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不会说话”。并非是指聋哑之人。在我们那,它应该与“说话不中听”画等号。
胡明就是我们那远近闻名的“不会说话”的人。
人们都说他“不会说话”是随根(遗传)。听说他们的几代人都是“不会说话”的人。据说,在胡明的祖父年代,他的祖父“不会说话”出名是因为这样一件事情。在那个年代,人是无节制的出生,正可谓“一碰屁股就一个孩子”,但成活率却十分底,生的不少,剩的不多,那家都会死几个孩子,孩子死了,就求别人挟着仍在荒郊野外,然后就让狗吃掉了。于是有的人家孩子一出生乳名就叫什么狗剩子、狗烦恶等。据说狗不理的名字就出于这个原因。在这么一天,胡明的祖父的邻居家死了孩子,于是就求胡明的祖父把孩子给扔掉了,一个五岁的孩子,又是急性脑炎死的,挟起来很费劲,于是他就叨咕说:“这要是死俩该多好,挑着还省点劲。”
当时这话就被死孩子的妈妈听到了,当时并没有说什么,因为毕竟求人家。事后她向胡明的奶奶说:“看你家的掌柜的多不会说话,还说‘死俩该多好,挑着省力’。”
胡明的奶奶听到也很气愤,她说:“他那人就不会说话。你家要再死孩子可别再找他扔了。惹这气多犯不上。”
待到胡明的爸爸时,他当然要借鉴了她父母的“失败”的原因,特别潜心的“研究”帮别人仍死孩子的话应该如何说,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果然学到了好多安慰或者叫当事人听着顺耳的话。可是鉴于他父母的原因,没人敢用他。他当然不认可自己苦学到的本领没有用武之地,于是便主动的到有孩子的人家去遂说:“我不会像我父亲那样不会说话,不信你看,等我给你家仍孩子的时候,我说的话保证让你们开心。”
待到胡明时代时,他下决心要改变大家对他家人的印象。因为就是为这个原因,他已人到中年还没有说上媳妇。为了这事可以说他煞费心机,他成天看字典,甚至参加文科进修的等等。当他胸有成竹的时候他开始尝试了他的才能。
有一次,他听说有一工地的老板择婿,条件很适合他,因为她女儿要找的白马王子,不在于财产与知识的多少,而在意模样的好坏和年龄的大小,具体点说,他要找一个在年龄上是大哥哥,感情上像爷爷,长相上像黄宏(她是黄宏的迷)的男士。巧合的是这几点他都具备。于是他就进了这家的工地干力工,意在创造机会让老板发现自己。有这么一天,机会终于来了。事情是这样的。该公司的经理心梗突然死去。而这位经理正是该老板讨厌又没办法拿掉的人。鉴于这个原因,老板为这位经理开了一个隆重的追悼会,并亲自读悼词。追悼会结束的时候,胡明没有放弃奉迎的机会,他急忙迎上老板,他想说一些讨好的话,意在讨老板一点好感,没承想事与愿违,他非但没得到老板的青睐,还失去了在此挣工资的机会。因为他说了如下一番话,他说:“您真不愧是老板,说出话来向阿庆嫂那样叫人佩服,是你的话语使气氛更加浓重。更主要的是你的话语叫在场的所有人心花怒放。”
更不可思议的是,他居然蹈了他祖辈的覆辙。
事情是这样的,胡明邻居家的孩子突然得了急性脑炎,在张罗打车去医院的时候胡明赶了来,意在帮帮忙。可这位邻居显然忌讳他的帮忙,于是婉言谢绝。胡明他当然看出他的本意,于是解释说:“我不会像我爷爷与爸爸那样不会说话,再说了,现在死孩子哪有仍在野外的,充其量是不足几斤重的骨灰盒,即便是捧个仨俩的也不会感觉出沉来。所以你不用担心说牢骚话的。”
瞧这几代人。咋没有一点差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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