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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原创文学,反对抄袭作品十堰风云雨

发表于-2007年11月27日 晚上7:00评论-9条

郭敬明位居2007年中国富豪作家首位,引起了许多网友的争议。2006年6月5日,孙丽萍在《青春文学谁来掌门?——聚焦郭敬明抄袭事件》写道:

继韩寒发动“文坛是个什么坛”的骂战之后,郭敬明又因抄袭事件身陷舆论漩涡。 

韩寒叛逆不羁,评说起文坛前辈更是意气风发;郭敬明伤感唯美,面对抄袭事件一味沉默躲避。“80后”的这两位青春文学明星,以文字风靡了千万青少年,却在一夕成名之后,挟商业出版与青少年文化这双重势力,以任性乖张的举止,恶狠狠地冲击着当下的社会风气、文化生态。青春文学,谁来“掌门”? 

被抄袭玷污的青春文学 

“我已经不看郭敬明了”。5月22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认定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作家庄羽作品《圈里圈外》之后,上海大学广告系大三学生沈冰告诉记者。 

和很多“郭迷”、“小四粉丝”(郭敬明迷的昵称)一样,沈冰是从《梦里花落知多少》开始看郭敬明的书,一度也狂热到他出一本书就买一本,但这次抄袭事件完全改变了她对郭敬明的喜爱。“抄袭是一种缺乏道德的行为。抄袭而拒绝承认,更是人品问题”。 

事实上,郭敬明的这段抄袭公案已经拖了两年之久。2003年底,作家庄羽接到一个读者电话,举报市面上出了一本和《圈里圈外》内容一样的书。后来,庄羽一纸诉状递交到法院,告了郭敬明。 

法院审理后认定,郭敬明作品中有12个主要情节与《圈里圈外》雷同,在一般情节和语句上共有57处雷同,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春风文艺出版社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致使其得以出版,存在过错。因此,法院判令郭敬明与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并且立即停止出版该书。 

历时两年的案件虽然尘埃落定。但被判抄袭的郭敬明及出版社,却始终没有对公众表态。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面对抄袭丑闻,众多郭迷们却发出了偏激言论:抄算什么,这个社会到处都有抄袭;庄羽写得没有郭敬明好,郭敬明抄也抄得有才华!打开郭敬明的博客,虽然博客主人从5月14日起就已经销声匿迹,但“粉丝”们仍不离不弃,安慰、声援源源不断。 

连日来,媒体报道和网民议论,很多都要求郭敬明诚恳反思,就抄袭事件向庄羽和读者道歉,却始终不见回响。记者曾拨打郭敬明经纪人杨柳的手机,但已经关机。 

出版造星热催生郭敬明 

“80后”文学掌门人——媒体封了一夜成名的郭敬明这样一个头衔。2005年,郭敬明以160万元收入被列入福布斯中国名人排行榜第93位,超越了著名作家刘震云。 

而被抄袭行为钉上耻辱柱的这本《梦里花落知多少》,据称单月销量就突破60万册,堪称中国青春文学的一块“金字招牌”。 

郭敬明是文学天才还是商业现象?上海《萌芽》杂志主编赵长天说,郭敬明是“被市场眷顾”的宠儿,他的作品有娱乐价值。 

谁造就了这颗青春文学明星?赵长天记得,在新概念作文赛上得奖后,“他很快就红了,变得非常忙了,变成了明星一样的人物。”,2002年10月,郭敬明在《萌芽》发表了《幻城》,两万多字的一篇小说,因为颇具漫画风格,符合时下少年的阅读口味,在萌芽网站上点击率、票数遥遥领先。“春风文艺出版社编辑时祥选当时就约他扩写成一个长篇”。 

据媒体报道,“年纪轻轻的时祥选,原本是三尺讲台旁的一名中学教师,后应聘成为春风文艺出版社的一名编辑。2002年暮春,他向‘年度中学生作文选’的作者们致信约稿,没想到砂里淘金挖到郭敬明这块‘富矿’。半年后,小说《幻城》出版,19岁的郭敬明一举成名,辽宁出版集团的那栋玫瑰色大楼也成为了‘80后’文学新锐圆梦的地方。时祥选则‘名利双收’,找到了展示自身价值的平台。”

正是在被春风文艺社发掘不到一年时间,郭敬明就神奇地推出数十万字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名声大噪。 

“郭敬明抄袭并不让人感到意外”,一位资深出版人指出,当下,出版界急功近利,视文学创作如金融投机,敢砸钱会炒作,快速培养明星写手、“会下蛋的金鸡”。她认为,郭敬明抄袭,名利是最大诱饵。 

“无论在哪个时代,真正的写作都是艰苦的,没有捷径可走”。这位出版人深情回忆了一段往事:20年前,著名作家柯灵曾打算写一本《上海百年》。为这本书,他从解放初期就开始积累素材,直到80年代才准备动笔,怕别人打扰,他在自家旁边借了一个小房间,后来又躲到苏州去写作。当时的文艺出版社决定破例给他预支稿费,却被老作家坚决回绝。“在名利面前,老一辈的作家有很好的个人修养,有社会责任感,有抵抗力。”

她指出,“80后”青春文学明星看似被捧上了天,其实是跌进了商业陷阱。“而出版社在追逐自己利益的时候,却间接地把一代人害了,把文化精神摧毁了。”

虽然韩寒和郭敬明以文字成为青春文学明星,但是我只欣赏韩寒一个人,在他的书中,如:《三重门》《长安乱》、《一座城池》、《像少年飞啦》,均未出现被指责抄袭。这就说明了他在著书立说时,是极其认真的。不像郭敬明一样,在2003年,居然有读者指认他的成名作《幻城》涉嫌抄袭日本漫画《圣传》,紧接着,另一位女性作家庄羽控告《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了她的长篇小说《圈里圈外》。噢,还有《夏至》抄袭顾伟丽的《香樟树》,《左手倒影右手年华》抄袭许佳的《最有意义的生活》。他的小说掺有许多“水分”(即抄袭),像这样的人怎么能成为青春文学明星?!真的是不可思议!

对郭敬明因抄袭被判赔偿作家庄羽20万,韩寒发表言论,主张法律应对抄袭更严厉处罚,“如果我抄一本书,赚了300万,我只要赔人10万,我相信大部分人都会毅然去抄。”当他听说仍然有许多粉丝支持郭敬明抄袭行为时,便果断认为“很多时候,粉丝是没脑子的,不需要讨论”。

韩寒发表的言论,我极是赞成。他道出了有明知的众文友的心声。“我们只相信郭敬明”,“抄了就抄了,有本事你也去抄一本”,“郭敬明抄得这么好,又这样畅销,说明他有才华”。对于类似的种种不问是非、混淆黑白的言论,绝对是没有一点道理的。郭敬明的这些粉丝真的如韩寒所言一样,没有脑子。支持郭敬明抄袭行为的粉丝不能辨别是非,没有半点支持原创作间的正义感,说出那样的话,可笑,可耻!

若是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都像郭敬明一样,那抄袭案件肯定会非常多。相互之间,你抄袭我的,我剽窃你的,中国文学也必将会走向沙漠化,中国作家也必会自生自灭,文学爱好者的文学梦也随之破灭!

依靠抄袭、剽窃他人文学作品的人而成为文学明星,名利双收,是浪得虚名!这样的人,也绝对不是一个好作家!从事文学创作的人,当以有创新精神,写出属于自己的作品,努力赢得他人的认可,远离抄袭、剽窃。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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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冰止乙醚点评:

文章举郭敬明之例,反对抄袭剽窃,内容翔实,立意正确。文学上的抄袭实际上就是偷盗,破坏文学创作规则,玷污文坛风气,损害自己形象。

鲁速点评:

“支持原创文学,反对抄袭作品”。好响亮的口号,抄袭对于一个码字的人来说,是最为耻辱的,无论赚多少钱,他的人格是卑鄙的。在当下这个是非不分,鱼目混杂的文坛,有必要大声说一声,少出现一些“抄袭作家”,多一些原创作者。

文章评论共[9]个
dontbearer-评论

支持
  【十堰风云雨 回复】:谢谢你的支持。 [2007-11-28 12:22:38]at:2007年11月28日 上午10:28

梦中魂-评论

从事文学创作的人,当以有创新精神,写出属于自己的作品,努力赢得他人的认可,远离抄袭、剽窃。
这个观点我支持!
  【十堰风云雨 回复】:谢谢你的支持。
[2007-11-29 12:36:20]at:2007年11月29日 中午12:12

丁香弥散-评论

文思巧妙,结构合理,立意鲜明。
  【十堰风云雨 回复】:谢谢关注。 [2007-11-30 18:10:24]at:2007年11月30日 下午6:06

轻风月影-评论

支持,抄袭作品泯灭人对文学的爱好。
  【十堰风云雨 回复】:十分感谢你的支持和关注。 [2007-12-3 17:46:13]at:2007年12月03日 下午3:02

珍珠玫瑰-评论

阅过。at:2007年12月10日 凌晨1:06

漫天飞雪飘四方-评论

事实上,郭敬明的这段抄袭公案已经拖了两年之久。2003年底,作家庄羽接到一个读者电话,举报市面上出了一本和《圈里圈外》内容一样的书。后来,庄羽一纸诉状递交到法院,告了郭敬明。 
at:2007年12月16日 晚上10:26

冰雨缘-评论

“我已经不看郭敬明了”。5月22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认定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作家庄羽作品《圈里圈外》之后,上海大学广告系大三学生沈冰告诉记者。  
at:2007年12月17日 凌晨2:27

珍珠玫瑰-评论

加油啊。at:2007年12月19日 中午12:23

漫天飞雪飘四方-评论

呵呵,不错呀。at:2007年12月21日 下午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