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那种叫做“雪山奇迹”的鸡尾酒,尼艾尔却为我点了一种意大利美人酒。那酒名倒也风雅,还有着花哨而严格的喝法:先将盐涂在虎口用舌头去舔,然后随酒咽下那盐,再吮一片单跟的柠檬。我心想,这喝法不如说是在表演,表演着雍容华贵,又表演着乡村野俗。
在这里,我最喜欢的还是摆在乌木圆桌上的一小碗酸酶羹。这小东西使我回忆起过去来,酸酸甜甜,可爱至极,同时它也让我想到美国式食物的简朴、单纯与中国式食物的高贵典雅或物美价廉。
我知道明珠大酒店的创办人豪威尔.林肯,当初就是在美国剧院里卖酸酶羹起家的。后来豪威尔竟带着他的酸酶羹向全世界开拓了,全世界都有了豪威尔的酸酶制品,并被制作成各式各样的好看模样,全世界也都有了他的假日酒店。现在这一小碗酸酶羹就代表了一个企业家伟大的聪明和才智,我们看上去就像是在白吃,但你不要忘了,有了这白吃,你才能把你自己吃成一个穷光蛋。
这就不如在中国,吃酸酶粉再吃也不会把人吃穷。中国,老广西,八角钱一大包,四角钱一小包。少年时我住在桂林,小巷口就有那么个小卖铺,卖酸酶粉的是个长年患有眼疾的驼背老头,当你瞧见他的时候,总会发现他正在对着你微笑,你走近他的小卖铺,递给他五角钱,他就让你自己伸手到柜台里面去拿一包酸酶粉。那时我最愿意伸手去拿,觉得拿像是他在白给,然而我却无福消受,因为我天生胆小。现在想来,当时老头那小卖铺便是个“自选商场”了,而自选商场的发明者一定是利用了人那种自拿时的得意与侥幸心理。可驼背老头终未成为豪威尔,就像秦皇汉武只知道修长城而不知自己应该主动出击。
“英英,你为何还不喝呢?”尼艾尔深情地望着我,柔声问道。
“你瞧,这美人酒与那酸酶羹,你要如何取舍呢?”我也凝望着他,眼中满是期待,渴盼着他给我一个愉快而温暖的答案。
尼艾尔显出为难的表情,左手拿起美人酒,右手握住酸酶羹,给了我一个莎士比亚式的微笑,足够诱惑:“我要美人酒,因为,它像你。”
我感到了温暖:“嗯。”但却并不十分愉悦,我伸过臂膀,交换着他双手掌心里的东西。在他的疑惑眼神注视之下,我将右手的美人酒与左手的酸酶羹,各取一半,倒入另一个漂亮的高脚杯中,摇晃了三下,一饮而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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