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与官斗!
这是古话,在人治社会可以畅通无阻,现在可是法治社会,再提这些是不是应该挨臭鸡蛋,当然,如果你们要砸我,我也没有办法,这篇文章就当我发牢骚好了。
发牢骚以前请允许我先声明一下,我来自于最底层最偏远的地方,你们那儿肯定不是这个样子的,我说这个影响你们的心情,也影响你们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美好明天的向往,所以我先谢过,先说一生对不起了!
其实我一直搞不懂,为什么当年的秦桧给岳飞安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所谓“莫须有”就是也许有的意思,这是一个什么东西,这个能服众吗?不能!结果被留下一个贻笑千年的笑话……唉!想当时,他秦桧是权倾天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岳飞是天牢里面的一名囚徒菜板上的鱼,给他强加百嘴没辩的罪名何其容易也,秦大宰相怎么就那么短路,做出那么弱智的事情!
完全可以查他呀?看他是否挪用公款,没有问题可以看作风啊,再不就看他是否玩忽职守,有没有指挥失误啊,安全方面有没有问题,记录是否完整……我就不信他硬是把一切做得滴水不漏,他毕竟是凡人不是神仙,平时连一句牢骚都没有发过,牢骚那是对社会不满对皇上不忠该灭族该杀满门……那样总比安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强些呀。
看现在的基层官员收拾人的手段……
现在是法治社会,但是也不要把一切都想象得那么得完美,我说的是与法律无关的事情,永远无法与“岳飞屈死风波亭”相提并论的事情,那些小事微不足道让人嗤之以鼻,但是多了就不是小事了,其他地方我不知道,我们这儿反正很普遍……
我们这儿很落后,但是有些人总想一手遮天,越是偏远的地方越是如此,但是总还是有顽固不化的“刁民”,靠着法律“企图”背水一战,结果往往逃不掉出师未捷身先死的下场。
法律可以惩治人,也可以保护人,政策也是这样!
前不久,我听说某个学校教师有个“刁民”教师,对社会不满总觉得社会对他不公平,所以对自己的直接领导大是不敬,平时与领导走动甚少,后来变成与学校领导公然对抗,工作方面的事情阳奉阴违,背后还说领导们的坏话,偶尔在会上发些另类语言,让领导们尴尬难堪下不了台……
后来教育局领导在突击检查中发现,这个人居然无教案上课……
于是,很多学校掀起学习声批评声……那个人多次书面检查,工作被调离,行政处分待定(看你还敢不敢发出另类声音)……那个人被贯上“教师队伍的败类”,“披着羊皮的狼”的称号。
一切都结束了!
大家学习完了,都没有说的了,他是不对呀!无教案上课,把祖国的花朵没有当一回事,这等不爱岗敬业,愧为人师的“人渣”是该批该斗,但是我认为更应该看事情的起因,如果无缘无故被查处,我也无话可说。但是他不是,我认为他迟早是要倒霉的,就是有教案上课也要背时,别人可以查作业呀,作业没有问题可以查记录,记录没有问题查生活作风,再就是日常生活里面的言行,反正要查处问题!
因为官对民不满呀!不收拾你这样的“刁民”,他在这个地方无法混!现在的官官之间的关系很密切(小官是大官的摇钱树,要想当官入门必须交钱,要想提拔也必须交钱,聪明的人可以交集体的钱,笨一点的自己掏腰包,自己掏腰包不要心痛,很快就会有收益的,得到的绝对大于付出的!),所以出马帮着摆平这点小事算啥!
秦桧本是聪明人,可是那一件事情让我一点都不佩服!
他把高宗皇帝的事情搞砸了,在生之年,让人咬牙切齿的怨恨,死了还被塑成铜像在岳王庙前跪着!可悲呀可叹,不过你千万不要认为是民战胜了官,他们是官官想斗,是政治斗争,岳飞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秦桧是政治斗争的替死鬼。
你看现在人,收拾人技术之高超,艺术性之强,真是空前绝后。你秦桧生在那个时代真是生不逢时也·看现在这个世界,也许是人的进化太快吧!所以无论如何不要跟官斗,如果真的想出一时之气,那么倒霉的日子就不远了!神仙例外,令狐冲也可以例外,因为他们可以见招拆招!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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