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富豪榜首作家郭敬明说开去
2007年中国作家富豪榜刚刚揭晓,郭敬明凭借1100万的收入傲视群雄。目前,各地媒体大炒热炒郭敬明及其新作《悲伤逆流成河》,貌似郭是曹雪芹在世,崇拜者之多可以让天上星星的数目黯然失色。
对于郭敬明其人,先看看他的的抄袭之事,《幻城》抄袭日本漫画《圣传》,《夏至》抄袭顾伟丽的《香樟树》,《左手倒影右手年华》抄袭许佳的《最有意义的生活》。上面的虽然只是网友之言,但是绝对不会是空穴来风,为什么网友就说你没有说其他人呢,网友也是人,也是有良知的,绝对没有必要去诬陷加害一个和自己相隔十万八千里的人。
∮《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圈里圈外》,这个是已经有法律为依据的,我看过《圈里圈外》,也看过《梦里花落知多少》,相似之处真多,看着看着都感觉作者就是把庄羽笔下的娱乐圈换成自己笔下的校园生活。
由于王蒙和程晓明的力荐,郭敬明已经加入中国作家协会。作为中国最优秀的作家群体之一的人,居然是“抄袭等身”的人。我想中国作家协会的决定自由它的道理,我们没有理由去妄加揣测或者猜测中国作家的意图,但是我们完全可以对郭敬明提出我们自己的看法。抄袭可耻,抄袭者更甚,郭敬明就是可耻之人。
对于抄袭一事,郭敬明交了20万元,20万元对于郭敬明来说不过是区区小事。可是郭敬明交钱但是不肯道歉,交钱已经默认自己在抄袭,可是不肯道歉却又表明自己好像不是抄袭是的。如此表里不一之人,外面一套,里面一套,连做人最起码的尊重别人都没有,还怎么令人崇敬,还怎么能够挂着中国作家协会的牌子。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郭敬明抄袭了,已经是一种过错,可是知错不改,一再抄袭,而且越抄越甚。抄袭了,赔人家钱了,可是再次一错再错,拒绝道歉。这样一个知错不能改的人,道德上已经出现问题。一个道德严重缺失的人,又怎么配得上自古以来享有名誉的作家之名。
配不上作家之名,自然不能够进入作家富豪排行榜,作家富豪排行榜本身就是一种名誉排行,道德上缺失的人是不能够进入排名的。记得选“世界先生”之时,曾经转门设了一条规定,道德败坏的人不能够被推荐或者毛遂自荐。譬如宋祖德,邓建国之类完全凭借自己凭空设想侮辱娱乐圈名人以到达吸引眼球让自己成名这个目的的人。抄袭也是一种道德缺陷,那么郭敬明绝对没有资格参选,哪怕他赚取的收入再高。
前不久湖南搞了个富豪排行榜,为袁隆平弄了个名誉首富,一下子大获好评,这个世上的评价就应该是这样。一个为社会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即使他现在一贫如洗,他的价值也是不可估量的。袁隆平名誉首富的提出,给现代各式各样的排行提了个醒,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的价值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同样的道理,一个道德败坏的人自然哪怕他自己的价值再大,在我们眼中也应该是没有价值的。
要对郭敬明这样的抄袭作家产生影响,我们不仅要用笔写出,更应积极利用自己的购书者的身份,学会“用钱投票”,用自己道德的购书观教训郭敬明之类的那些不把自己原创放在眼里的作家,以道德购书让无良作家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惩罚。
所谓道德购书,就是购书者只购买那些有道德的人写的书籍。书籍有道德吗?当然有。我们完全可以类比下面的故事:英国曾搞过一个关于品牌道德度的评比,一些其产品产自“血汗工厂”的品牌就入选消费者心目中“最不道德品牌”。在这些消费者看来,产自“血汗工厂”的商品在生产过程中凝聚着许多不道德印迹,终端消费者有责任“用钱投票”,以抵制这种不道德行为。
∮ 同样的道理,道德购书就是我们要支持那些自己用自己的心血创作出来的书,而不是剽窃或者抄袭的作品。如果我们积极拥护起来,那么这些抄袭者也就没有发展之地,那么接下来就是出版社也会停止出版该作者的书籍,毕竟出版社出版看中的最主要的还是销路,一旦我们道德购书,那么抄袭者也就无用武之地,受到他本来应该受到的惩罚。
对付什么样的人我们可以采取相应的方法,对于这些靠抄袭剽窃成名成家的作家,我们用自己的纸笔是无法改变任何东西的,毕竟空洞的舆论的力量并不是很大,只有积极行动起来道德购书,那样抄袭者才不会逍遥法外,对这个世界,对这个社会,也是百意无一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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