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时间、爱与温柔昨夜萧郎

发表于-2007年11月23日 晚上11:08评论-1条

也许是经历比同龄人在丰富一些吧,所以我在班上总是显得比较老成,就连欣赏音乐,我也格外与众不同,当大家都一窝蜂地去追逐周杰伦、陶喆和林俊杰时,我却对迈克·波顿情有独钟。迈克是我最早认识的外国歌手,在他之前,我的英文歌曲欣赏的履历上是一片空白。

迈克是01年我刚上初中时认识的。是同桌的幽幽介绍我听的。她家有好多欧美歌星的碟片,堆了几有半间屋子,我一下子就爱上了这些音乐,也迅速记住了迈克·波顿、惠特尼·休斯顿、玛丽亚·凯莉、席琳·狄翁、恩雅、u2布莱恩·亚当斯、菲尔·柯林斯、艾尔顿·约翰等光彩夺目的世界巨星,见识了灵魂乐、节奏布鲁斯、重金属、蓝调、朋克、饶舌等精彩纷呈的音乐形式。

迈克在众多的欧美歌手当中以他满头飘逸的长发、激情四溢的演绎、高亢入云而又粗砺豪迈的嗓音在第一时间就把我深深打动。在当今世界上,我还从来没有听见过如此富有魅力的嗓音,在high e的高度上还拥有穿云裂石般的质地和花岗岩般的份量,将我们平时听惯了的那种凄楚虚弱的美毫不留情地碾压成泥浆,让我们在一个男性特征日益萎缩的时代,重新见识到久违的阳刚。我特别喜欢他穿着风衣、袒露着胸膛的造型,飘飞在猎猎风中的风衣下,是他胸毛茁壮的结实胸膛,在这个“男女都一样”的时代,这样的造型无疑是具有惊涛骇浪般的冲击力、晴天霹雳般的震撼力,他使得那些涂脂抹粉、嗲声嗲气的小白脸简直在转瞬间就丧失了男人的功能。

胡里奥被称为世界情歌王子,资料上说他曾于八十年代末与九十年代中期两度受中国中央电视台之邀到中国访问演出。实际上迈克的歌也是以情歌为主,但迈克虽然唱功更好,名气更大,在世界上也有人称他为情歌王子,但在中国这个称号却并未得到公认,也许跟中国媒体的宣传有关吧,又或许是中国人认为他不适合唱情歌吧。他们也听他的歌,却未必把它们当成情歌来听。迈克的嗓音被许多人讥讽为电锯嗓,在他们看来,这样的嗓音理所当然应该唱那种大题材的赞歌,比如有“帝王之声”美誉的中国歌手韩磊,而不应该唱情歌。但我认为韩磊是中国最被埋没的歌手,韩磊是一个表现力非常丰富、音乐感受很好的歌手,他的嗓音条件与音乐修养决不应该仅仅被当做一个政治的传声筒的,那些情感倾向单一,一味追求所谓大情怀大气魄的歌对他的音乐修养是一种以偏概全的偏见与曲解。现在很多人又以这样的肤浅认识来要求迈克。幸好他是生长在美国,一个充分尊重个人的国度,没有人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他。

第一次看见迈克的mtv是那首叫做《said i loved you…but i lide(说过我爱你,可我言不由衷)》的名曲,迈克站在高高的危岩上,深情款款地抒着情,四周峰峦如聚,波涛如怒,风云在空中犇走,烈马在原野飞驰,迈克的爱情从水中慢慢走来,在火里激情燃烧……

闭上眼想一想吧!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我们的爱情一出世就成了衰朽的枯树,成了畸形的根雕,在防盗窗上攀爬,被过往车辆辗压,它们无一例外地扭扭捏捏、弯弯拐拐、面色苍白、容颜憔悴。哪怕是初恋,也衰老成半老徐娘,哪怕是新婚,也麻木成昨日黄花。而迈克的爱情,无论是在《how am i supposed to live without you(没有你我可怎么生活)》里还是在《tu love somebody(去爱某人)》以及《completely完完全全》、《when a man loves a woman(当男人爱上女人)》里面,始终在小字三组以上顽强地纯粹着、坚韧地执着着,崩云裂石,感天动地,连上帝也无法忽视不忍背弃。

我曾经在一本音乐杂志上看到对《how am i supposed to live without you(没有你我可怎么生活)》创作背景的介绍,相恋多年的女友突然离去,使迈克悲痛欲绝,他独自躲在自己的别墅里绝食自杀,唱片公司来人找他灌唱片才救了他一命。在私生活无比糜烂的演艺圈,对爱情还如此忠贞的男人至今我只发现过两个,一个是误入城市的孤傲野狼齐秦,另一个就是为爱而生的迈克·波顿了。但是比起愤世嫉俗的齐秦,迈克显然要健康和阳光多了,至于比起音乐上的造诣,两人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迈克从十五岁登台演出,直到年过半百之后退出歌坛,三十多年的时间里,他的风格不断在变化,从硬摇滚到蓝调,从蓝调到灵魂乐,吸引着一批批痴迷疯颠的发烧友,但永恒不变的,是他歌声里唱不尽的深情,是他旋律中写不完的缠绵。爱是人间最古老也最美好的情感,迈克从不管是否自己的题材过于单一,他眼里只有这种情感,他执着于对这种情感的倾诉,也正因他的执着,才塑造了独一无二的情歌王子。

由于对迈克的喜爱,我也曾根据录音记过他的几首谱,填上词来唱,并刻意模仿他的沙哑嗓音,然而正如朋友们所预言的那样:我的嗓音太高贵了,明亮、坚实、宏大而宽广,更适合唱民族和美声;我能够抵达迈克那“非人”的高音和力量,却永远唱不出他时刻准备从胸腔喷薄而出的激情。也许从技巧追求的角度来考虑,我会选择《弄臣》和《波希米亚人》来欣赏,但从情感宣泄的需要来选择的话,我肯定是对流行和摇滚情有独钟,因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竟为自己有着一副金嗓子而惭愧不已。即使到现在我的兴趣已经大部分开始转向,交响、歌剧、甚至京剧和昆曲占据了大部分的审美空间,但是哪怕全世界的流行音乐我都不会再听,我依然放弃不了迈克,他让我懂得了什么才叫男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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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仙灵岛灵儿点评:

文章观点很新颖,
欣赏了。
不足的是,杂谈的味道浓了些

文章评论共[1]个
画鹿儿-评论

来看看小漠的东东。先问个好。。。
  【昨夜萧郎 回复】:大美女光临,房子都快烤焦了,要你赔,5555 [2007-11-24 23:34:44]at:2007年11月24日 晚上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