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颇为欣赏意识流意境。如一只蜡烛点亮一片废墟,零碎的造就了一个有思想的你。通过灵魂的碰撞、生活片段的纽接展示了最理性的自己,生活依旧,激情依旧,美丽依旧。
人没有完全一样记忆深处的回忆,因此每当透过时光的隧道想起一些人、事,总让我产生一种遗憾的美丽!
也许在这并不寂静的夜晚,你读着这样的文字,心里掠过了一丝颤动!仿佛眼前的她踽踽独行着,但或许却闪耀着智慧的火花!
一
人所以为人是因为区别于禽兽有其高一等的知觉和理解力,而我向来严重怀疑自己的知觉,总觉得自己迟钝缓慢悠长犹如冬日的暖阳,所以更多的时候常感慨少年时代书念得太少影响了我的感觉器官的发育,以至于大地万物四季交替再至情感心智于我是有些茫然无知手足无措的从而错过了很多的美好。长大之后就无法做到目光如炬眼如利剑至于洞察世物中越发显得缺乏理解力精神的脊梁骨越发显得薄弱。但是我却一直蛰伏着,犹如海洋船只中的窗玻璃中印射的海水虽然只有一小片的力量但是一闪一闪却实在是涌动着狂野和澎湃的暗流,会不会日渐丰盈还是最终被黑暗吞噬全在于坚持,但是颠簸动荡的感觉始终存在。这对于我来说不停的追寻,使得其绿色更加浓重,便有了不可宣泄的快感和欢乐。
有一年有一回上课,一个老师粗鲁的对我吼叫:难道拉屎拉尿我也得教你怎么做吗?从此倍感自己的肤浅和幼稚,它也犹如一块巨大的石头始终压抑着我,让人不能或者无法呼吸,好在它刺激了我,让我强过本我。
二
新近有人送我一雅号“小偷”,没来由的甚是喜欢,古时候窃贼有梁上君子的美称,但是不管怎么措辞还是和猥琐挂钩。昨天看了一部美国大片《偷天换日》那个美丽女主角的性感和老盗贼的苍伤很另类。老盗贼的钱已经多得用不完了但还是喜欢去偷为何?喜欢呀,习惯使然更多的时候偷盗严重满足了人的快感和欲望甚至激情。
我知道朋友送给我的“小偷”称号是暗含心底的对眼式样的恰如其份的高度精炼的概括,确实说在美的感受这个领域里我有种狼性的敏锐捕捉能力,一有合意的哪管多远我照样会发出绿幽幽的荧光,腾得扑上去,当然如果失手的话那我绝对选择放弃。
三
文字的世界里于我来说是细致而安全的,它完全可以由着人的纯净明朗和透明,甚至你可以肆意的挥霍打碎扔掉摔坏它,满足自己的破坏欲望,毕竟打碎了可以重新建造,毕竟写文字并不仅仅是为了保留,当中介和过渡的它成为了过去式它的消失或者存在无关痛痒。更多时候喜欢在文字的温暖堆里撞来撞去甚至乱窜这实在是件痛快的事,我常常开心的称呼为网络的家。
当然现实中真正的家是自己量身定制的,称得上是合身的,在白驹过隙的悠悠岁月里它打磨着清洗着追随着也熟悉着,“一粥一饭,当思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它的温暖是熨贴的实在的充实的饱满的富有张力的。
昨天和他讲起了没工作整天在家无所事事的女人,因担心她们缺乏精神的陶冶感慨她们日子的无聊和干瘪,在此文最后再来个小资式样的自我膨胀和自我欣赏做为结尾!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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