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暇时,我想着了“儿不嫌母丑”这话,细细品味,觉得此话实在高妙。表意简朴,寓意深刻,很有嚼头。
这话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母丑”,第二层是“不嫌”。
“母丑”,是这话的前提。“母丑”,应是不争的事实。否则,这话就无从谈起。
做儿子的,自然希望“母美”,那足以让自己在人群里高傲地仰起头,接受人们对自己母亲的赞美,分享着母亲的荣耀与光彩。那一份骄傲,那一番充实,是何等的难得,何等的尊贵!
可是,自己的“母丑”呀?事实就这么不随人意,就这么冷酷无情,摊到了就是命。既是命,就得无奈地接受,不受也得受。那只能让自己在人群里委屈地垂着头,接受人们对自己母亲的嘲讽,分担着母亲的耻辱和暗淡。那一份羞愧,那一番失落,是何等的难堪,何等的卑贱!
在别人的眼里,自己的母亲是丑的;在自己的眼里,母亲也是丑的。以丑为美,那就是颠倒黑白。客观存在,是不以人的喜恶而消失的。要它消失,唯一的办法,就是改变它,使之以另一种形式存在。而目前,在“母丑”这一客观存在面前,儿子能做到的只是“不嫌”而已。
“不嫌”,是这话的基点。嫌,离弃就不远了;而弃,岂是儿子所该为的?
“不嫌”,是因为人不能忘本。母亲,是生我养我的人啊!无论她怎么丑,毕竟是我生命的源。忘记根本,岂是儿子所为的事呢?
但是,“不嫌”不是最终的结果。默默地接受“母丑”这一客观存在,宽慰地说句:儿不嫌母丑。这是无能的表现,是懦夫的行为。真正的儿子,是不容“母丑”下去的,他要用自己不屈不挠的奋斗去改变这一客观存在,让母亲“美”起来。他要将那一番失落变为那一番充实,要将那一份羞愧变为那一份骄傲,他要将那低垂的头高高地扬起。
为了自己,为了母亲。
“不嫌”,不是甘心情愿地接受事实,更不是黑白颠倒地以丑为美。怒目横向,那是不孝;翻目自诓,那是不智;而闭目不视,那是不能。承认“母丑”,是正视事实;不嫌“母丑”,是处事态度;改变“母丑”,是职责所在。
母亲的血液孕育了儿子的生命,母亲的乳汁养育了儿子的生长……儿子有何理由嫌“母丑”呢?有何借口不为“母美”而努力呢?
然而,这世间就有那说着"母丑"的人.说,是不是嫌?口为心声,应归于嫌吧?否则,怎解释?
这些人,一个劲地说着“母丑”。即使别人不说,他还在那喋喋不休地说个没完没了,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也许,他自己真的没任何可以在人前炫耀的,就端出母亲来;也许,他真的拿不出任何可以称之为“美”的,就端出“丑”来。更有甚者,他认为“丑”与“美”一样,是有震撼力的,是足以吸引听众的,就面无羞色地在那里唾沫四溅,数落起“母丑”来了……
稍有些节制的,说起“母丑”来,先来个“此地无银三百两”,说几句场面上的话:这是“挤出脓来图结疤”,颇有救母亲出“丑”海的意味。可是,说起时,只见眉飞色舞,满是得意之形,而无痛惜之情呢?如此看来,他挤脓不是为了疗伤,而是为了欣赏.以母亲的"丑"来展示自己目光的犀利敏锐,来表现自己善于言语的"美".
即使母亲真的很“丑”,就没一点“美”的地方?奇也怪哉,两耳塞满了“丑”声,就捕捉不到“美”声。怎么办?耳不闻,眼观吧。刚摊开报纸,还没看完标题,耳边又响起那鼓噪的声音:信那?全是骗人的!
郁闷呀,郁闷。
那没一点节制的,就更口出狂言了。别说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就连那洋人的腿毛都比中国人的粗。也不管那腿毛有啥用,反正长在洋人腿上就有用。假如,那洋人的腿毛比中国人的细,又怎么呢?奶奶的,好办,话还是这么说:那洋人的腿毛都比中国人的细。一个“都”字,就将那爱与恨表现得淋漓尽致,汉字的表意功能就是微妙。就这“微妙”也不说个“美”,鼻孔一哼,再补句:笔划太多,难写,哪比人家就二十六字母多简洁。
还有那更不得了的,连“母丑”都不说了,干脆来个:丑的不是我母。正如那天蓬元帅被玉皇大帝贬入世间,一见自己成了猪身,就送老母归西。这些人只恨自己生得不是地方,恨不能将黄皮肤换成白皮肤.顶不济,也把自己说成是小日本。那台湾的阿扁,更没了个谱,不认“母亲”不说,还想从“母亲”身上卸块肉。小子,连“陈”姓出自哪都忘了,人皮披着,浑身就不自在!
对母亲来说,我们是儿子;对祖国来说,我们是儿子。
我们要记住这话:儿不嫌母丑。同时,还应知道:仅仅不嫌是不够的,还要使她美起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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