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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私生子主持正义南香余

发表于-2007年10月19日 上午10:22评论-2条

非婚生子女,俗称“私生子”。无论在中国还是外国,私生予都不是罕见的社会现象。这种非婚生育现象,不仅给“私生子”本人带来难以愈合的心灵伤害,而且也给婚姻家庭社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虽说私生子本人是无辜的,也是值得同情的,但是其亲生父母则“罪责难逃”,对于肇事者不负责任的行为应该给以严厉谴责。

下面讲述的是一宗50年代有花无果的婚外情,导致非婚生子数十年饱尝屈辱,40多年后仍引发房产纠纷的故事。

1954年秋,山东某县城关小学教师李文英同本校青年教师温兆久相爱了。温兆久已娶妻生子,李文英却是未出阁的黄花闺女。从一开始,李文英就知道温兆久已有妻室,只因对温兆久信誓旦旦要与发妻离婚的承诺深信不疑,与他逾越了道德防线,发生了婚外性行为,导致未婚先孕。1955年秋县城开展“镇反”运动,工商业户出身的温兆久自觉难以过关,遂将父亲经商时住的位于县城西关的五间大瓦房交给李文英,作为对李文英的经济补偿和安置。于是,身怀六甲的李文英含羞忍辱搬进了大瓦房。不出温兆久所料,没多久他就以“历史反革命罪”被逮捕,并被判刑20年。之后,温兆久的母亲从乡下赶到李文英的住处,亲眼目睹李文英产下一个男婴。这时,李文英从温兆久的母亲口中得知温兆久根本不想离婚,温家上下都反对他在外另结新欢。温家给李文英一处赖以栖身的房子算是对李文英母子的—种补偿。温兆久被捕后,温家将老房子的房契交给了李文英。此后,李文英再也没同温家来往。

李文英因与反革命分子生出了私生于,在学校受到批判。她—个人带着孩子生活得十分艰难。为了遮丑,更为了生存,李家兄嫂迅速为李文英张罗婚事。适逢县政府年届40的科员王福芝刚死了老婆,他不嫌弃未婚生子的李文英,两人便结了婚。当时,因未婚生子,李文英在学校和家里都抬不起头来。婚后,李文英带来的私生子随继父姓更名为王继业。尽管如此,王继业的身世仍然难以遮掩,从幼儿园到小学,同学之间一争吵或打架就骂他为私生子,王继业在人们的白眼中长大,饱尝屈辱。李文英婚后为王福芝生下一男—女,一家五口仍然住在温家的五间大瓦房里。“文化大革命”期间,温家被游街批斗,自然没有人向王家提起房子问题。1999年,王福芝去世。80年代,李文英与王福芝生育的一男一女,—个参加建设兵团在当地就业,另一个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了省城济南。只有王继业在县城当工人。1985年,温家给李文英的这套房子已由解放前的老房契换成政府发的私有房产权证,产权人栏写的是王继业的名字。1995年王继业下岗,年届50的他一没有技术,二没有专长,经商又没有本钱,老婆嫌他窝囊,提出离婚,并在诉讼中提出分割这套房子的诉讼请求。

法庭进行调查时,李文英出庭作证,指出这五间大瓦房实际上是她的财产,不能由儿子与媳妇分割。儿媳反驳的理由看上去很充分,那就是产权证上的名字是丈夫王继业,而非婆婆李文英。此时,温兆久与发妻生的两个儿子闻讯赶到法庭,声称这五间大瓦房是温家的房产,而不是王家的,当年温兆久只不过是借给李文英娘儿俩暂住,并非赠送。还说:“李文英既然承认速五间大瓦房是温家的,现在,该物归原主了。”于是,一宗离婚案引发了一起房声纠纷。

李文英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在法庭作证的笔录居然成了温家兄弟争夺房产的证据。证言出自她口,具有较高的证据效力。温氏兄弟说:“你说房子是父亲送给你的,有赠予文书吗?”李文英拿不出。双方的纷争到了必须举证的时候。他们到县房管局调来了解放前的老房契(当时以王继业的名字过户时依据的就是这张房契,人们称为“白契”)。见到这五间大瓦房的私有房产证,温氏兄弟质问李文英有什么权利将他们温家的房子以王继业的名字过户。到了这个时候,李文英无奈,只好说出王继业也是温兆久的亲生儿子的事实。温氏兄弟一听就气炸了,质问李文英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王继业是温家之后,“即使是我们父亲的私生子,也得由我们父亲来承认他。”至此,温氏兄弟还将了李文英一军:“如果你不能证明你合法购买或租赁我们家的这套房子,你就得退房给我们。不然,我们将打官司告你。”温氏兄弟又对王继业说,“你能证明你是怎么生出来的吗?证明不了,这房子就是我们的。你要能证明自己是我父亲的亲生儿子,没准我们还能给你这个私生子几片瓦呢!”

王继业从小饱尝屈辱,生性软弱,但同父异母兄一句句刻薄的话,一下子撞疼了他的心,打记事后所蒙受的屈辱桩桩件件涌上心头,他忍无可忍地说:“任你闹吧,产权证在我手里,你们也闹不出什么结果。”温家老大也不示弱说:“我就能闹出结果。我先告房管局,看他们怎样给你出产权证的。你算什么?你妈和谁把你生出来的还是个谜呢!”

王继业羞愤难当,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然而,同父异母兄弟这番绝情的话坚定了他要捍卫自己合法权益的决心。

温氏兄弟强行住进了尚在争执中的五间大瓦房,他们催李文英拿出王继业是温兆久之后的证据,要不然,这座房子他们要定了。

事到如今,李文英再也顾不得面子及揭伤疤之痛了,她翻箱倒柜找出温兆久当年的交待材料和刑事判决书,上面白纸黑字写着温兆久与李文英生下私生子的准确年月日,还有李文英在温兆久服刑期间去探监时,温兆久写给她的“要抚养吾儿”的信,这些已经泛黄的材料,足以证明王继业是温兆久之子。

温氏兄弟又闹到了房管局,以房契主人的身份要求查阅房产来源档案。结果看到档案的他们傻眼了:李文英不仅是旧房契的持有人,档案里面还有一份县公证处的公证书,公证书上的附件有他们父亲承认与李文英所生儿子的亲笔信,还有他们父亲的交待材料和刑事判决书,其中有“与本校李文英乱搞男女关系,生有一子”的内容。不仅如此,附件中还有当时组织部门对李文英“道德败坏”的处分。最重要的一份材料是1955年温兆久交五间大瓦房的钥匙时写的一张便条:房子永远归李文英母子居住和所有。温兆久1975年出狱时曾去看过自己的非婚生子王继业。对于这一事实,李文英找出了证人。

温氏兄弟了解到事实真相后,无可奈何地停止了“追索”温家房产的行动。然而,为了捍卫私生于的继承权,为了说明事实真相,李文英和王继业母子重新掀动了那一页尘封的历史,再—次蒙辱,再—次受到心灵重创。

两个同父异母兄弟离去之后,王继业同判决不准离婚的妻子继续在同一屋子里共同生活。看着这因身世之谜而引起的五间房子,王继业流下了泪水。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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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奔月
文章评论共[2]个
墙角的眼泪-评论

你在这里写这些狗屁文章,申诉个屁,起不了什么作用at:2007年10月19日 下午5:17

南香余-评论

这个社会法律是讲证据的,只有法律才会决定一切!问好!at:2007年10月31日 下午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