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当日,秋老虎肆虐下的江南正是个艳阳天。下午,我去公交车站接一位远道而来的朋友,朋友见到离开席不到两个小时的我依然身着短袖衫短裤又素面朝天,不由得惊讶,我却摸了摸刚刚从接头小店草草出笼的“新郎发型”,自我解嘲地说:“没想到五块钱吹了一个头这么蹩脚。”蹩脚从头开始了,竟一蹩到脚,我和新娘站在酒店门口迎候客人时,我脚上穿的竟是开孔甚多的皮凉鞋,许多朋友来了首先注意到的不是新娘的盛装,而是新郎的凉鞋。更蹩脚的还在后头,客人来了一半,我却忘了带酒席的座位表;和亲友合影时,相机的闪光灯却在罢工……
可我依然觉得,能够热热闹闹乱糟糟到达这一刻,已经着实不容易了。要知道,我八天前才拿到从亲戚买的最后一批房子的钥匙,六天前由朋友帮忙请建筑工地的师傅对新居作简单的水电装修和门面墙面油漆粉刷,两天前开始铺设塑料地毯、搬家、选购家具厨具、布置房间,一天前接到从远方专程前来的岳父岳母,我和新娘已经连续三个晚上挨到凌晨两点才休息的,还有买烟、酒、糖,取婚纱照,租婚纱礼服,订花篮花车,送新娘化妆,接人等,林林总总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挤在了极为有限的两三天内进行。而这些事情百分之八十以上都由我一个人承担,因为我的父母一天要在老家操办数十桌酒席,相对于我在城里只请同事同学朋友的六七桌来讲,工作量要大得多,而我的新娘又有喜,行动不便,于是乎新郎成了跑腿“官”,跑得人在太阳底下烤得黝黑黝黑,若是不穿上专为喜宴才穿的标致的西服,新郎无疑成了“黑郎”。
还听不懂几句“吴侬软语”的新娘起初还担心闹洞房时会有难以应付的节目,因为在远方,人们最多在喜宴上让新人出演几个轻喜剧,很少到人家新房里去“闹天宫”的。可到后来我的新娘却失去了亲历的机会,因为新郎喝醉了。
次日醒来,我惊呼:“从广州大老远赶来的朋友怎么走了,我怎么不多挽留他几天?”我的新娘说:“你已经挽留过了,他有事先走了,你们昨天拉着手说了那么长时间的话,你怎么都不记得了?”“对,他要我看他给我的红袋子。”我找出那个红袋子,见背后写着一句话:“送君此去温柔乡,一路欢歌不知返。”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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