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人生能有几个十五年,不知感情需要多少时间来干涸。而十五年前的她,从一开始就占据我的爱情,久久不熄。
那时,她还是一个女孩子,还在上学。小小年纪却偏爱黑色,老是穿一身黑衣,准时在黄昏时六点四十五分,从我窗前经过,我就站在阳台上,对着她猛吹口哨,管她听不听到。
没人知道我喜欢她。
我,一个社会上的小混混,狐朋狗友众多,爱打架,爱闹事,爱dk,爱泡妞。当然,这些她都不清楚,以为我充其量是一个贪玩,不喜约束的问题青年而已。所以,她偶尔会上我家来坐坐,何况,我们两家仅隔一条街。
那天,我正和安玩游戏正乐时,她上我家来了。还记得那天她穿着难得一见的白色裙子,扎着马尾,像是春天里的一朵淡淡茉莉花。她为这个春天装扮了,让我以为,春天里最美的花盛开在我家那片爱情的花园里。
可恨的是,这朵花从不属于我,从不。
安,因为她,在那天,我失去了这个朋友。不可惜也不遗憾,面对她,没有什么是我不可失去的。
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在我面前眉目传情,春意盎然,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牵手从我家门口走出去。我才发现,无能为力对我来说,从此不再是奇迹。我一直以为,没有我得不到的东西,办不到的事情。
就这样,在同一天,我失去了爱情和友谊。
也就在那一天,我决定洗心革面,用其他的成功来填补这空落的缺口。
仍会无意中听到他和她的消息,说他们很要好,像蜜糖;说他们偶尔赌气,像孩子;说他们恩爱,相安无事。笑笑,只要她开心,只要他待她好,我送上最真最深的祝福。
可是,有一天,朋友说,那个小子和另一个女孩子勾搭一起,一起上班,下班,吃饭,宵夜。
那她呢?
我去揍了他一顿,狠骂他,早知你不会珍惜她,当初我就不应该狼狈退出来成全你们。
他擦去嘴角的血,说,这是我欠你的,还了,我们已经不再不拖不欠。
那你欠她的呢?冲着他的背影吼。
憔悴的她坐于我那装修一新的家里,像是一朵凋零的花。是的,这时的我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公司,不再是那个令人头疼的小混混了。可是,又怎样?她的眼神在哀求我,让我知道他的消息吧!
有一些东西为岁月改变,有一些东西被岁月铭刻。如我对她的爱,是岁月沉淀的琥珀。
可是,越是爱她,越是心疼她的痛,我越是残忍。
我说,他已经不再爱你了,你忘了他吧。
我说,我早就喜欢你了,却让那混蛋捷足先登。
我说,你爱我吧,我不会像他那样伤害你的。
……
渐渐地,我已经分不清是语无伦次还是真情告白,她的脸是愈见的苍白,甚至,连“再见”都不说,就落荒而去,愣是把我的话生生地憋了回去。
不管也顾不得了,这次我决不肯失去她。
我发挥了当小混混时学的本领之一:死缠烂打,天天守在她下班的路上。
一见了我,她就问,你怎么就这么的有空呀?
空倒是没的,但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我答。
那你就忙去吧,老站这干嘛?以收过路费为生?
我这不正在忙么?追求你就是我的终生事业了。留下你就行了,那过路费就免了。真的,我不介意她说我油腔滑调,正经人不办正经事。我只想看到她的笑。天知道,她的笑是多美,暖和如冬日的阳光。
可是,她总是匆匆地和我胡侃几句,然后,转身就走,喊也喊不住。
直把我气得追了上去,拉住她,非要她随我而去。
无奈。她叹了一口气,说,好,不过,要由她带路。
我当然没意见,乐滋滋地跟着她,跟着她走上那条通向他家方向的长街。是的,他的家在长街的中央。我以为,她也许只是想要重温一下昨日的长街。殊不知,她是为了躲开我的纠缠才选择带路,选择这条路。
我心疼地看着她闪进他家的巷子。她不知道,那个女孩子早就在他家留宿过夜,他们已经同居,住在一起了。
我静静地等在巷口。我知道,除了我的怀抱,她无处可逃,无处可避。
夜在此时寂静下来,除了匆忙赶回家取暖的行人有几,已难见活跃踪影。
她在此时像一个幽灵般,从巷子里出来。是的,幽灵,一个失了灵魂的精灵。她看到了最丑陋的真相,他幻灭了他最纯的信仰。她,躯壳还在,心,却失了。
她安静地走在我的前面,不停留,不回头,不出声,穿街过巷地,行尸走肉地。我能做的,只是安静地跟在她身后,我愿意就这样跟着她,就算是一辈子。
可是,到最后,她还是剥夺了我这样的甜蜜。
我开始带她游山,玩水,唱歌,跳舞,她不再说“不”字,温顺地随我而去。甚至,没有拒绝我进入她的身体。她用力地掩饰她的颤抖。
她穿上我给她买的,最漂亮的,有鲜艳夺目的色彩,有蓝天,有大朵大朵烈日下的花的裙子。我以为,这样就能普照她电黑暗的内心。可是,华服原来是用来盛载她的眼泪,包裹不住那颗一天天枯萎的心。
她不肯在我的面前哭,一转过脸来,是她空洞的笑。甚至,关上了她忧伤的眼眸,为我展开的是一片白茫茫的空白。
她在那一夕老去。
我说,嫁给我,让我给你幸福,好吗?
她说好,我也不想追究是真的好,还是随便我拿她怎样,反正,我买了最华贵的婚纱,最名贵的钻戒。我要把最好的东西全给了她。
她真的好美,婚纱将她装扮得犹如天使般圣洁,高贵。在嘉宾的声声赞美中,只有我知道,那是一朵凋零后被风干的玫瑰。
我不气馁。总相信,没有痊愈不了的伤口,真爱总会有回报的。
我带她离开了这里,去了外地,买了房子,从此定居。
五年后。
我用五年的时间将公司越做越大,用五年的爱来医治她的伤口却徒劳无功。我从一本书上看到,黑色,暗喻着一个人的固执到了极端,白色,暗喻一个人将自己隔绝。而她的衣柜,除了我给她买的,清一色的黑和白。
爱或不爱,真的不是由某人说了算。有时,连当事人也无能为力。
她对我说,对不起。你应该有爱你的女子与你终老。
然后,她走了。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却带走我的所有,爱,恨,恩,怨。
又三年后。
35岁生日那天,我接受了一个名为风的女子的追求。因为风是她的朋友,因为风爱我,因为风说,她希望风来爱我。于是,我娶了风,因为我能天天听到风提起她的名字,因为我能从风的身上回忆那段有她的日子。
没想过要忘了她,虽然我绝口不提她的名字。
别怪我,别怨我,爱,本来就是一件不可理喻的事,毫无公平和道理可言。
她说,他是她的牢。
她又知否,她是我的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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