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完大学就留在了这个城市,我想以自己的能力和实习经验在这个城市生活下来应该不成问题,不出我想象我很快就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工作了一段时间,我就觉得生活很乏味,朋友多得是,就是各自在忙自己的,哪里有空闲一起像上大学那会经常还可以一起派对呢,想起来,又不禁怀念起来,大学的日子,不知觉已经远离了自己,曾经追求我的男孩都哪里去了,是啊,分手那么久了,难过也难过了,我可能还是需要爱情吧!暗自又觉得这样的想法傻透顶了!想想也便罢了。还是习惯了孤单的生活。
在一次同事的生日聚会上,我认识了丹辰。他长得很帅,但是却很随和,仿佛他并不知道那天晚上成了他那个聚会的主角,很多女孩子都很殷勤地接近他,我只是一笑而过,我想这种男人已经不适合我了,曾经的男友就是我的教训,人家都说美女配野兽,我看帅哥也该配贼婆吧,我算什么呢?因为一些感伤,自己就喝了几杯酒,不胜酒量,我已有些醉意朦胧。但是我还是不让朋友送我回去,一个人走在街上才觉得几分寒意袭来,可能是自己已经厌倦了孤寂吧,不然夏日的夜怎么会觉得寒?只当是心寒而已吧!
一阵清风吹醒了我的醉,突然清醒的我才知道生活的几分无奈,也莫过于此了吧!
正当拦了计程车要上车的时候,一个陌生又有点熟悉的声音大声叫我道:“雨菲,雨菲小姐等一下!”我回头看到,满头大汗的一个男人跑过来了,是他!这让我觉得意外之余还有点漠然!我看着他无语半天,惊讶地想说又沉默了,听着他半天喘喘地叙述,才知道,原来不过是找我的麻烦而已,他的直接吓到了我·他说他喜欢我。我的感情已经封冻在几年前的冬天,夏天我也会有那种寒意。他真是我见过的最冒失的鬼了!我觉得一阵尴尬,但是还是笑着说:“你是不是也喝醉酒了?”
他却很平静地:“不,不,不!我很清醒,我没有你喝的多呢,怎么会醉嘛?我就是喜欢你,我会让你喜欢上我的,好了现在外面风大,我送你回家吧!”我没有拒绝冒失鬼,在车上他跟我说了很多话,但是我的脑海已经一片空白,不知了所以然。
以后他每天都来看我,找着各种美丽的借口,约我出去,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我的那么多事情的,仿佛他就是上天为我安排的,我出奇地惊喜!因为我不再还那么固执地认为他冒失。也许我被他打动了些许吧。
日子久了,慢慢习惯了地被关爱的生活,我比以前快乐了,我不寂寞,只要我不上班不休息,他就来找我了,真是郁闷了,他怎么那么巧地总能有时间来陪我,但是我从来不想问他这些事,我从来都是被动地接受,他的帅气和他的细心都感染了我,但是我不想因此而去讨好他,没有必要。他再帅,也不一定就是我的真名天子!我根本不喜欢去敷衍别人,我觉得他可以是我的好朋友。
三年了,我每年都换一个城市去生活,他也换。我每年都是自己过年的,不回家,因为工作假期很短。他也没有跟家人过,都来陪着我,倘若问我喜欢热闹了,他就出资邀很多人跟我们聚餐,我若喜欢安静,就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我旁边,看着我,很安静,不玩笑,也不闹!
我无意中说我喜欢雪,他笑笑说:“哦呵?我带你去雪地了玩啦,好不好?什么时候都可以!现在,现在也好!”我看了看外面,到处都是盛夏的香,雪离得很遥远,我感觉他这次是在开我的玩笑了,虽然他从来不这样逗我的
某一天我姐姐因病去世了,我伤心,我跟他说我想去看雪。我哭了,那是我第一次在他的面前哭,他心疼地说:“我带你去,我带你去。”不管是不是真的,我都跟随他去了,经过很久也许并不久的时间后,在初秋的月色里,我看到了雪,我用手摸到雪,抓了一些握着,拿在手心,直到全都化在了我的手心,冰冷的,我确定这是初秋的雪,他用自己的手温暖我,我像那雪一样融化了。
几年的时间里,我知道他不但人帅,还很有钱,但是他从来不乱花,他很能干,有能力把自己的事业做好,还能时常来陪我,我很欣慰,但是我始终没有答应做他女朋友,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折磨他,这不是我本意。我也说过让他自己再找别的女孩的,他始终都是笑笑,然后说:“好了,好了,我们换个话题吧!”我什么也不再多说,伤害的话我已经降到了最低的伤害率,我沉默!
这三年,我没有为他做任何事情,他也不要我做,我们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去逛街,走很久的路,我不疲惫,他就陪着,逗我开心,跟我闹,像个孩子。朋友们看到了,都说我们像一对甜蜜的恋人,我不辩解,他也不。他幸福地笑,我看着他,这点幸福的感觉我为他保留,然后我们继续游走在街头。他送了我一瓶香水,我收了,但是从来没有用我时常会拿出来闻闻。我说留作纪念。他很高兴,开着车在城市外环跑了三圈才回家,坐在他车上的朋友气疯了似的地向我告状,问我到底给他吃了什么迷魂药。我欣然!
第四年,我悄悄地走了,那天下雪了。我就是这样简单地生活,下雪的时候我来到这陌生的城市,第2年的第一场雪就是我该离开的时候,我什么都不带走,这次我连他也忘记了带。我以为我能做到封存了对他的回忆,我不快乐,也不悲伤!
这一次我没有躲着他,我就去了他知道的那个城市,找了份工作,很累!很忙!没有空闲去想他,以为他会很好也许会难过。只是我变得沉默,我的朋友很少,偶尔还有以前的朋友追到那么远去看我,也就罢了。没有爱情。也没有奇迹!
我以为我在忘记他,其实我在等他。
十年,他都没有来找过我,十年后,他的生日以后的那天,我就住进了“丹辰”尼姑院里,削发为尼!我为自己赎罪,悔过!
当有亲人来看时,跟我讲了新奇的故事:我曾经工作的地方,有个女孩竟然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死了,他男朋友为她出家守墓,名字叫丹辰。就在十年前,他的父母就求助各种帮助找回自己的孩子,都无济于事!
我的泪流滴穿我的心,是鲜红色的。我的头发,纵然成了白色。这是我的清白,是我的悔恨,还是对我的红颜的耻笑?
十年前如果我没有离开,如果我告诉他,如果我打个电话给他,如果我不要那么苛刻和执着于自己,也许就不会是这样。
一切如果都没有用了。
我在最东,而他在最西,我们都失去了自己,我比他痛苦,我不去打扰他,我们经历了十年,反而各自学会了安静!爱情已经离我们而去!
再见爱情,再见我最深爱的你!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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