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3月21日,那是一个皓月当空的夜晚,一位中学教师,被一伙重庆知青打得鼻青脸肿浑身是伤,然后理直气壮地押送打瘸了腿的人民教师去公社投案。天亮后,公社党委副书记谭生堂,拿着每天早上向群众读报的话筒,站在校园后的堰塘边,高声叫我去公社一趟。因为我是这一事件的当事人。
也许是因为我有小说看,来我们公社落户的知识青年都是我的朋友,走得最近的就是任珍两兄妹了。妈妈给我安排的活,就是每天放学后打猪草,星期天打柴挑煤。我打柴要去的那座山叫小龙口,必经之路是生基湾。任珍就住在生基湾的大路边上,离我回家的路正好是一半的里程。每次打柴回来,我就把背篓往她屋檐下的土坎上一靠,就去她家里吃午饭,歇够了气,摆够了龙门阵才回家。她的菜地里种的青菜,多半都是我背回家来喂猪了。
那天下午,我在她屋后面的菜地里撇菜,见她在家门口站着,跟一个过路的男人在打招呼,我没怎么在意。一背篓菜很快就装满了,背起背篓准备回家时,正好任珍端了一小盆红苕去水井里淘,见我要走,她说:我家里来了一个客人,你今天晚上就在我这里歇了明天再回去嘛。我说:我家里今天晚上猪儿就没有吃的,我必须回去。她说:我屋里没有人,你去陪那人坐一会等我回来了再走。看看天色还早,我就同意了。
屋里坐着一个中年男人,大约172的身高,三七开的分头,清瘦的脸庞轮廓分明。他穿一件米黄色的外套,黑色的毛衣,深蓝色的裤子,配一双黑色的皮鞋。长颈鹿式的脖子上围着一条黑白相间的花格子围巾。见我进屋洗手,他睁大眼睛打量了我一下,然后问我:你也是知青吗?我说:不是。他又问:你多大了:我答:刚满17岁。我问:以前怎么没有见过你呢?他说:我在重庆长航局工作,这次是出来招工的,我们的招工办就设在铁桥,我是负责浦里片区的,所以经常路过这里。我已经把任家两兄妹都列为招工对象了,这次是送招工表来给他们填的。虽然知道了他是任家兄妹的老熟人了,由于年纪小,羞于与陌生男人说话,就站在灶台边听他说。
他问我:你也想出去工作吗?我答:我又不是知青,想也没有用。他说:我看你长得漂亮,说话声音也好听,我们轮船上差播音员,我去找领导说一下,开个后门招你去当播音员。我说:行吗?他说:这个事你不要告诉任何人,知道的人多了,我无法解决,也不敢招你了。我问:也不告诉任珍吗?他说:任何人也包括她。他接着说:你如果愿意就今天晚上跟我一路去铁桥,明天让我们招工组长目测一下,因为我做不了主。我问:明天去不行吗?他说:我明天上午要赶到铁桥开会,今天晚上我必须要走。我说:你等我回去了来。他说:那你快点,记住不要告诉爸爸妈妈,我等你。
任珍的红苕还没有淘完,我就背起背篓走了。我觉得这个人说的话疑点很多,最大的疑点就是,不让我告诉父母和朋友,而且还要晚上带我走几十里山路。所以,我回到家里把背篓一放,就给爸爸讲有人要招我去当播音员的事。爸爸说:招工的程序是由上面分指标,大队推荐到公社,逐级通过而定的,这个人一定是骗子是牛虻,你不能去。
征得爸爸的同意后,我去找到比我大4岁,有见识的猪儿哥哥,我们商量好对策后就一起去了生基湾。哥哥在不远处的柿子树下等我,快到家门口了我就喊:任珍,我又来了哟。她说:你耿直。离住房十米远的地方有一个窝棚,那就是厕所。趁那人在洗脚的时候,我给任珍使了一个眼色。我说:我要去厕所你给我搭个伴。我在窝棚里问她,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她答:知道。他招你工了吗?她答:正在办手续。我就把下午发生的事和我爸爸的分析告诉了她,她听了也觉得问题严重。按照我和哥哥的约定,只要我往门口一站,他就出来。我站在门口问那个还在烫脚的男人:你今晚走吗?他答:一会就走。只听哥哥在大路上喊:任珍,我妹妹在你家里没有。我答:在。他说:你爸爸叫我来找你回去,有人给你说媒来了。我说:那你进屋来等我嘛。等我哥哥进屋后,我问那人:你走吗?他答:我不走了。我跟任说:我回去了。她说:我哥哥没回来,我一个人不方便,我去你家里住。出门时关照那人关好门自己休息。
我们几个都很紧张,先去队上叫上平时跟知青裹得紧的韩万林,然后,我们爬上一座小山,在读书梁上向对面山上喊话。听到回话后,我就和哥哥回了各自的家,任珍留在韩万林家里等他哥哥回来。任林一般不在家,男知青们都爱成群结伙在一起玩。那天他正好在獐子沟的吴琪家里,接到我们的信息后,邀约了十多个知青回家,把那个人从床上拽起来拷打打。他招认:他是铁桥中学的老师,家住东阳公社,所以,隔不多久就要回家过一次周末,路过生基湾时,一般都走得很累了,想歇歇脚。抓住了知识青年想返城的心理,于是就冒充重庆长航局招工组的成员,目的只是,在走山路之前有一个歇脚的地方。任贵林问:你骗那个女娃儿又是什么目的呢?他答:因为我明天上午有课,今晚想赶回学校,走夜路一个人害怕,想她给我搭个伴而已。大家越听越气愤,把那个不老实的衣冠禽兽你一拳,我一脚的打了个体无完肤。
公社的会议室里围了很多的人,书记见我到了,就叫那些围观的人让开,他指着地上那个人问:你昨天是不是在任林家里见过他?我低头一看,这哪里是那个衣冠楚楚,仪表堂堂的“重庆”人,衣服裤子都破了,脚上只有一只鞋,脸上手上都是烟头烧的圆圈圈,看他那低着头,可怜兮兮的样子,分明就是一个偷人东西被擒获的小偷。我陈述完了昨天的经过就走了,也没有去过问处理结果。心想反正没有我什么事。
一个单纯的少女,第一次遭遇色狼,虽然在爸爸的保护下毫发未损,但想起这事来就后怕。我第一次知道了男人里面有败类,教师里面也有衣冠禽兽,觉得男人太可怕了,社会太复杂了!所以,从那时起,我对男人就有了防范意识。
听说那个人后来在万县一所中学里教书,得饶人处且饶人,我就不再提他的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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