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同公安打交道是因为表哥犯了事,表嫂需要拉关系使表哥的处罚能减轻一些,于是就叫了蔓蕊给自己做伴。
第一次见到他们是在冬天一个很冷的傍晚,那天的情景让蔓蕊记忆犹新。在一家大酒店,表嫂预定了座,通过朋友请刑警队的主要办案人员吃饭。蔓蕊和表嫂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等候他们的到来,虽然从来没有同这个圈子的人打过交道,但对他们却没有多少好感,因为常听人们传着什么“公安、公安,喂不熟的狗!”、“我是公安我怕谁?”等等一些很是诋毁他们人品形象的顺口溜。过了下班时间,在n次电话的盛情邀请之下,他们终于“闪亮登场”。
“哇!好土!”蔓蕊打量着大步流星进来的穿着便装的小刑警们,心里好笑:“怎么男人形象大全了?瘦的、胖的、爆牙的,俊的、丑的、脖子同腰一般粗的,远没有警匪片中的那些阿sir们风度、帅气。”不过凭心而论,他们倒也有那么一股子于众不同的微酷劲儿!
在介绍了这个队、那个所之后,蔓蕊趁那个应该是拿点儿事儿的英队不注意的时候,用“七彩的”目光在他脑门上写了一遍他的姓,然后强化了一下记忆:他从事这个职业,又姓英,当他是英雄了!不过再一留意,他身上还真有那么一股子西部警察的沉稳与英气。
蔓蕊属于那种眼拙的人,常常记不住陌生人的样子、姓名,有时弄得很尴尬,让别人觉得你不够重视不够在意人家,一次,从网上学得了这种社交记忆法,今天算是派上用场。
几轮敬酒之后,大家逐渐熟识起来,不过,那个英队却是滴酒不沾,稳稳地坐着,淡淡地笑着,因此,话也较少。这让蔓蕊觉得有一点遗憾,男人不喝酒,少了些许爽快劲儿。饭饱酒足后,英队简短说了表嫂和蔓蕊最想听的关于表哥案子的事儿,他的话让表嫂和蔓蕊心里多少有了点儿底儿,也略感踏实了些。之后,表嫂要请他们去唱歌,那个英队说什么也不恳,表嫂一再坚持,按她的话,大钱都花了,再花点小钱拉拉关系、尽个兴有什么?最后,英队说:“去可以,不过得由我们刑警队的弟兄们请你们。”
就这一句话,让蔓蕊一下子对英队他们刮目相看,心里也对他们产生了一丝好感,他们并不像社会上的传言那样无情无义无赖嘛!
大家落座后,英队出去接了电话,回来时,在经过蔓蕊的时候,轻声说:“不热吗?怎么还穿着风衣?”蔓蕊是那种很淑女的女人,脱外衣也会等到大家不在意的时候再轻轻脱去。“还挺细心的!”蔓蕊边脱外套边这样想。
在大家唱了几首歌后,一致让英队来一首,他用很man的声音很深情地唱了一首《英雄泪》,迎得大家掌声,得到鼓舞后,他又唱几首。舞池中,他还会身手敏捷地让你悠来转去,原来他们大多还是如此多才多艺!正玩儿得尽兴,英队接了个电话小声对表嫂说:“有任务,要出现场,结束吧!”这会儿,已是午夜,外面冷得似乎整个儿城市都缩做一团,他们却还要到乡下出现场,也真够辛苦的。
表哥的案子跑得还是比较顺利,再说,不是什么杀人放火、十恶不赦的要命案件。终于等到放人的那一天了,蔓蕊陪表嫂到刑警队去办有关手续,那天刚好局领导们开会,英队等着局长签字,他上上下下跑了好几次,大冬天的,已是一头大汗,会还是在继续,再等下去,过了时间,今天人又放出不来了,夜长梦多,别再节外生点枝,前功尽弃,因为表哥的事儿还牵扯到一点官场之中的明争暗斗。表嫂急得直唉声叹气,蔓蕊也忧虑万分,英队看着她们焦急不安的神情,拿拳头在桌上一砸,下决心说:“我直接闯到会议室去签!”蔓蕊知道,有些事闯会议室是会被挨训的。
表哥的事情有了了结。蔓蕊知道这件事是姑父的几位上层领导朋友帮了大忙,并不是英队个人所能为的,但心里还是将感激之情集中在了英队身上,因为这件事的前前后后,蔓蕊都是直接同英队打交道的,一来二往,心理上就对英队产生了那么一点点依恋,觉得有他在的场合心里才会感到踏实安全。
英队不善言谈,最让蔓蕊忘不了的是他一次喝多酒,打电话给蔓蕊,半天憋出一句话:“我的生活被你扰乱了,就是想听听你的声音。”再无别话。他大多时间忙于破案,蔓蕊又是很理性的女人他们见面机会不多,交往大多限于短信,英队常常只有简短的三个字:“在干吗?”如同他的人一样精干,蔓蕊懂得这看上去没有什么内容三个字后的一种牵念,也常常是蔓蕊坐在舒适的办公室或温暧的家中时,他不是在冰冷的荒野为破获变电器、电缆线失盗案忍受着饥饿寒冷蹲点守候,就是连续几天加班审案子,这个时候,蔓蕊真想陪在他身边,能带给他一线微温或一些零食。都说英雄爱美人,其实美人也是蛮崇敬英雄的。
等待英队的信息,同他那帮弟兄们一起喝点小酒、唱唱歌,听他讲各种各样的案子成了蔓蕊生活中的一种快乐的期待、充实的乐事。
蔓蕊教他上网,蔓蕊让他看自己写的作品,他会很实在地说:“我不会写,但我能看懂。”
平安夜那天,蔓蕊接到英队邀请电话,说同一帮朋友聚聚,蔓蕊简单化了妆前往。一走进那个包间,蔓蕊有点后悔,因为她看到大多都带着家属还有孩子,她的到来自然让一些人误认为是英队的家人,蔓蕊没有多解释,怕解释误会更被误会,想找机会再澄清,只是暗中怪英队不讲清楚,英队一脸得意的坏笑,开玩笑说:“要得就是这种效果。”那晚,蔓蕊喝酒的状态很好,玩儿得也很开心。
春天扭捏着走来,蔓蕊算算近一个月没有英队的音信了,知道他一定又有棘手的案子了。这一段时间蔓蕊也有同自己圈子的一帮朋友疯玩猛喝,她想以此淡化英队在自己心里的影子,但是没有用的,英队简短的言语、淡淡的脸意总是挥之不去,朋友都说蔓蕊身在曹营心在汉。一晚,玩儿得有点迟了,蔓蕊喝得也有点多,更多得是对英队因牵挂生出的怨恨,于是执意不肯让朋友相送,当走进家所在的小巷时,朋友不放心打来电话问安全到否,在蔓蕊接听的一瞬间,黑暗中窜出一个黑影,快速抢过蔓蕊的挎包,不等蔓蕊有所反应,他又来拉蔓蕊,蔓蕊一下子意识到,自己遇到了一个不仅贪财还贪色的劫匪,于是边躲闪边拨英队的电话,不等拨出,劫匪又夺过了蔓蕊的手机。蔓蕊看上去文弱,但每每遇事却不慌神,蔓蕊不想在离家很近的地方呼救,这样第二天将会面对更多比劫匪还可怕的流言。
蔓蕊冷静下来,看着劫匪说:“一起喝杯咖啡吧!我请客!”
劫匪显然没有听清楚,停下进一步的行动,不解地看着蔓蕊,蔓蕊接着又很平静地说:“我喝多了,很烦,想有人陪!”
劫匪听了这句,一脸淫笑:“我最会陪女人!去哪里?”
蔓蕊不接他的话只管说:“你年龄不大?”
劫匪邪笑着:“我喜欢成熟女人。”
蔓蕊心想,得尽快结束这样的周旋,于是又转了话题:“你有没有真的很轻松地享受过生活?打开那个包,里面有几百元,别的对你无用,对我却很重要。你还很年轻,只要勤奋一点,做点正事,生活会好起来。”
劫匪若有所思地看着蔓蕊,渐渐收了放骇劲儿,突然问:“你当过老师?”
蔓蕊徽笑着回答:“是的,十多年前。”
事情出现了戏剧的转变。劫匪将包递给蔓蕊同时说:“那时我们都很羡慕你班上的学生,因为你从不看不起差生,也从不体罚学生,作业少,还有总是穿得很漂亮。”
蔓蕊看着劫匪,记忆中没有一点印象,不过心中还是大喜,暗松口气,终于躲过一劫!然后又从包中取出二百元递给劫匪。
劫匪没有接,只是羞愧地揉着鼻子。蔓蕊看着他手中自己的手机又说:“有什么事可以打电话给我。”
劫匪又恍然大悟,将手机还给蔓蕊,蔓蕊快速将二百元塞到劫匪手中说句“自重吧!”便快速回家。
躺下却是满心的成就感,睡着后竟是情急之下给英队不停地打着电话,不是号码输不全就是终于输全了却怎么也拨不出去,再一看,手机怎么变成了计算器。
一早醒来,蔓蕊意外地发现英队的一条信息:“还好吗?昨晚梦见你哭着给我打电话……”
天呐!蔓蕊惊呼,真的会有感应吗?
能穿漂亮裙子的夏天明朗地到来。
英队忙完了案子,因为有些晚了,平常能约的朋友没约到,他们有了一次少有的单独约会。
蔓蕊要英队开车带她到城郊,因为她一向喜欢乡下的清爽宁静。那晚,天气很好,有一点点微风,英队买了凉啤,他们在车里听着音乐,边喝边随心聊着天儿,蔓蕊似乎回到曾经恋爱的日子,月夜下,有种心情飞上星空,在深蓝色如丝绸般的夜空中舞蹈。英队自控力很好,有几次打量着蔓蕊试图握住她的手,但蔓蕊神态矜持,没有过多留露出对他的依恋,,英队也就保持了他一向稳重的的风格。蔓蕊就是喜欢他这一点。时间飞过,夜很深了,有了些许凉意,蔓蕊回到现实,说:“回吧!”
英队点燃一支香烟说:“真的要回吗?”
蔓蕊知道他也很留恋这段时光,不愿回到现实。
终于到自家大院外了,蔓蕊尽量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道别,英队也无奈地回声:“再见!”
车调头离去,蔓蕊怔怔站在原地,满心无声的失落。他怎么也不会知道她多么想留在他身边,这个,也绝不能让他知道。
英队生日快乐到,蔓蕊同女友为他设计了一个很温馨的生日聚会,还为他准备了一个避邪生日礼物,因为蔓蕊得知他一次抓飞车劫匪,在打斗过程中,因寡不敌众,劫匪狗急跳墙,拿刀剁向他,幸好他躲闪及时,刀从几层衣服间划过。好险!当时蔓蕊听得脸色由酒红立马变成惨白。
真是计划不如变化,生日那天,英队又在忙于案子,抽不时间参加聚会,蔓蕊并没有告诉是为他过生日,他也一定忙得忽略了这一天还有生日的意义。也许自己不应该为他过生日吧!为他做得越多,他也会越心乱!还过也好!蔓蕊深知爱的过火低线便是伤害。
就这样,一种感情似有若无地在俩人之间流动,如清泉细水。一次蔓蕊心情糟透了,已经同自己的一圈朋友喝了七、八成的酒,正巧又接到英队电话,蔓蕊可以拒绝任何一个人的邀请,但唯独对英队难以说“不”,于是又与英队的一帮朋友去喝酒,英队因身体原因本不能多喝,但为了给蔓蕊挡酒,还是喝了很多。酒,在一定时候,能让人更真实地表现自己,也能让人更勇敢地面对爱与恨。那一夜,英队第一次轻轻握住蔓蕊的手;那一夜,蔓蕊第一次静静依偎在英队硬郎的肩头。尽管喝多是如此难受,但蔓蕊宁愿在英队怀抱中这样难受下去,直至永远。
本文已被编辑[奔月]于2007-10-21 9:54:51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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