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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第一次亲密接触宇浩

发表于-2003年11月15日 下午5:17评论-1条

抢劫——第一次亲密接触

(小灵通版)

作为一种新款式的通讯工具,因为俺的相貌像俺的近亲——手机,其实俺也是拿在手里拔号、放在耳边接听,所以俺也应该叫手机。只不过俺比他们肚里少了个叫什么联通移动的小卡,还有就是俺不能离开生俺养俺的这片故土,可是俺也有俺的优点,要不然主人也不会选择俺。你不要怪俺罗嗦,这都是跟俺的主人学的,所谓近什么者赤,近墨者黑来着。俺的主人是做印刷这个繁琐行业的,干印刷的都很忙,主人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没办法,忙啊!”

最近,主人很烦,毕业后三年了,好不容易在单位谈了个女朋友,可是她家里人反对,尤其是她的那个可恶的大哥,为了不让她可爱的妹妹和主人在一起,强迫她辞了工作。

昨天下午,主人一个要好的同学来济宁,约他一起吃了饭。他的这个同学和俺主人一样,

也是做印前工作的,注意:是印前,不是印钱,所以主人并没有钱。他比俺主人更忙,原来他在济宁工作的时候,被人称做“二十四小时”,就是一天到晚的在单位呆着。所以他们很少见面,后来他去了济南,昨天他回来,就约主人一起述述旧。主人很烦,很烦的主人多喝了点酒,饭后他的同学又回了单位,说是还有活要干,天知道他又去忙些什么。

主人有点醉,有点醉的主人想起了不再和他一起工作的女友,想起了一起工作时的温馨与快乐……主人骑车去见她。见到女友的主人一直在强颜欢笑,主人和女友谈了很多,有安慰之词,也有浓情秘语……俺不便偷听,就躺在主人的口袋里沉沉睡去……

等主人叫醒俺问时间的时候,已经是深夜12点了。临分手时,主人掏出了身上唯一的两百元钱,“给你先拿着用,你现在没有工作,手头上需要钱,我身上还有。”其实主人身上只剩下一个装着钥匙的空钱包。这就是印刷人的悲哀,即使是一天再多二十四个小时,付出的时间也不足以填饱自己的钱包。

夜很深了,即使是喜欢享受周末夜生活的帅男靓女们也已相继归巢,街灯下偶尔还有一两个寥落的身影。主人推着自行车,疲惫的身影显得更瘦小。到俺出力的时候了,主人拨通了他那位同学的电话,“我太累不想回去了,你什么时候回来?”主人的住处很远,主人同学就住在附近,也是租的民舍,没钱的打工仔都是租民舍,便宜、方便。主人的同学还在加班,说是要半小时后才能回来。主人一直把俺握在手里,漫无目的的拔着电话号码。他现在最需要的是找个人聊聊天,好好休息休息;主人要到他同学的住处去等他。

一阵秋风吹来,主人不禁打了个冷颤。凉风吹去了他一丝困意,却未能让他足够清醒,没有注意到一直跟在他身后的三个高大的身影。俺第一次理解了“贼眉鼠眼”的含义,三双贪婪眼睛一直在盯着俺,起初俺以为是俺长的漂亮……可俺还有自知之明,俺明白俺再漂亮也不足以让他们一直跟着主人走进一条阴暗的小胡同。当俺感觉到不对的时候已经晚了,六只肮脏的大手同时伸向主人……

人类自卫的本能让主人双手紧紧的抱住头,可怜的主人……不,更可怜的是俺,俺还在主人的手里,在主人护在头上的手里,战斗(其实应该叫承受)在最前线,一只可恶的臭手把俺一把抱住,紧紧的抱住、活生生的让俺离开了俺的主人……

“抢劫,来人啊,救命啊!”主人的呼救叫醒的只是附近的灯,或许这些灯是自己亮的,而灯的主人们却仍在“沉睡”未醒……

在拿到俺和装满钥匙的空钱包后,三个活动完手脚的混蛋匆匆溜进胡同深处。或许俺不应该叫他们混蛋,这对“混蛋”这个词简直是个莫大的污辱。当俺被发现不是手机而是小灵通的时候,险些和那可怜的钱包一起被扔进臭水沟。好在一位“好心”的混蛋忽然想起了他家里的小混蛋——其实孩子并没有错,只不过因为他有一个混蛋爸爸,还有他经常动不动就摔俺,所以俺就顺便叫他小……唉哟,小混蛋又摔俺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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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藤堂佳子点评:

你会是烟雨红尘的杂文高手的。

文章评论共[1]个
xiaoya2119-评论

我的悟性不高,没理解亲密接触的真正含义。不过,很喜欢你的文章!
  【宇浩 回复】:谢谢你的关注,如果有好一些的文章不妨我们一起来欣赏! [2003-11-17 7:57:08]
  【小涯无泪 回复】:好啊 [2003-11-17 10:04:21]at:2003年11月15日 晚上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