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人物小记就写完了,不知各位以为小叶写得如何。现在要开始写初中的人物小记了。说到初中的朋友,首先要写的当然是lg,不为什么,只是此人是我最好的朋友兼死党。就冲这点,我这个做朋友的,就应该好好的写写他,才能对得住他了。
我是在初三那年认识lg的,那时的他不叫lg,而是叫铭。lg是他升高中后自己给自己取的,见他这么喜欢,在这篇回忆录中,我也就这样称呼他好了,不然就显得我太够意思了。
一
lg是一个很有幽默感的男生,口才也很棒。但棒的同时,也引来了一些麻烦。记得在初三的时候,lg就喜欢拿别人来开玩笑(真想不到,我以后竟学了他这一点),比如说拿干洲开玩笑的时候,喜欢篡改唐诗,说什么“小池(我们班上的一女生)才露尖尖头,早有干洲立上头。”还有“春池(又是我们班的一女生)不是无情物,化作狗屎更护花”等等很多这类的篡改诗词,如果把它们都抄出来,真能写上一本书。有一次,在活动课期间,级里集中到运动场去开会,lg和我坐在一起,旁边还有几个女生。lg就在那里佩佩而谈,谈着谈着,就把小池和干洲两个扯在一起了,说什么看见干洲一边背着小池一边骑自行车之类的笑话。引得旁边的女生笑得前倒后仰的,lg见到,大概兴致所致,就更大谈特谈,把干洲和小池说的越来越离谱,于是该说的说了,不该说的也说了。这也罢,只是被前面不远的小池同学听得一清二楚,就糟透了。课后,小池“哭”了,这是林宇均告诉lg的。lg吓了一跳,以为这次真的玩过火,万一被班主任知道了,lg就要改名了。但后来得知小池是假哭了。lg才松了口气,可是以后别人的玩笑,他还是照开不误。
我们初三级因为要升中考,所以都要晚自修的,想起那时候,真是读书中最美好的时光呀。lg那时候还不如读高中时那般拼命,学习依然是很吊儿郎当的。平时晚自修,一边做作业,一边喜欢跟旁边的人佩,有时佩过头了,连作业也来不及做。其实说他的同时,我也是一样,晚自修喜欢讲闲话,却不喜欢去做作业。有一次lg因为和旁座的菠萝研究女人生完孩子后的胎盘的去向,所以导致语文作业没有做完,第二天检查的时候两人一起空白,只好中午留堂做完才可以走。也在正是此时,“猪沙掌”大人走过来我们班,把我们的笔都抢了去。下午我们没有笔用,就与“猪沙掌”大人展开了讨笔大战,最终我们以告到他们班主任那里去,把笔全部要回结束,从此“猪沙掌”大人一见我俩就怒目而视。
二
说到成绩,lg和我的成绩是差不多的,只是他的理科和英语比我强,而我的语文就比他强罢了,如此一来,我们就很快扯平了。在临近升中考时的第一次模拟考时,我考了417分,而lg就以420分略高于我。那一次我们全班都考的不好,我的数学犹如是差,只考了48分,而我旁座的林宇均却比我更差,看了以后心理稍有平衡。
到了真正升中考的时候,lg考了482分,我考了481分,本分只差一分。我们报考的学校也一样,但最后我们都不能在一起读书。因为lg意外去了龙山中学,我却留在了母校。这犹为使我心情低落,于是导致了我在高中阶段拼命写作的习惯。
现在再见到lg,他经常跟我说,那时的我们真是太天真,太不懂事了。如果我们都能再努力一点,说不定就可以一起考上龙山了。其实不说我知道,毕竟我们的实力相对来说不是比较平稳。
但时间已经过了这么久了,lg也上大学了,我也出来工作了,不过有时聚在一起,聊聊过去初三在一起学习的快乐日子,也是一件回味无穷的事情啊。用现在成熟的心情去品尝当时那种天真的做法,也是别有一番滋味的。
三
毕业后,我和lg各奔东西,只是我们刚开始还可以经常见面。因为lg上的高中离家比较近,每个星期都可回来。这样我们就可以见面了,而每次我们都会去石岐。大多数时候,都去买衣服,是lg自己买的。不为什么,lg去外面读书回来后,就很注重自己的打扮,以前在初三的时候还从未听说过他要去买衣服的。而如今却完全不同了,lg打扮的比较以前成熟了许多,也时尚了许多,跟他相比起来,小叶我就更显得土了许多。
如果在一些假期期间,我们会去南区,那里是lg度过童年的地方,听他说,他是读小学才从南区渡头那里转来大涌的。在那里,我们通常会住一晚才回来。而那个晚上,我们会去游戏机室玩,那里的机币比较便宜,一块钱三个,大涌这边却要一块钱两个。说起来也觉得好笑,那时的我们是挺喜欢玩《三国战记》这个游戏的,而且每次玩都不会超过玩五个机币,不会像一些笨蛋那样无休止地玩下去。因为回去晚了,lg的妈妈会唠叨我们的。
在这期间,我们还会去一些大排挡去吃些东西,聊聊天。我和lg是无话不说的,我常问lg在外面有没有女朋友,其实不用我猜了,像lg这样的男生要把妹是很容易的,他的嘴行,能哄女孩开心。不像我,只会写杂文得罪人。但lg从来都否认的彻底,问急就把我扯进去。我当时就觉得好你一lg,竟被反咬一口,就只好住口了。有一段时间,lg经常说我喜欢菠萝,我不承认,都要问到我承认为止。其实我现在才知道我并不喜欢吃菠萝。不知道lg喜欢不喜欢,这家伙狡猾得要命。
四
介绍lg,就不得不提到他玩篮球了。lg很喜欢打球,喜欢到就是不吃饭也要去打一场球才罢休。也正因这个,他妈妈也没少说他,他自己也说,大概因为,他的初三才会如此懒散。可是他依旧是这么痴迷于篮球,对他来说,篮球就是他的一切。如果这句话给他听到了,他定会有话驳我的。他曾自豪的告诉我,要说nba的赛事,那些球队的实力如何,球员的特性的情况,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赌nba赛事,每场必中。我说,那你怎么不去赌球呢。lg说赌不适合他,他只是一个球迷,不是一个赌徒。
有一次我问到他想找什么样的女朋友,lg说要环球小姐。我说别开玩笑了,他又说要会打球的,而且比我打得棒的那种,否则免谈。我当时就想到叶莉,可是人家有姚明啊。没有多说。其实lg找什么样的女朋友我才管呢,只是用这种说明这家伙喜欢篮球的程度罢了。
我和lg的感情还是很好的,从认识他到现在,已经有五年时间了。在这五年期间,我们没有闹过一次别扭,互相开玩笑也当是吃生菜。本来有些生气的,可一转眼就忘记了。不仅是我和lg有来往,就是我们家和他们家也是有来往的。现在想来,交了lg这个朋友,我还是衷心的高兴。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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