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的所谓的文化人都热火朝天地炒起来了,口口声声说自己如何地爱中华文化,爱中华繁体字。当时的报导是这样的:
11月3日,韩国知名媒体《朝鲜日报》发表消息《韩中日学界就“统一汉字”达成协议》称:国际汉字研讨会“首次由国家机关教育部主办,表现出中国的自信心。至今为止,中国因为担心可能会动摇以简体字为主的语言政策,对会议表现出消极态度。但这次与以往不同,提出了‘简体字和繁体字(正体字)共存’的口号,要在向全世界普及汉字的过程中掌握主导权。5000多个常用标准字将以繁体字为主进行统一,如果个别汉字有简体字,就继续保留。”
我看到这则消息的时候,笑了:这恐怕要看教育部干不干了!果然,今天的消息说:京华时报(记者王一波)前天,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所所长姚喜双向本报证实,此前多家媒体转载的“5000简体字将改为繁体”的消息为误传。
我是中学的语文教师,首先从职业的角度想:要是都改成繁体字,那我肯定是要继续教育至少1年才能够上岗,因为我虽然在大学里面学习过,但是能力仅仅限于能够看得懂繁体字的古籍,要是上课写板书用繁体字,那我就死定了!我又想,我还算得上一个喜欢古典文学的人,也许是半个文学爱好者,我当年的那些同学,他们如今也是教师,如果写繁体字,难度恐怕要比我大n多吧?再想象一下,中国的那么多乡村教师,其难度呢?要培训的话,又要多少的教育经费?想到这里,我惬意的喝了口咖啡,然后放心地说,不会的,教育部不会这么傻的!
我翻看了不少赞同繁体字的人的文章,无非就是说如下几个观点:
看徐晓观点:
“首先,汉字的固化即繁体字是历史形成的,理应得到尊重。据“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大陆有四成人看不懂繁体字。看不懂繁体字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有相当一部分中国人无法直接阅读古典文献;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文化传统的割裂。”(高楼人言:谁说我们没有尊重繁体字?说话要有证据哦!看不懂繁体字就是文化的割裂?如果一个研究古典文学的老先生看不懂繁体字,可以说很可悲,但是如果一个现代的中学生看不懂繁体字的古籍,其实根本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因为我们的很多的文学典籍,已经用简体字版本印刷出来了!四大名著、先秦典籍均有简体字版本,何必一定要去看繁体字的版本?难道只有看繁体字的才是有文化的人?可笑!文化传统的割裂,绝对不是所看的书是繁体字还是简体字的原因,高楼人以为,文化的割裂,恐怕更多的是崇洋媚外民族虚无主义的结果。)
“其次,汉字的固化有利于中华文化的传播。如前所述,汉字是中华文化的载体,汉字不仅仅字形符号象形、直观,“以形表意”,而且,汉字还蕴含着自然变化的规律、原始的生命宇宙观,以及敬畏天地神明的文化内涵。如《易经》里的诸多汉字,已经超出了文字符号的功用了。”(高楼人深以为然!因为我是中国人嘛,自己的文化传统能够有这么高的地位,当然是一种荣耀了!不过,似乎不是让繁体字重出江湖的理由——事实上繁体字一直没有离开江湖的!但是,我想说的是:你用繁体字发一条短信的时候,你有没有研究字型当中还有你特殊的含义?你在收到一封信的时候,难道还要考证这个字的形状所代表的含义?恐怕没有必要吧?你也一定没有去注意!我们在什么时候注意字型的含义?对,研究《易经》一类古籍的所谓原始意义,还有就是研究书法作品,其他的时候,我们更多的是理解了语言的意义就可以了。简单的说,就是知道你说的意思就可以了。普通的老百姓,是不需要研究汉字里的“自然演变规律、原始的生命宇宙观,以及敬畏天地神明的文化内涵的。)
“可以这样认为,已经固化的汉字不仅属于海内外全体中国人,而且属于全人类。固化的汉字符号已经成为中华文化与文明的共同符号,它跨越了国家与种族,属于全人类的文化遗产。而且,作为固化的汉字,其形体结构也有其自己的美学意蕴。”(高楼人很赞同。我一直给学生说,我们中华文化是多们的了不起,在很多的民族都使用拼音文字,很多的象形文字都消亡的今天,你还可以自由的使用象形文字,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艺术!你可以让自己认识的字在挥毫之间形成无与伦比的艺术作品,你有这样的文化底蕴,是多么的值得自豪!不过,我知道凡是喜欢书法的人,一般对繁体字当然很热爱,但是也没有说憎恶简体字到退避三舍的地步的。简体字和繁体字之间,也没有绝对不可跨越的鸿沟啊!)
“最后,一个事实是:在大陆实行多年的简体汉字已经出现了一些交往上的不便利。仍在使用繁体字的香港、台湾以及海外几千万华侨和部分使用汉字的日韩等国,他们不识简体汉字,这使得他们在大陆的出版物前成了简体汉字的“文盲”,这些都不利于信息时代人们的交往。”(高楼人又笑了,看看,我们为了与世界接轨,重英语轻汉语的后果刚刚为大众所认识,开始反思自己文化教育的失误,现在又要为了海外几千万华人华侨的方便,让大陆13亿人口都回归学习繁体字!为了韩国为了日本,我们要用繁体字。不知道我们文化割裂是哪些人造成的?这些叫嚣真叫人恶心!韩国日本学汉字,对么?好了,现在你的老祖宗在变革,用简体字了,你还不赶快学习,更待何时?中华民族的再度崛起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你难道要到蔑视大国的文化?哥们,悠着点,别迟到这经济文化盛宴!看来,有些人奴才惯了,要腰板挺直还真的难啊!)
“因此,实现汉字标准化即恢复繁体字一点也不令人费解,相反,此号召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大家一致认为应以《康熙字典》所刊载的汉字为基准,这是因为,繁体字是中国古老文化留下的精髓,只有它才能真正体现中华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高楼人乐不可支!不知道“很多人”是好多人,是谁想《康熙字典》来作为工具书!其实,繁体字只是知识文化传播的载体,我们对文化精髓的的理解,可能需要繁体字,但是真正的理解却有很多的方式和途径,达到殊途同归的目的。如果我们不真正的尊重自己学习中国文化的决心,而随着所谓的世界潮流而不断地改变自己的文化策略,卑躬屈膝仰人鼻息,自己的文化永远没有发扬光大的一天。我要学习《论语》,繁体字和简体字之间,有区别么?至少在我们的中学教学上,是没有区别的。而简体字的普及,让我们根本没有必要恢复繁体字的教育,谁需要研究古籍中的繁体字,就请专家们费心自己学习学习了然后再费心用简体字写给我们拜读,文化同样可以很好地传承的。别让我们大众像你一样的忍受青灯黄卷的寂寞,好么?)
还有一种观点,就是批驳当年推行简体字的“政治目的”,其实那都已经不重要了,50多年来,我们都习惯与使用简体字,也并没有让中华文化绝子绝孙,反而在中华经济的崛起中,汉语开始走强。繁体字与简体字,就如你学英式英语还是美式英语,其实都没有多大的差异,只要你外国人喜欢我们中华文化,繁体字和简体字都给以你同样的待遇同样的享受!
有人说国家在“封杀”繁体字,其实,你虽然不是文盲,但是却是法盲。现在高楼人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相关内容摘录如下,你可以认真阅读有没有封杀: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二章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第九条 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第十一条 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第十三条 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三)招牌、广告用字;
(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第十七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第二十条 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不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使用语言文字的,公民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
本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人员用语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由有关单位作出处理。
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第二十七 条违反本法规定,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
高楼人说: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语言文化政策,这部2001年生效的法律,不是我们什么研讨会就可以推翻的,也不是几个人的炒作就可以忽视的。对于那些经常妖言惑众的人,恐怕要小心说话要负法律责任的!
一家之言,不足为凭。
2007年11月11日
本文已被编辑[冰凤凰]于2007-11-11 19:38:16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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