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狗眼看人池前

发表于-2007年11月11日 下午3:08评论-2条

首先说明一下,如若一个人想屈尊下辱地来充当一只看人的狗,那么这人可算得上是一个高人。因为有迷信的说法讲,狗眼可以瞧得到人眼所看不到的东西,比如说魑魅魍魉等等的众家兄弟,他们总喜欢依附到没有狗眼的人身上去作祟,让人不由自主地去做一些可笑,可悲,可怕,可恶的举动。人总应该自己支配自己的吧,然若让这些鬼家兄弟去控制固然使人变得可怜虫一般,欲向何方,背道而驰。因为鬼家兄弟是喜欢和人生驴脾气的,你让其快,其偏欲蜗行,急你一身躁汗。

说一说狗吧,狗能瞧得到人身上的污秽之物,固那些污秽之物便不敢再驾驭其身,所以说对于自身控制而言,狗算是明智的。然狗总还不可以去支配其身。狗在和其兄弟告别以后,做了人的随从,它们选择了和平。也就是说,狗甘愿做人的奴隶,其甘愿让人来支配。但狼和狗的想法不同,所以狼注定要自食其力。好比是汉王朝时期的少数民族匈奴,后来确也分为了南北二部,南臣服于汉,当然说难听点叫做了汉人的狗,而北匈奴理当是不屈不挠的狼了。且少费言吧,因为退居漠北的匈奴人终究还是被灭了,很是可怜可悲。还是回到狗眼看人的话题。

狗做人的奴隶,便有了狗仗人势的说法,狗耳听之平平,并不觉得其有何褒贬之分。狗选择食嗟来之食,当然便要仗人的势,之未有何不可。但人做鬼家兄弟的奴隶便有点说不下嘴去了。因为还未听过有人仗鬼势的说法。鬼在人骨子里奴役人,人当然瞧不到。但沟狗却瞧得一清二楚,于是狗开始有些愤愤不平了。狗瞧得到鬼家兄弟的嘴脸,所以便厌恶。它们不希望他们奴役自己的主子,转嫁为奴役自己。狗的想法固然确切,但也未免有些多虑,鬼家兄弟还不至于坏到连狗都奴役的地步,他们根本不把狗放在眼里,狗有些自作多情了。狗是忠实的,它们有责任为主子讨个公道。刚欲向鬼露露牙齿,可人先开口了,喝一声,滚一边去!于是狗愣怔了,怏怏而去,果然乖乖滚到一边去呆着瞧。而鬼“嘻嘻”而乐,打着响指向狗扮着鬼脸。

认命吧,只管呆在一边吧

人怀了鬼胎就不算一个真正的人了,做什么都鬼归祟祟的,真的是一些鬼的行为。鬼一般地走,鬼一般地坐,连吃饭都鬼一般的。有一句话叫“人前不说鬼话”,可见世界上还是有人说鬼话的,且说鬼话者还不可能只有一两个或八个十个,能说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这一天某老板说“作为一个官,就应该亲政廉明!”底下接着便有人说“屁,鬼话,谁会那样做,你能?”又一天,一个政府头头说“xx什么什么伟大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于是又有人说,“鬼话,这样的精神,你去学,傻子才学,谁会蠢到拿自己的胸脯往人家刀口上碰的。”更有者,“再过一年,解决全区下岗工人再就业问题”,“下个月,谁干得好,给谁加薪”,“再交两百元让你破例过关!”“能接十个客户让你升职”云云,无不是人说的鬼话。人身附了鬼家兄弟,便变得十足得爱讲鬼话。素不知,鬼话里到底有多少个“再过一年”“下个月”,“两百元”,“十个客户”。鬼话让人变得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十足的奴隶像。还有人常说的一句口头禅,“鬼才相信你的话!”很正确嘛,因为只有鬼才会相信鬼话。

让鬼家兄弟驱使着去说鬼话还算小事,然若叫其控制了去做鬼事那便实属有些逆天理了。鬼,何为鬼?人死后下地狱的才叫鬼,上天堂的那应该叫天使。为何有上天下地之分,那便要瞧他在世为人时所作所为如何。下地狱者固然是生前做过坏事的。所谓江山易改,秉性难移,人死后的灵魂总不会失去其在世之本。由此而观,鬼控制了人做的事固不是什么好事。鬼喜欢奴役人,可见做鬼事的人总不乏其人。魑魅魍魉众家鬼兄弟揖手相贺,吾等鬼徒又添新人,国力兴焉,爽哉爽哉!可谓天使的无奈,天使的悲哀。

古人言,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但鬼总不会甘心于附在人的体表,他们喜欢深人肌骨。所以,人想靠拍拍衣服或洗个热水澡就想驱赶鬼徒,就有些劳而无功了。要说莲出淤泥,只在表身染,洗个澡便罢,但人世鬼徒就无能为力了。

某长或某官言,吾之所为,实属无奈,自打为官里正与裹头时,两袖清风,誓为父母官,时至白发盈鬓,未得一把公德伞,却领了一副冰凉手铐。身置四壁之室,顿觉两眼明朗,字不知何故于此。于是大呼曰“释吾!”无人以应。略略回忆,只觉得过去之时日为铜臭熏绿了双眼,飘忽于世。有时悔觉,莫不想痛该前非,然每遇花绿钞票,自身不为吾控,实属怪哉……

哀哉哀哉,一个被鬼兄推下悬崖的可怜虫。

可以借用殖民一词。不言大清晚年血肉横飞的屈辱殖民,因为那总归是中国人一件见不得人的事情。单把人比作一块殖民地吧,那么鬼无疑便是名副其实的殖民者了。做了鬼的奴仆,鬼便摧残人的心,人的肺,人的胃,人的脑,直至让一个人变得支离破碎。但有些人总不至于沦为殖民地,只能算得上是半殖民地。有时鬼有自己的事情,回去打个一次世界大战,那么人便得到了暂时的自控,做上一两件自以为还值得炫耀的事情,中和一下自身的劣迹。但人却不是默不作声的,总喜欢将自己一点鸡毛蒜皮的功绩叫得天大,总觉得勤政廉明,功可过天王老子,德可比释迦牟尼。有这么一种说法,被压迫惯的人,因四肢不得一动,一旦受释,浑体轻松,即使是一点微小的抖动也感觉剧烈异常。

总说,狗眼看人低,把人给看扁了,然我觉得,其实并不是那么一会事。撩起你的伤痕让别人瞧,你却要说这是欺负人,或是小瞧你。但伤痕在你身上总是个事实,你总不会否认这个事实吧。

本文已被编辑[夜阑卧听风吹雪]于2007-11-1120:10:45修改过

本文已被编辑[冰止乙醚]于2007-11-12 7:53:05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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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冰止乙醚点评:

人心有鬼便成鬼。只是怕被狗眼看穿。文章言谈沉稳,辣厉,文风颇具鲁迅之特色。但有些语句稍显隐晦了。

文章评论共[2]个
梦絮儿-评论

来坐坐,文章不错,能让人明白一些道理!欣赏咯!at:2008年01月27日 中午12:04

海贼迷-评论

                  顶哈```是我呀!
          你的比我的写的好多了!at:2008年06月19日 晚上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