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礼拜去西安回来,我就更加强烈地希望自己能做个疯子。我之所以说“更加”,实在是因为做疯子的愿望在我心中早已生根。我有一篇《梦游》的文章,就是给自己臆想出来的疯子的生活。
在西安,总共见到两个疯子,但他们已然在我心目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对于他们的生活态度及人生哲学我是非常推崇的。
第一个疯子是我在烧烤摊前碰见的。当时我和木买了五串鱿鱼,站在那里大嚼。城市的霓虹灯,烧烤的“滋滋”的响声,呛人的油烟味,还有一大批同我们一样大肆咀嚼的食客……这个社会的富足,就像流在人们嘴角的辣子油,明晃晃地招摇着。
这时候,他来了。
他的身材高大,在一群衣着光鲜的人中间,他的肮脏显得特别突兀。他的脸上落满了积久的灰尘,还有污垢,已看不出他的模样,但我发现他却一直在笑着,发黄的牙齿在焦炭般的面皮上竟然熠熠发光。他径直走向我身边的垃圾筒,弯下腰去翻着那一堆已有异味的杂物,嘴里还咕哝着:“吃肉……肉……”找了半天,一无所获。
他抬起头来,我看见了他笑意盈盈的眼睛。没有捞到一口吃的,他却并不像常人一样对这些生活富足,有肉吃的人们发出嫉妒的诅咒,反而一如既往地笑着,这让我不得不相信,彼时他的内心是快乐的。于是我从手中的餐盒取出一支还冒着热气的鱿鱼,递给他。他也不客气,接过我的鱿鱼,没有道谢,也没有其他言语,笑嘻嘻地一边啃一边转身离去,消失在夜色中。
第二个疯子是在朋友家小区门口的一个市场里看见的。那时是早晨,天气微凉,对面走过来一个打扮怪异的男子:他包着紫红色的头巾,穿着一条紫红色的女式紧身鸭绒裤,脚蹬橘黄色的运动鞋,绿色的袜子从鞋帮舒展腰身般被扯到了小腿的下部,紧有趣的是,他手上竟然拎着一是女式挎包,白色的米奇包被他拎菜篮子一样挂在肘关节处,颜色已成了土黄色。让人惊讶的是,他竟然和昨晚的疯子一样笑嘻嘻的,从晨曦中走来,与我擦肩而过,我分明听到了他“咯咯”的笑声。那么,他也是快乐的了。
回顾以往,我所见到的疯子,重叠到我眼前的影响居然都是相似的笑脸!我不得不大胆地断定:做个疯子,必定是快乐的!
在垃圾堆中去搜寻食物,你可能觉得这是肮脏的,恶心的,但是他却乐在其中,只要有口吃的,他便十二分的满足;即使没有,他也不沮丧。把拣来的各色衣服花红柳绿地披挂上身,你可能认为这种打扮可笑至极,他却只求温暖。孔子都说了,“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这是一种悠然自得的姿态,吃无须奢华,住无须安逸,开心最重要。由此看来,疯子与孔子的思想境界的本质追求上是一样的,何以这种行为放在圣人身上是经典,在疯子身上就成了荒谬呢?
我总认为,这世上,活的最潇洒,境界最纯明的,就是疯子。当一般人在社会中摸爬滚打,为名牵绊了手脚,为利磕碰得鼻青脸肿,为权争得你死我活,当人人都挤破了脑袋往高处攀爬时,疯子总是在阳光下的某个角落,睡眼惺忪地看着车来人往。富贵他不慕,贫贱他不卑,有口吃的,有件穿的,便不再担忧明天的生活是否有阴霾。高兴了,咧嘴便笑;生气了,想骂就骂,哪怕运用的是常人隐藏在心底,却不敢使用的字眼;伤心了,他敢大胆地对着人群哭嚎,才不管你外人是什么样的目光。成功、失败、居心、手段,以及尘世一切的烦恼在他的世界里荒芜,这是一种境界,也是一种气度。试想,常人谁能做到诸般洒脱?
我们是尘世之民,疯子是自然之子,那种种大气洒脱是你我此生羡慕却无法企及的,因为我们没有勇气剥下层层伪装,把最本真的一面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毕竟,枷锁是我们亲手打造的。因此,我们活的很疲累。其实看开一点,大声哭,放声笑;吃也满足,喝也满足,住个小房子也满足,心情好了,把自己喜爱的色彩悉数披挂上身,哪怕被骂句“像个疯子”,又何妨?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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