我的——“同是吃大米饭和馒头长大的,何必分出你我呢!”——五十六个民族,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国土,这么富饶的环境资源,怎么好意思不善加利用呢?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是相关的、需要的东西统统拿将过来,改改头,换换面,洗洗肠子,擦擦屁股,再属上自己的名字,大功告成。

“拿来”是不可以叫抄的,就象“偷书不算偷,只能算借”一样,你也不过是“借鉴”一下而已。你可以拿来别人的内容,也可以拿来别人的模式,如果你还有一点姿色,不妨拿来美女作家门的一贯伎俩——伸开双腿,撩起裙子(不可以露的太少,也不可以太多,更不可以全露,漏的少了提不起大家的兴趣,多了以后就不能继续引起大家的兴趣),用身体来个“立体”写作,这样出名还算是个捷径呢。

“拿来”的不是胡编乱造的东西,树立鲁迅的拿来主义精神是尤为重要的。鲁迅笔下的拿来主义者对待事物“既不一概排斥,也不会全盘继承,而是占有、挑选,分清什么是鱼翅,什么是鸦片,什么是烟枪和烟灯,从而分别采取‘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的不同态度。”你拿来的一个个段子以后好好加工一下,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换个包装,至少也该换个脸面,长江后浪推前浪吗,怎么的也得比原文有所发展进步呀,否则你的“拿来”也是笨拙可笑的,也必为“拿来”界同仁所不齿。

但人分三六九等,文学界的“拿来”和“拿来”之间也是大相径庭的。

倘若你是大腕,是明星,是高官,是富翁,甚至是不小心成了舆论焦点的小人物,只要你的“大作”完成,自然有人会为你铺砖垫路,拉马坠登,高唱颂歌的。名人出书一直都是现代社会的焦点所在。尤其是当你拥有很多“粉丝”的时候,就是你把天说塌了,把地说陷了,把佛祖得罪了,把上帝气跑了,这些头婚目眩的粉丝们依然会惟命是从,唯你是尊。你的“拿来”之功练得越成熟老练,越炉火纯青,就越没有人会怀疑。文学界的天下还就是大话连篇,狗屁不通,如果你小心翼翼,倒反容易惹人怀疑了,千万不要怕乱子大。即使有人不小心发现了贵文的出处,也没有关系,肯定是你的思想意识被哪个不识时务的家伙窃取,首先得瑟出来。你是名人吗,“这还不够你臭屁的?”哪个饭桶会怀疑你呢?如果有人想告你上法庭什么的,你都不用出声,自然有人会为你“打抱不平”,大打出手的。

倘若你是还没有叱咤风云过的无名小卒,对不起,你得慢慢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么!你得坚持鲁迅提出的"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你可以先将拿来的东西好好矫饰一翻,将张三的脑袋放在李四的脖子上,然后安个王五的胳膊、装个赵六的腿,最好肚子里放一点点自己的肠胃——否则很容易消化不良的!组合的东西摆放的越没有痕迹越好,这就是实力的体现了。毕竟这样比较保险。因为你还是小白丁,所以可以低调一点,投到小刊小报上,放心,这些“小”地方是不会浪费心思去查贵文出处的,如果还不放心,那你就干脆大张旗鼓的向外“泄露”,越是大刊物越好,喊声也是越响亮越好,这样才够真实,如今这样大张旗鼓造假的不都是那些举着“iso质量体系认证”、“国家环保标志”之类旗号的吗。且不可一遇挫折便偃旗息鼓,铩羽而归,“坚持就是胜利”,这是老一辈早就教导过我们的硬道理。但有一点必须当作一日三餐那样重视,就是遇到所谓的“名人”便必须激流勇退了。“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么,即使你穿个马甲人家照样认识你,自认倒霉自不量力就是,万不可七个不服八个不忿地“强词夺理”,否则死了都不知道是谁放的冷箭。

倘若你只是在写博客,那就无伤大雅了。什么东邪西毒南拳北腿,什么花鸟虫鱼春夏秋冬,什么柴米油盐酸甜苦辣,什么赤橙黄绿梅兰竹菊,只要你喜欢,尽可通通拿来。网络吗,这么大的世界,什么鸟没有,谁管的着?名字都不是真的,性别都不是真的,说话都没有真的,感情更是没有真的,谁又骂得着,找得着?借鉴一下吗,又不是杀人放火,又不违反江湖道义,总不至于因为“拿来”一点资料而上法庭、下地狱吧。说不定你的“草根博客”也可以因为见解“独到”而突破千万点击,摇身一变就成了名人呢!

文学界的拿来主义还有一个至高境界,就是专拣死人的或者外国的东西。很多“大家”们都是精通这一点的。死人不会跳出棺材来和你来对峙,恐怕他们的墓地都早已经被“抄家灭口”,尸骨无存了,整天忙着在地狱告那些盗墓者的状,还哪有闲功夫管“剽窃”这等声誉小事。但你得小心这些死人有没有后代,就象《霍元甲》一样,导演虽然是想突出霍元甲如何的英雄盖世,但却把霍家写得满门抄斩,这就必然让霍家后代们“难以容忍”,找到抄作的良机了,弄不好还会惹得自己一身骚气。“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这是鲁迅先生教我们的,干什么不动脑能行呢?死人的东西也是越隐蔽越好的,虽然大张旗鼓也多半不会被告上法庭,但不小心会成为众矢之的的,现在的闲人毕竟太多。

太名人的东西,最好不要动,想都不要想。就象鲁迅的《拿来主义》,如果我今天把他改头换面包装一下就拿来炫耀,晚上我就不敢回家睡觉了,说不定我的日常生活国际间谍都会盯上。“地球人都知道”的东西你还打什么歪主意?你得研究古文,并且专看那些有一点名气但还不是家喻户晓的那种。在学习西方文化时,鲁迅提倡“联系中国传统文化,从而做到贯通中西,实现西方文化中国化。”这样的话,如果你有“六级”水平的外语能力就更是如虎添翼了,翻译过来的东西完全可以照抄照搬,那些外语好的不会看这些文学类的东西,文学好的又多半外语过不了关,这样就是你一字不动也不会被人看破马脚,自然是万事大吉了。

然而,“拿来”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总有惟恐天下不乱之人会想方设法戳别人的脊梁骨。抄作欲望强的人,是“拿来主义”者的劲敌,各位名声日盛的“拿来”兄可要小心提防了。本山大叔不就是因为太出名了,弄了几个“包袱”就被人传言剽窃了么,笑话大家天天都在听,凭什么你说得,别人就说不得呢。关键不是结果,是有人想抄作罢了。抄作是很多明星提高人气的一种方式,要不怎么连弄大人家的肚子都成了新闻呢?即使你已经注明“本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之类的话语,仍会有一些不识时务的家伙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说要维护版权,维护创作权什么的。狗屁,现在大家都在克隆这个克隆那个的,要这个权那个权的多无聊,老套。虽然这些人扬言要告上法庭,但是雷声大雨点小,告你根本不是目的,出名才是醉翁之意。没看到现在的中学生,不论长的多么“漂亮”,都要参加什么“超级女生”之类的活动么,关键是出了名那就是干什么都有人买单呀,就不必通过“卖处”那么辛苦地赚钱啦。所以大不必为此担惊受怕。

总之,文学界的拿来主义当今正逢全盛时期,我们要秉承鲁迅先生的传统文化,把“拿来主义”发挥到极至,乱拿,随意拿,“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没有拿来的,文学也不能成为殿堂。这样才不枉泱泱大国之文化强盛时代,才无愧堂堂华夏之文学全盛时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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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文若书点评:

拿来,其实就是继承。没有什么是你能够独创的。继承而来,又加发展,肯定是好东西。但直接继承,毫不变动,那就是剽窃。
如写文章。要写文章,得先学会读文章。这读的过程,就是拿来的过程。可千万不能将拿来弄成偷来,那样就不好了。
文章讽刺有余,论述不足,是为缺点。

文章评论共[2]个
文若书-评论

问好作者.
  【泽华 回复】:多谢您的光临和品读。 [2007-11-28 11:08:40]
  【文若书 回复】:喜欢你的文章.这篇是再发的吧? [2007-11-28 11:14:38]
  【泽华 回复】:呵呵,是再发的。您是怎么看出来的? [2007-11-28 11:26:25]at:2007年11月28日 上午10:22

文若书-评论

呵呵,没关系.再发的,不能精华推荐,你这文章很好的.
  【泽华 回复】:哦,原来如此!
多谢编辑对泽华的关注了!
争取有文字时在这里首发,呵呵。 [2007-11-28 11:33:03]
  【文若书 回复】:呵呵,好啊 [2007-11-28 11:34:06]
  【泽华 回复】:呵呵,好久没见先生了呢! [2007-12-19 23:28:32]at:2007年11月28日 上午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