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的女人”之一 ——
同居的温情
琳琳,一个时尚而又不失柔媚的名字。
她娇小玲珑的身材,被休闲时装包裹出曲折诱人的曲线,在自然摆动的步态摇曳下,即使在人潮涌动的大街上,也能收获不少艳羡和饥渴的目光。加上还有一双顾目流盼的大眼睛,总闪烁着聪慧的光芒,初次相见的人,无论男女,都想跟她做好友,赏心,悦目。
她现在是当地一家有名酒店的公关部兼餐厅的经理,在餐饮界小有名气。
阅读她的经历,充斥着寻找真爱的艰辛与执着。
琳琳是父母的小女儿,因为生的漂亮,深得全家人的宠爱,特别是父亲,倾注了很大的心血,希望把她培养成知名演员,一生名利双收,生活优越。十四岁就为她找了名师,十八岁的时候,她已是当地县剧团的一名演员,主攻小旦。天生丽质,加上刻苦勤奋,琳琳年龄虽小,却是团里的台柱子。每逢重大演出,必定有她。
盛夏,太阳热辣辣的炙烤着大地,剧院舞台因电线老化而失火,慌乱的人们涌向门口,逃生的喊声此起彼伏。几分钟后,消防车呼啸而来,武警战士快速的侦察和扑救,其中一个大个子的武警,冲在最前面,动作敏捷,没有丝毫的畏惧。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奋战,终于,只有袅袅余烟持续升腾,危险被排除了。就是这么嘈杂惊险的环境下,琳琳找到了她这一生的爱,那个奋不顾身的大个子消防兵。
他黑瘦的脸庞,浓密的络塞胡子包裹了几乎百分之八十,虽然年龄只有二十岁,可看上去要成熟的多。他只顾着灭火,绝没有想到从小练就的胆量和军人的职业使命在不经意间为他带来了一份沉甸甸的爱情。随后,她和好友主动到部队找他,并很快熟悉起来,成了好朋友。一切都顺理成章的发展着,离家很远,他也需要一份来自异性的感情慰籍,况且,还有一年,就要复员了,他没有想过要娶她,和她厮守一辈子。可是,十八岁的爱情是狂热的,舞台上的才子佳人是她爱情的标准,他高大威猛的外形弥补了她娇小玲珑的缺憾,无拘无束的不羁透着男子汉的豪爽,她深深的迷恋上了他。家人知道后,集体反对,毕竟,他是外乡人,父母的掌上明珠,怎么能远离亲人,跟他走呢?更何况,她正值事业的黄金季节。从小执拗的个性,促使她用尽了各种威胁的方式,企图让父母和兄姐同意自己的选择。直到喝下了近百片安眠药,被同事即时送到医院获救,母亲才不得不就范,而父亲,正处于事业的巅峰期,却积劳成疾,加之为琳琳的事情而伤心,导致病情严重,带着牵挂和失望,离开了人世。父爱如山,她顿觉没有了依靠,而他在她心目中的分量无疑又增添了许多。更可况,在突然失去父亲的日子里,是他用无微不至的关心抚平了她心灵的伤痕。爱,在他的随意和她的一心一意中滋长蔓延。
次年,他服役期满,转业回家。忙于联系工作单位,逐渐淡忘了她。
她焦灼的等待着他安置妥帖的消息,并盼望着他赶快告诉家人他们相爱的事情,尽快迎娶她,早日团聚。演出,已经不再是她生活的重心,为了他,为了她至高无上的爱情,她愿意舍弃钟爱的演艺事业。
可是,他的父母不同意,并很快为他一次次的安排相亲,希望他早点结婚,安静下来。起初,他还积极的为她联系当地的剧团,希望能为她多做一点,能继续从事演艺工作。多次碰壁之后,他也心退了,觉得现实无力改变,说明情况,表明态度,他不再回信。他的无情,非但没有让她退缩,倒让她坚定了决心,舍弃一切,跟他到天涯海角。当她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知道,无法逃避,这是他宿命里的女人。
因为反对,父母对他们的婚事并不热心,几乎是不搭理,爱怎么就怎么。没有鲜花婚车,没有宾客满堂,她毫不在意,幸福的做了他的新娘。
之后,她怀孕了,因为吵架,她生气了,私自堕了胎。又后来,她再次怀孕,六个月的时候,她偷偷去做了b超,希望能生个男孩,改变公婆,特别是婆婆对她的态度,结果,是女孩,她又引产,差点要了命。最终,她如愿以偿,生了个儿子,公婆高兴自不必说,他也很高兴。但是这一切,在他的眼里,是任性,是无事生非。在她的眼里,是用一种极端的方式表达着对他的爱。
她没有工作,每天陪伴公婆,照顾孩子,是邻里眼中样样都好的媳妇,聪明,能干,心灵手巧,孝顺,可是,婆婆并没有因为这些而喜欢她,倒是公公,像疼爱女儿一样,给她父亲般的关心与爱护,在异地他乡,倍感温暖。
和父母一起居住,空间已经十分的拥挤狭小,孩子的一天天长大,更加剧了这种状况。压抑,已经影响到了他们的正常性生活,她害怕夜晚,厌烦他的需求。没多久,在他的单身宿舍里,她碰到了他和以前女友拥抱亲热的场面。裂痕,欲补还宽。
为了减轻他生活的重压,经朋友介绍,她到酒店做了钟点清扫工。收入不高,但她的心情在与各色人交往的调节下,灿烂亮丽了不少。穿上工服的她,美丽难掩,口齿伶俐,待人和善,大方得体,总之,她干的十分出色。但是,感情缺失,丈夫移情别恋的现实,时刻侵蚀着她的心。郁郁寡欢,不时写在脸上。
初秋的北方,寒意习习,讲究的女人,早上出门都不忘记带上薄薄的丝质蕾丝手套,保护自己的第二容颜。琳琳做过演员,有着审美的天分,她虽然身材矮小,没有太多的钱买漂亮高档的衣服,但是,她知道什么样的款式适合自己,总能用很简单的服装扮出时尚而风情的韵味。这天,她把孩子送到幼儿园,回家为公婆做好早点,整理好房间,给自然卷曲的头发略略喷了点发胶,穿上头一天晚上就擦的铮亮的高跟皮鞋,急匆匆的出了门,她今天开始上上午班,9点必须到。一路上,她心情不错,乍暖还凉的气候,正好湿润她的脸庞。三十岁,正是女人成熟的年龄,风韵依然,她很自信。上班快一年了,她已经游刃有余的胜任工作,并成了正式员工,一周前,被任命为客房领班,这份信任,对她来说,除了待遇的提高,更重要的是提升了她对自我价值的认识。许久以来,琳琳忘了自己,心里只装着丈夫,孩子和那个家。现在好了,她的生活在工作中丰富了,多姿多彩了。上楼时,轻快的步子,颠的她娇小玲珑而丰满的身体弹性十足,就连站在大厅的保安,也忍不住回头连连张望。
虽然是领班了,但为了能多挣些钱,她还兼着清扫客房的工作。这几天客人很多,住的满满的,她负责二楼的20个房间,不到10点,就剩下最后一个房间了,快进门时,她靠在门口墙上,略微歇息了片刻,顺手整理了一下头发。然后职业化的敲了敲门:“您好,打扰一下,整理一下房间。”“噢,请您稍等。”一个浑厚的男中音从门内飘出。片刻,房门开了,她几乎没怎么抬头,微笑着说:“对不起,我打扫一下房间,一会就好,希望不影响你。”这是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男子,约四十岁,皮肤白皙,浓眉大眼,浓密的头发略微卷曲,跟她相似。他穿着睡衣,好像刚刚起床,她向里走,他跟在身后,忍不住伸了伸懒腰。“对不起,有点凌乱,让你受累了!”他绅士般的话刚一出口,就让她不觉一惊。在这里工作了很久,见惯了各种各样形形色的客人,但像这样体贴通情理的客人还是头一次,她忍不住抬起头,转身看着他,微笑着说:“没什么,这是我的工作。”他们的目光在一瞬间对视,都轻微掠过一丝惊异。这么小的城市,怎么会有这么精致漂亮的女人呢?经年累月在外奔波的他,见惯了各色女子,但还是被她的顾目流盼和不施粉黛却风华所吸引,刚毅的面庞帅气逼人,眼神如同被点燃的爆竹,燃烧着热情的光芒,跳跃在她的脸上,平日里大方的她,禁不住逃避的低下头,继续自己的工作。不小心,她把他随手放在床头柜上的烟灰缸碰倒在地上,烟灰四溅,他快步走过去,一边帮忙清理,一边道歉:“不好意思,昨晚睡前抽烟了,我来吧。”忙乱中,他碰到了她的手,有种触电般的感觉,同时在他俩的肢体上蔓延。匆匆忙忙打扫完,她离开了房间,甚至是奔了出来。靠在走廊的栏杆上,禁不住长长的出了口气,像是窒息良久的患者,急促而又贪婪的呼吸着。
一瞬间,也许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他是个商人,因为生意上的需要,在她工作的酒店住了两个多月。短暂的时日,他们已经完全超越了客人和服务人员的客套,俨然一对知己,相互欣赏,相互期待。不久,她告诉家里人,说要回娘家看母亲,老人家身体欠佳,让她回去照顾一段时间。丈夫巴不得有点自由,尽管婆婆不乐意,但在公公的劝说下,也答应照顾小孙子。没有了后顾之忧,她如释重负般,逃离了这个她不顾一切钻进去的网。之后,一段时间,她隔三差五给老公打电话,询问孩子,报平安,偶然还有些许思念。
约四十多天,她回来了,带了许多土特产,兴高采烈的样子,他也很欣慰,后悔没有早点让她回家看看。
夜晚,小别胜新婚的温情弥漫在他的心头和脸上,孩子已经习惯和爷爷奶奶一起睡,他期待着她快些梳洗完毕,相拥激情。但是不知为什么,他们没有成功,他感到她游离的目光充盈着应付,有点烦躁,忍不住一次次的演练,直到精疲力竭为止。这是他们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事情,她一直是热情而又主动的。猜忌的念头滑过脑际,他转身努力入睡。
过了几天,跟她在同一宾馆工作的他的好朋友,值夜班时无意中看到寄给她的一封远方来信,因为明天要去他家,朋友好心顺便捎转。第二天,朋友到他家时,她正好出去买菜,他看着这个从北京来的信件,很茫然,没听说她在北京有朋友或者亲戚啊?虽然疑惑,但陪朋友要紧,他们只顾闲聊,没有注意,她的信件被不懂事的孩子打开了,还边撕边说:“里面装的什么啊?这么硬?”孩子的手里,滑落了一张照片,是一家三口的合影,女的美丽大方,男的英俊飘逸,中间站的女孩,气质脱俗,一看就是大城市的孩子。“这是谁啊?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他还是疑惑。禁不住从儿子手里拿过信件,希望能找到答案。
“我亲爱的小海绵,你好吗?
你走了,把我的心也带走了,几乎是度日如年,你感受到了吗?
夜晚,看到身边的妻子,我竟然没有丝毫的欲望,如果是你躺在我旁边,哪该是多么的销魂啊,我心爱的小海绵。尽管时间短暂,可美好的回忆,时时叩击着我的心,让我无法正常工作,正常入眠,没日没夜,你充斥着我的身心,你扭动的身体,你恣情的低喊,叩击着我每一根神经,天啊,我这个被你施了魔咒的人,该怎么办?
我,真的好想你!
早晨,晨曦初照,我就开始想起你:蓬松而柔软的秀发,分明还在我的胳膊上轻轻的摩梭,长长的睫毛下微闭的双目。。。。。
。。。。。。。。。。”
他无力支撑着再读下去,这是谁?怎么会给自己的老婆写这么暧昧,不,是无耻的信?他们是什么关系?
一连串的疑问充斥着他的大脑,脸色每一秒钟都在加重,直到青筋突暴,面色狂怒,他甚至不顾朋友在场,一扬手,打翻了放在桌子上的茶壶。
好心来送信的朋友满脸狐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看到他的变化,也不敢过问,匆匆敷衍了几句,告辞而去。
这个结果是她早就预料到的,只是,她没有想到,那个远在北京的情人,会这么轻易的把她搁置在家庭的阳台上,暴晒。而且,用全家福宣告他们这份激情的结束。
于是,他愤怒了,白天,他碍于父母和孩子,继续上班,独自承受内心的煎熬。夜晚,面对她,欲哭无泪,一遍遍的审问,一个个红手印重重叠叠在她的嘴角,鲜血,渗出,她一声不响的擦去,没有丝毫的呻吟和讨饶。
不久,家人和他的朋友,甚至她的一些同事,都知道了她红杏出墙的新闻。什么样的话语都有,她和他都无法再正常的生活下去,分手,已经在彼此的心里反复的徘徊。
两个月后,他们协议离婚,孩子归他。她一个人,携带从北京回来时新买的小包,泪眼婆娑的离开了这个承载着她太多记忆的遥远的家。
之后,他更加频繁的和以前的女友重温旧梦,企图在报复的快感中寻找平衡。而她,在这个异乡生活了多年,却没有一个知心的朋友能够接纳她被驱逐的身躯,这能编造谎言,回到母亲身边,把多年的思念和悲苦倾诉。这一次,她是坦然的,因为她已经不想再为了证明当年抉择的高明而欺骗家人。
这对在烈焰中点燃的爱情,突遇狂风冷雨,冷却的不留任何的烟尘。
婚姻的结束并不可怕,因为开始还会在下一个站台等候。只是,有了孩子,游戏的规则自然就面临许多的挑战,他们两个,特别是她,这个充满柔情的女人,不到半年,就发疯般的想念儿子,也想念着他,尽管他没有彻头彻尾的给过她全部的爱。他也一样,因为母亲极力的想把孩子送养给一个不育的有钱人,他和父亲万般阻止,也无法改变近乎绝情的母亲,他想到了她,孩子的母亲,只有她回来,孩子也许才有容身之地。
几经周折,他们为了孩子,选择了重新走到一起。只是,她回来的时候,他委托自己的朋友到车站接,并且直到那天深夜,才悄然的回家。他希望,漆黑的夜晚,能遮掩她曾经带给他心灵的耻辱和他蒙羞的脸。当然,他还是禁不住把激情演绎的彻头彻尾,毕竟,不是小别,而是久久的分离。从头到尾,他没有一刻不在想象她和那个北京人缠绵的画面,这是一种煎熬,生,不如死。
时间,这个神奇的灵丹妙药,总能在分秒飘逝中治愈伤痛。
几年过去了,她重新回到了以前的工作岗位,并且不断升迁,在餐饮界小有名气,薪金倍涨,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他,从此后改变了许多,不再为了生活奔忙,喜欢上了垂钓,自由自在。并且,也不像以前那样,说话肆无忌惮,和朋友乱开玩笑,他生怕无意之中,被触到痛处,自己先趴下。于是,他很自然在家里带孩子,上可有可无的班,挣少的可怜的工资,每个月,等待她把厚厚的一迭钱交给他,心安理得的算计着过日子。
她早就终止了和北京商人的往来,很检点自己,尽管衣着无华,却难掩成熟的风韵,引来无数追逐的目光。
如今,孩子也大了,甚至都可以独自承受一些生活的变故了。但是,他们却已经很默契的扮演着各自的角色,配合的天衣无缝。温馨,在家的每一个周末,浓浓的弥漫。
令人疑惑的是,直到现在,他和她也没有正式合法的手续。同居,是唯一确切的表述。
这份不知道要持续多久的温情,只有在同居的节奏中,才能不断的升华吗?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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