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上喊的比较响口号之一是:不要让任何一个贫困大学生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
身为一名刚踏入大学校园大学生对这种现象有点自己的想法。
首先我承认并且很赞同国家出台的这样一项政策,而且我也愿意现出我的一份力量,如果有可能的话。
然后我也很感激社会上一些慈善人士的捐助活动,特别是我的偶像成龙李连杰的爱心行动。他们的确作出了一些贡献,但这些只是杯水车薪,要想做到更好的效果就需要国家的扶持了,也就是本文开头说的那样。
但是前几天我经历了一些事情,使我对国家的宏观指导到地方的具体操作产生了一些看法,这里仅写出来供大家做以谈资!
我们学校要进行贫困生认定工作,然后选择一些的确贫困的学生进行一些帮助包括助学金和提供工作岗位等。
这种做法的出发点无疑是很好的。
但是有一条让我很是疑惑:每班的特困生不超过本班人数的10%,一般贫困生30%……还有就是只有交了家庭情况调查表(盖过地方政府公章为准)。
有些干部是不是就要将其理解成每班仅限10%的特困生名额,或者说每班必须有10%的特困生?在具体操作中,我发现,每班报的人数也不是很多,这个时候,班干部或者其他管事的人往往去“说服教育”,参加这个认定。说是什么咱班自己的名额不能浪费了,给别的班吧!
我想问一下,难道说真是流行的那句话:“共[chan*]党的钱,给谁不给谁?”在起作用?
我想一个班甚至一个学院不可能真的有那么多真正的贫困生吧,怎么能将这样一个很好的活动变成一种指标似的任务呢?
还有我想问一下什么样的才算是真正的贫困生?
在我看来,父母供我们上学,这是我们莫大的荣幸,如果能减轻父母的负担更是我们的夙愿,但是有的人若想通过拿到贫困生资助来减轻负担我想是一种对自己也是对社会不负责任的做法!
如果父母真的有能力在大学四年中供我们读完大学,或者说也通过我们的一些勤工助学完成学业,那么就不能算是贫困生。
然而,那些弄虚作假的做法我就不说什么了、
还有就是规则里也对特困生的认定标准做的举例,什么单亲,烈士子女等等(还有什么我不太清楚)。这样的一个标准谁也没法做的很完善很完备,只能说是一种例子,所以我们在操作中就不能死扣字眼,把凡是单亲等条件的定义为特困生。谁也不能说单亲就是收入少或者没有收入啊!
当然我没有什么恶意的,只是觉得这样的认定不是很合理而已。
还有有的人的的确确是贫困生,但是他们不愿意说出来,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养活自己,我对这样的人是充满敬意的,像感动中国的人物洪战辉,他说的一句话很让我感动:贫困不是你获得他人同情以及帮助的资本,而应该成为你比别人更优秀的动力!(不好意思,原话不记得了,做了一点加工)
贫困没有什么错,那些只是暂时的,信念以及努力的心才应该成为我们每一个的永恒…………
ps:扶贫久了就把有些人的心灵也弄贫了
现在很多人在借助自己不好的背景或者说是家事吧,来赢取别人的施舍,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我想贫困是相对的,在上海北京和在西部那时不一样的,关键是我们怎么去对待这个扶贫问题,是不是要,要多少,怎么要?都是一些人应该思考的问题。在我看来,不再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别忘了自己存在的价值!!!!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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