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一些成功的大企业家对本企业聘用的经营人员大多提出这样一条原则:在受聘用的一年以内,允许而且必须犯一次以上的“合理错误”,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此人第二年就会被解聘。
这些大企业家之所以要提出这样的原则,主要是因为他们在挑选经营人员时,更加注重人员的开拓精神,看所聘用的人员是不是墨守成规、循规蹈矩。如果聘用的人员没有一种开拓进取精神,缺乏创造力,是绝对不会犯“合理错误”的。这里所说的“合理错误”,是指在工作中,特别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作为一个处于经营岗位的人员,要勇于承担风险,不失时机地寻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是一种很好的心理素质。但是因为对手太强、条件不具备或是对方配合不够、不守信用,有时往往会出现“错误”。其实,这样的错误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试想一下,如果受聘人员在一年的任职期间,始终四平八稳、唯唯诺诺地一切照上司的意图办事,至始至终地保持平庸,不敢越雷池半步,这种人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就得大打折扣,日后也许不会有什么大的建树。而且,这样不敢冒风险的经营人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往往也不会很好地把握稍纵即逝的机会,从而坐失良机。一般说来,越是敢于冒风险的人,有时往往越是能把握机会,从而抓住市场的主动权,获得更高的利润,这样的人才自然会得到老板的青睐。
现实生活中,我们身边一些求职心切的人们,在找到一份工作以后,往往会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在日常工作中,一切按老板的意图办,不敢越雷池半步,不敢将自己的所思所想运用到工作实践中,结果也就不会出现一些“合理错误”。这样的人,工作虽然挑不出什么毛病,交待他办的事,他也都能及时完成,但这种人,我们是不能将其称之为“人才”的。他们在一个工作岗位上,也只能永远保持平庸,不会有什么大的作为。
亲爱的网友,假如你是一个求职者,一旦找到了一份工作,你又会怎样对待工作呢?是做一个唯唯诺诺的平庸者,一切照主子的意图办事,还是做一个大胆的、敢于冒险的实干家,勇于把自己的所思所想用于工作中。看了上面这些文字,你也许会作出明智的选择吧。
本文已被编辑[鲁速]于2007-10-20 11:12:0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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