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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论》之十五:原罪非轻,十恶自灭无的散手

发表于-2007年11月21日 早上9:37评论-0条

第十五章:原罪非轻,十恶自灭

诗 云:多为身家谋大成,谁知性命若浮云。

迷津不见光明顶,更入九渊死耕耘。

除非圣人或觉者,天赋使命以救众生,人一旦降临人世,便有原罪。罪在二重:一重在天,从诸天层层堕落下走,每一层都曾犯下过失,所以才被打入愈益低浅、粗陋的时空;一重在地,于生生世世轮回之中,很难有不曾为非作歹之人。天道以生命的全程表现安排其命运,而非只在一生一世之间毫无规则以左右。因此,如果人不能追寻天上人间与千朝百代的因果与善恶,人就绝对理解不了此生的轨迹,更不能把握未来的命运,当然也就无从了悟真理与大道。

正因沉迷于浮世,人才将衣食住行与名利情意等等,当作存活一世的根本;由此,生杀予夺,勾心斗角,消耗一生而乐得其所。殊不知,执著名利,名利却似昙花,转瞬即逝;执著情意,情意却在缘尽时分,突然化作乌有;执著衣食,衣食不过与饱暖、虚荣相关。生命苦短,是说人生如白驹过隙,倘不努力寻求人生的要义,只在物欲与阴影之中苟且,人就不啻白白来此一遭,而且进一步加重加深了自身的罪业。

人心不正,人必处处造业。譬如说长道短、投机钻营、阳奉阴违、虚情假意等等,都与恶行相关,都会种下恶果。更有十恶不赦之徒,心无善念而怨恨一切,淆乱是非而败坏传统,丧失理性而放纵毒赌,心理霉暗而同性欲乱,情色恣肆而灭尽人伦,黑帮干政而政匪不分,独裁暴虐而祸害天下,追崇暴力而杀人放火,迷信科学而变异身心,身在宗教而争名夺利,如此等等,尤为重罪,实在难以救药。

人之存活的意义,即在受苦、偿罪、修心、悟道,最后返本归真。历史的罪业太重,此生必定不得舒展,灾祸必定步步跟随。此生不得善解,来世只能更遭,甚至径入无间地狱,永远不见天日。所以,此生最为正确的选择,首在求真、向善、怀柔:其一,他决不再增一分罪恶;其二,他必善解种种恶缘;其三,他必与宇宙特性沟通;其四,他必获诸神佑护与加持。无论他明白与否,他都在大道之中,都能在百年之后赢得一个完满的归宿。

人有罪恶、羞耻之感,人便能走出救正自我的第一步。倘他作恶多端而不自知,大罪滔天而一味逃避,无德无能而贪得无厌,他就不只是耗掉此生此世的问题,而是彻底毁坏生命根基的问题。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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