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曾说过,要想让别人在人群中注意你一个,就得找你祖母的衣服来穿。
张爱玲是我的文学偶像,是我心中的圣人,既是圣人,其何种的另类在我眼中都不为过。
她的冷艳、傲世在上个世纪的中国女性文坛上,都是独一无二的,想象张穿起祖母的衣服,来往于沪、港之间,该会有多少中外的眼光集中到她一个人身上的。
我自己也珍藏了一件祖母的旗袍,祖母是与张同时代的人,只是祖母生活在同时代的北方荒蛮小城,而张却是生活在国际大都市上海的。
祖母的那件旗袍本是送给母亲的,但是作为贫下中农女儿的母亲得到了那么一件旗袍却是如获至宝,加之在特定的社会时期,那件旗袍并不能堂而皇之地穿在母亲的身上,母亲就象一个嗜财如命的土财主,把她的金银财宝藏在了不为人知的最隐处,所不同的是只有极好的亲友来了,才拿出来秀其一番,然后才是继续珍藏。
祖父不知读过多少书,家中的藏书有一房子,听说有一年抄家,红卫兵们在邻人熟悉的指引下,径直来到书房,一辆拖拉机突突地往返了一天,满屋子的书 才全被拉空。
那天以来,母亲就一直把她的“财宝”掖在怀里,到了晚上那件旗袍早已被她的汗水浸得湿湿斑斑了。从此,那件旗袍白天就这样“穿”在母亲的身上,直到她认为“风声”已过才又放回她认为安全的地方。
后来,在还使用布票的年代,姑姑家的表姐们常常穿着商店里买不到的布料制成的衣服,我真是羡慕之极,母亲说那是用祖母的旧旗袍改制的,姑姑手巧。我便责怪母亲的笨拙,如果能用那件旗袍为我改件小褂什么的,那该有多好,母亲揣摩着她的“财宝”无言。
想象昔日母亲如果不是把它掖在怀里,而是穿在身上,该比如今的我穿得更为合适吧。这件旗袍薄如羽冀,轻若蝉丝,小可团于手中,大能显示窈窕之身。
在我还是少女时,有一天带同学回家玩,女同学惊羡于祖母的美丽。一张从我一出生就挂于家中的老照片,我早就习以为常了,这是一张父亲小时候的全家福:背景是黑白的窗格,窗外是几株稀疏的斜竹,竹叶影影绰绰,不能不使人产生许多联想。祖母坐着,左侧站着的是戴了徐志摩式眼镜的祖父。祖父清瘦,儒气十足。
祖母着一深色旗袍,双手相搭,双脚相叠,只这一叠,看出她脚上着的是一双清宫式高跟鞋。
祖母的发式是三十年代最流行的那种少妇发型:刘海齐眉,青丝挽作云鬓——不知祖母在其发后戴了什么发饰,或许什么也没戴。
当然还有穿了长袍的不足两岁的父亲和穿了细花白底长袍的七、八岁的姑姑了。
看祖父用小楷竖写于其后的日期:民国某某年三月,不用算是摄于四十年代初的,对照张爱玲的《更衣记》,祖母的旗袍应是那种初兴的“严冷方正的,具有清教徒的风格”的。
不过对于多半个世纪前的北方边远小城,衣着上落后于上海那样的大城市十几甚至二十几年,一点都不为过。
如今照片中的两位老人早已故去,而曾经是婴孩的父亲也已是白发满头。他们留下的唯一的物质的东西,就只一本祖父用过的字典,一件祖母的旗袍,还有这张发黄的旧照。
家谱早被焚烧了,然而有一种东西却是烧不掉的,那是一种生生不息的血脉。我想自己或许也能另类,却无资格象张爱玲那样在大庭广众之下,只是另类在自己的心中。
我非常珍爱那件旗袍,也崇敬同样珍爱它,并完整保存了它的母亲。
当然也时时怀念遗留下它的祖母。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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