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材引自河南《人生与伴侣》杂志2007年第10期(上半月版)第8页。
作者/飘飘,原标题;错了吗?给强j*犯提供安全套的母亲何罪之有?(下文中带“”内文字皆原文,笔者略有删节)
原委索引;
39岁的周莲女士于02年5月因车祸失去丈夫后,独自抚养着儿子。从普通营业员干到销售主管,依然美丽的周莲凭自己的努力拥有着富足的生活,温馨的家,常被人所羡慕、称道,读初中的儿子亦以此为傲。
偶见报道某女下夜班途中被强j*而感染梅毒,联想到回家也要经过一片荒地,而工作原因又偶有晚归,有感于“万一遭遇强j*,无法抵抗时,也应将自己的伤害降低到最小,至少不被感染上可怕的疾病或怀孕”。此后,周莲果真在手提包中放了几个安全套。
越怕鬼就偏出鬼。06年5月的劳动节,商场营业到23点才关门,骑着电动车晚归的周莲在荒地被一壮汉拦截,劫财未果的罪犯被眼前美丽的女人吸引……。呼救无效的周莲在匕首的寒光中停止了抵抗,“就在歹徒撕开她的裤子时,周莲突然想起包里的安全套,于是一边阻止他一边急促地说‘别……别这样,我包里有安全套,用上那个’”,歹徒担心有诈而拒绝,“周莲一听更急,于是假装温柔的说‘大哥,我都是你的人了,你还怕我跑了不成,不用安全套,你就不怕我有病吗?而且我那安全套是进口的,上面有激情浮点,戴上你我都会更舒服的’,不知是害怕得病还是想尝试‘别样的外国激情’,歹徒从包中找出了安全套……。
事后,周莲迅速报警,半个月后被抓获的歹徒拒不承认是强j*,并说是周莲主动勾引他,并陈述了周莲提供安全套的详细细节。歹徒家属为减轻其罪行也四处放风说周莲是个风流成性的寡妇……。警方不得不重新调查。
最后,歹徒虽然被判刑,而周莲的声誉却受到致命打击,各种版本的传闻满天飞;“为强j*她的人提供安全套及具体细节、说她是个颇有几分姿色的寡妇、说她耐不住寂寞,天天都需要‘男人的安慰’、说她起码有上百个情人、说她已经得了艾滋病……”。因此,好朋友都慢慢远离了她,而不怀好意的人却开始不断的骚扰。由于影响不好,周莲从主管的位置上退下来成了一个后勤卫生人员。儿子在学校与同学一但有争吵,同学就会拿他妈妈说事。最令周莲痛苦的是儿子开始敌视她,说她对不起他死去的爸爸,对不起他,在各种传闻的压力中,在儿子的“生命,你就知道生命?连尊严都没有了,要生命有什么意义,总之,我恨你……”“你不注意影响,可我不能不要脸啊”的刺激中,周莲崩溃了。
“2007年7月8日凌晨5点,武汉市长江一桥附近,一名年近40的妇女从6楼跳下,当场死亡,经警方侦查;该妇女系自杀。”
作为一个刑事案件,这事已经结束了。而作为一个社会事件,我认为远未结束。
一个正值灿烂岁月的女人怎么就自杀了?一个对生活充满憧憬的人怎么能自杀了?一个本应受到怜惜与同情的受害者怎么会自杀了?可是,残酷的事实就是;她已经自杀!
事情坏就坏在周莲不应该提供那该死的安全套,尤其不应该说那些诸如“我是你的人”“激情浮点”“更舒服”等该死的话。依照传统,她就应该抵抗,哪怕是用性命为代价也要抵抗,至少也应该在壮汉雨点般砸下的拳头中昏迷或在匕首的捅刺中倒下才有资格停止抵抗,否则即为大逆不道,可你周莲不仅没有这样,反而为他提供带有激情浮点、会让双方都更舒服的安全套……磋乎哉,不可道也。她的举动违背了祖先定下的规矩,她的行为被视同是在挑战。如果她勇斗歹徒血染荒地而受辱,社会也许能接纳她,如果她誓死不从而丢了性命,那么,她就是节操烈女,我们的传媒会立马发动起来为她歌功颂德,她日常的点滴小事都将成为写作素材来佐证她之高风亮节,她的遗像将见证无上的荣耀,或许,我是说或许会惊动某个大人物后,会为她落成一座耗资巨大的贞洁牌坊……
我们私下里承认她审时度势而采取的方式确实可以保住她的生命,也可以将她即将受到的伤害降至最低。但是,致命的‘错误’就出在这里。自我保护?!这一源自西方的思想是建立在‘人的生命权是一切权利之首’的前提下,洋鬼子们是不知羞耻,他们会对被侵犯中的妇女能将伤害最大限度降低的行为表示赞赏,因为她起码还活着,起码没有更多的伤害,这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说明她非常冷静非常机智。而周莲你是在中国,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古训没听说过吗?断臂剜肉的典故没听说过吗?你一个女人,贞洁才是你的第一要素,理应不惜一切代价维护贞洁,哪怕是你唯一的一次生命。我们不需要你一定活着,但需要你一定是贞洁的。至于你可能因此传染上无药可治的性病或怀孕,那是你个人的事,个人的困难自己去想办法克服,舍小家全大家嘛。由此衍生出的后遗症与痛苦自行解决吧,就别指望谁会帮你一把,更不可去申诉,除非你不怕丢人现眼的让满世界都知道你被强j*过。传统关注的是你是否干净而非你的死活,这个主次你要搞清楚,至于你被匕首刺伤或感染病毒或丢命后咋办,我们管不了也懒得管。然而,周莲选择的方式不符合传统,她虽然成功的将个人伤害降低,却戳在了传统的最痛处。传统怎肯饶她?怎能对她的挑战无动于衷?
如果仅仅是这陈腐的传统还不足以逼死周莲,此传统也与时俱进添加了新的元素;丑陋而阴暗的心理。也许周莲会得罪什么人,或有竞争对手,或……落井下石倒是其次。而某种见不得天日的畸态性心理才可怕。社会开放泥沙俱下中,压抑5千年的欲望蓬勃兴盛,快乐就有了更多的方式与形态获得,也衍生出取向上的差异,这本属正常。‘性偏好’虽未获得明文认可,对于其得到法律默认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就有那么些人,有此心却无此胆也无此力去追求、满足,依然处于相对压抑中。周莲事件的出现为此类人提供绝好的精神自慰渠道过干瘾。传播时有些走形仅是表象,而添加那些莫须有来满足自身意淫的需要才是内核。在此动力下,绘声绘色者有之、添油加醋者有之,并乐此不疲。躲在‘传统思想’的羽翼下进可攻,满足畸欲,退可守,讲个笑话嘛,又没干什么。即能解释成只是思想旧了点,还能表现出多么的义愤填膺,正义无比。如此传播、添描即不纳税也无责任。由此演化出千奇百怪的版本无论与事实相去多远就不管了,反正越香艳越刺激,越离奇越有味。至于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会给当事人带来多大的伤害就没人放心上。对于此类人,只能说一句;你母亲的,畜生。
亲人们考虑的是自己颜面,朋友们考虑的是自己的名声,单位考虑的是商场的利润,该考虑的都考虑到了,惟独无人为周莲---受害者考虑丝毫。周莲已经走投无路、无路可退,狗尚不嫌家贫,她的儿子却嫌母丑,儿子从私利出发向她射出的支支冰冷绝情的箭使她唯一的精神支柱倒塌。只有死才能帮她脱离这没有温暖、没有希望、没有意义的炼狱,脱离这世界后,她的负荷才算卸下,才可以不继续被侮辱。自杀,就成为她唯一的必然选择。
反思周莲,她没做错什么,可为什么非得死呢?假设她不是寡妇而是鳏夫呢?结局断然不一样。按时下观念;一个正当壮年的鳏夫假如没点菲闻,只能是没能耐,假如伴随他的女人越多越年轻,那就是本事了。男人可以放火,成为显耀的资本,而女人却不可以点灯,被强j*都不准许,要么当场壮烈保节死于歹徒的匕首,要么引咎自尽死于那软刀子。什么逻辑?谁的逻辑?写到这里,忽然好象有些明白周莲确实有罪,她不该生为女性,做女人,就是她的原罪!
她已经不是第一个如此死亡的女人,她会是最后一个吗?不!肯定不是。那柄杀人不见血的刀也许已经再次在另一个女人头上高高悬起,并闪露着阴森的狞笑。导致宝刀不老的原因除了男权主义这始作蛹者外,还有两种现象在推波助澜;一,恶毒攻击传播者中肯定不乏女人,不是女人对女人都缺乏同情心,也非不懂唇亡齿寒这等浅显道理,盖因她们的观念中也认为周莲的举动有失妥当,认为她的保护措施等同于鼓励歹徒,认为贞洁重于生命。虽同为女人,陈腐的观念依然根深蒂固。女人们!你们自己的权益自己都不争取,难道即得益的男人会主动赠与?二,虽非人人参与传播和评论,但是,却鲜有人力所能及的加以阻止,冷漠的姿态缘自事不关己何必出头?或者是我一人改变得什么?传播者即不觉耻也无约束,冷漠者置身事外无形中扮演了东郭先生或农夫的角色,姑息养奸。
这两种状态的相互作用加上部分人的阴暗心理在‘传统’的巨大惯性推动下,腐臭的所谓传统、阴暗的所谓伦理、恶俗的所谓舆论经过几千年的沉积发酵后弥散开来,形成一股看不见摸不着却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压力,即硬且韧,其势如泰山压顶缓缓却不可挡,其力如长江奔腾柔柔却不可断,岂是周莲等弱女子之流抵抗得了?
周莲死了!已化为一缕轻烟飘散。
周莲死了!没有杀人凶手。而每一句毒言都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周莲死了!是被传统逼死、唾沫淹死、舌头压死、冷漠冻死。
周莲死了!留在地上的那一汪殷红的血不知能否证明她所希望证明的一切。
周莲死了!她活着时没有谴责多少人,却用死来谴责了所有人。
剔除中华民族历史文化遗产中的糟粕不是新鲜的命题,灌注和谐、人性化的新血液任重道远,5000年形成的体系博大而凝重,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化冻亦非一日之功。需要我们多少代人的努力不可知,可知的是需要我们人人伸出手来聚沙成塔!
值此,我郑重宣布;即时起,我与酱缸文化处于战争状态!同时呼吁;我需要同盟军,我需要支援!
谨以此文吊唁周莲女士,愿周大姐一路走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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