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怒则伤神,和则养心
诗 云:天怒天和大道中,为私为我小人功。
遍观切齿咬牙辈,多少悠游到善终?
人有喜怒哀乐,是否天亦有之,神亦有之?天以雷霆万里示怒,却非天之怒不可遏,而是怒形于色以警戒众生。众生犯下罪错,天必谴责、惩罚与善后,天以宇宙大道为本,纵使扬威,亦不发怒。天与诸神俱和,因其大自在、大智慧、大境界,所处时空殊胜壮观,所临事端多在高级生命之间。宇宙的特性之一为善,善则兼利众生,不伤万物;为和,和则不乱方寸,宁静自如。只是神佛的慈悲与威严同在,当尘世的生命已经劝无可劝、救无可救之时,也必断然淘汰。
人的情绪有两种极端,一则怒火万丈,一则心平气和。人为真性情者,自可喜怒溢于言表。人却必须明白,因何而怒,因何而和。倘为正信受害、神灵受渎、大义受损、万民受屈、山河受侵而怒,虽怒发冲冠,怒气凌人,亦受诸天诸诸护佑。倘为一己之名或一己之利而怒,虽情有可原,亦属小人之怒、匹夫之怒,不值一提。小人之怒,最易使心智紊乱,举止反常,进而祸害他人与自身。君子之怒,实则维护天道,弘扬正气,进而锄奸去恶,皆大欢喜。君子之怒,亦是正信、神性、浩气与良知在特殊时刻的激发,当其转化为正义行动之时,必以真实、善良、理性为最高准则。
宇宙的特性主和,故万物争荣,相安无事。喜怒无常之辈,并非自我的主人,而是情绪的奴隶。情绪一旦失控,他就只受后天观念、外来意识或低灵附体支配。人却必须首先掌控情绪,才能不断升华。以众生之喜为喜,却不乐极生悲;以天地之怒为怒,却不歇斯底里;以神佛之和为和,却不无动于衷;以生民之哀为哀,却不痛断肝肠。如此,上下从容,高低应和,左右自然,绝不颐指气使,咬牙切齿,麻木不仁。
怒则伤神,绝非戏言。伤神之谓,在于肢体、器官受损之外,精、气、神无不受损。何也?为私为我的小气爆发,必在转眼之间充斥他的一切细胞与心窍;正念、浩气与良知等等,必在转眼之间荡尽,他必真我无存,本性不再;人在邪念、私欲、恼恨等等构陷的死海跌宕,如何还能焕发生机与灵性?和则养心,亦非空谈。和而不同,威而不怒,正与宇宙的胸怀切合,亦与神佛的状态接近。和则与万物相安,最易受万物启迪;启迪于心,悟会日渐深入,也便容易顿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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