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出狱的日子。
看守告诉我,一个女人站在监狱门口等我一整天了。我很纳闷,是谁呢?谁还记得我呢,我坐了五年牢,五年里,从来没有人来探望过我,我的家人,我出生入死的哥们,他们早把我遗忘了。也不能怪他们,有谁愿意来看一个强j*犯呢。即使他们来看我,我也不愿见他们。
办完出狱手续,我提着一个干瘪的袋子,在看守的护送下,走出了监狱大门。我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等我的女人,我吓了一跳,怎么会是她?我坐牢到今天,就是拜她所赐。现在她又来了,她简直就是我生命里一个永无完结的恶梦。
我转身欲逃,小倩把我喊住,别走,我有话对你说,你过来,她的口气俨然高高在上,我被她唬出了。从她身边的那辆本田我就知道她底气十足,小倩不再是五年前那个小鹿似的小女孩了,她已经是个有钱人,可以对我发号施令了。何况我是个刚刚出狱一无所有的罪犯。
我被她邀请钻进她的本田。她说,我希望你能原谅我,那时我们都太冲动了。
我无语。我看着倒看镜里那张胡子拉碴的又黄又瘦脸,真不敢相信那就是我。五年的牢狱生涯,我恍如隔世,只有那碎片似的、有关于青春的记忆,还在我脑海里飞扬………
〔二〕
五年前,我那模样在学校里,算的上是一个帅哥的标本。当我抽着很奢侈的烟,斜睨着眼睛向那些娇羞的女生眨眨眼皮的时候,她们没有不为之动容的。我很少上课,我在学校的大部分时间是去学校附近的酒吧鬼混,只有上我喜欢的英语课,我才会和弟兄们回到教室里,老老实实地上课。我拉开书桌抽屉,里面全是情书和纸条。其实我对英语并不怎么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我们的英语老师,她就是小倩,她只大我们三四岁,刚从师范学院毕业。很漂亮,我上课的时候,总是盯着她饱满的胸脯看。
我从来不交作业,只向云小倩过一次。我在空白的作业本里夹了张纸条,纸条上写着:小倩,我想做你男人,有感觉的话回信,我等着你。
小倩气疯了,把那纸条上交到校长室,新来的教导处主任阴着脸把我揪出教室,照着我的脸就是一巴掌。你他妈混蛋,明天起给我滚出学校,不用再来了。他的手掌很厚实,我的脸自然有了五道很鲜红的巴掌印,火辣辣地。我很久没有被人打过了,疼痛让我莫名地亢奋,我笑着说:你打啊,你再打啊……他扬起的那只手高高地悬在空中,却再也不敢落下来,他胆怯了。我瞧不起他的胆怯,第二天,他就为他的胆怯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的两条腿被人打瘸了,为此不得不修假半年。他是在下完晚自习出学校外买东西时被一伙来历不明的人殴打的。
我当然还在学校,我没被开除,教导处主任被人打与我无关,因为他们找不出证据。****局我爸爸很熟,我在那里和他们喝了一顿酒,喝醉了,然后他们开车把我送回了学校宿舍。
小倩开始对我充满恐惧,当我安然无恙地、像往常一样在教室里盯着她胸部听她讲课的时候,她拿着粉笔的手在瑟瑟发抖。她当然也知道了教导处主任被打瘸腿的事,她买了好多的东西跑去医院看他,他在病床上郑重地向她提醒:以后,有的事该忍忍,现在的学生,太冲动,要化解他们畸形心里,不能来硬的。小倩连连点头,说对不起,是我连累了您……这事是我的一位哥们告诉我的,听到这事我笑得吐了一地的酒,还是拳头才有征服力啊!
小倩不住学校,因为她家就在县城,离学校不远。每天她是踩着一辆和她一样娇小的脚踏车往返于学校与家之间。听说她的一位姐姐把孩子寄养在她家里,由她照顾,给孩子做饭洗澡,难怪她每天都要回家。自从教导处主任出事以后,她再也不敢在晚上单独回家,学校里几个身材较魁梧的男学生自愿组成“护花联盟”,每天像******保镖一样,威风凛凛地护送小倩回家。那一段时间,我真心为他们的辛苦而感动。但是后来我看不过眼了,叫阿宝一天之内解散了他们。
该说说阿宝了。
阿宝一直就是我同学,从小学到高中,我们都是同一学校,用我们喝醉酒时最豪迈的一句话来诠释就是,我们是同一条裤子穿。阿宝天生长了一副走狗的嘴脸,他自己说的,那颗突兀的门牙,那惹人发笑的塌鼻和那时不时两声卑微的笑,看上去极像旧时的汉奸·我很喜欢和他在一起,原因很简单,他是我最好的陪衬,丑的人和帅的人在一起,丑的越发丑,帅的越发帅·我很欣赏他的丑,并常常以此而犒赏他,比如给他买宝红双喜、红塔山或者请他到颠峰酒吧小吃一顿·阿宝欣然接受,有次他在在酒吧抱着个小妹狂饮的时候,我突然觉的阿宝其实是个城府很深的人,那双细小的眼睛隐藏着一种很恶毒的东西·
阿宝这家伙人虽长的丑,泡女孩子却是个顶尖高手,我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大的魄力,居然能把那些自负又傲气的小女生弄的团团转。不少女生为他而争风吃醋,甚至大打出手。我记得有个叫小玉的高一女生,硬是把一位读高三的情敌的鼻子揍的跟阿宝的鼻子一样扁,最后她胜利了,独揽了和阿宝去幽会的特权。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阿宝怎么对其他各有风姿的女生不屑一顾,而偏偏对这个体格彪悍的小玉感兴趣呢?据说,这小玉还有狐臭。
在颠峰酒吧,我问过阿宝原因,他阴森森地告诉我,他其实也很讨厌狐臭,但没办法,一切要向钱看。小玉她爸就小玉一个女儿,而且开了个大公司,将来要是攀上这门亲事,兄弟我可是相当于少奋斗了十年啊。
我深深地倒吸一口凉气,说:阿宝,真他妈不简单啊。
阿宝向我竖起大拇指:嘿嘿,跟你学的,你也不不简单。最后他提醒我,别太把女人当回事,长的漂亮又咋样?关键要看自己能不能在她身上捞点实惠的东西。自己有钱了,什么女人找不到?
我嘿嘿地笑道:你小子将来发财了,可别忘了兄弟我啊。
怎么会呢?咱俩是结义兄弟嘛!来,干杯!
阿宝说他讲兄弟情义,这话就像我们手上酒杯里的southerncomfort,水分不大,很让人陶醉。我记起我刚出来混时,自己势单力薄,有次被镇上的一群小混混追进死胡同里,眼看着自己要被打死,这时候阿宝来了,他一个人来的,人高马大拖了根两米长螺纹粗钢,杀气腾腾的冲进了胡同里。当时那些小混混没带家伙,自然吓个半死,说到此为止,有事好商量。
商量个屁,你们不是要打吗?来啊,阿宝轮起那根粗钢,照着一个家伙的脑袋就是一棍,那家伙头破血流,和我一样趴在了地上,其他人也顾不了他了,一溜烟地跑出了胡同。
后来,那些混混成了我手下喽罗。这里面,阿宝立下了汗马功劳。
〔三〕
小倩悄悄申请调离的事情,记不得我是如何获知的·我当时有点恐慌,,眼看着就要毕业,在教室听她讲课的日子不会太久了,现在她居然还要走,这不是要让我难受么?我有个很卑劣的想法,这个想法在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开始,就已经在酝酿了·现在,是让她实现的时候了·时间已经不多,如果小倩真的要调走的话·我不能让这个尤物就这样俏无声息地从我手掌里逃脱·
阿宝将护送小倩回家的那些人的名单带到我的出租屋里时,我正和一个高一的小女生在床上缠绵·那家伙门也不敲就走了进来,着实吓了我一跳,那小女生泥鳅似的一下子钻进了被单里。我靠,在办事呢?阿宝赶紧把门重新关上。被他这么一搅和,我顿时兴趣全无,怒不可偈地朝他吼:滚!
好,阿宝应了声,人却没走。他知道我说的是气话。
我穿好衣服坐在枕头上,眯着眼看着名单上那一连串的名字。当我看到“林森”这两个字时,我不由的皱起了眉头,这林森可是个难拔的刺。他是我们班的体育委员兼语委员,品学兼优、人高马大,那模样和我一样帅。我嫉妒他,他鄙视我。
他是这伙人的头,阿宝向我提醒说。其实不用他说我也知道,学校只有他才有胆子敢和我作对。我一直谦让着他,因为毕竟是同学,我不想找他麻烦,他倒像条疯狗似的,总想找机会咬我,我记得有次他甚至在宿舍里公然向我挑衅:姓张的,你拽什么?仗着有几个臭钱就了不起了吗?有本事咱俩单挑。阿宝上前要揍他,但被我拉住了。
要不要叫几个兄弟……?阿宝问我。我摆摆手说,先别管他,把其他人一个一个叫来,吓吓他们,他们怕死,这样就行了。
我的判断果然很精确,阿宝对那些“护花联盟”成员一个一个地进行恐吓后,他们都表示不会再跟着林森干这事了。听到阿宝回来报告此成果,我得意洋洋。
我没料到小倩会来找我。看来她比我想像的要勇敢,是一只在凶兽面前勇敢的小鹿。那天,下了课,她径直走到我书桌前,气呼呼地说:张晟芳,你到我房间里来一下。我毫不犹豫地跟着她走出了教室,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坐在角落里的林森,那家伙正恶狠狠地瞪着我。
小倩的房间弥漫着花香,这味道我记忆犹新,因为她身上一直有着同样的香味。
她没请我入坐,也许里面只有一张椅子,她自己坐住了。我自作主张地一屁股做在她床铺的枕头上。我有坐枕头的嗜好,她没表示反对,直奔主题:张晟芳,你是不是找过我的那些学生?
没有啊,我故作惊讶。
你到底要干什么?是不是也要把我的两条褪打断?你们这些流氓学生,再这样下去迟早会吃铁仔〔子弹〕的,你认为很光荣是么?做为你的老师,我想奉劝你一句,回头是岸。
哦,我轻描淡写地回答,眼睛又习惯性地盯着了她的胸脯。她刚才问我到底想要干什么,我想我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了。
好吧,你可以走了,没事了。她很痛苦地趴在桌子上,我看的出来,其实她是很无奈。
我哼着歌走了出去,刚出门槛,一仰头,又看见了那张杀气腾腾的脸。林森站在教室外的阳台上,俯视着我。
我那时不知道林森为何会如此地仇视我,说句良心话,虽然我嫉妒他,但我从来没招惹过他,我们俩是老死不相往来,有什么深仇大恨呢?
〔四〕
临近高考,所有的学生都在忙碌,包括阿宝,包括林森,包括我所有在读高中的兄弟。他们远离了我,或者说是逃避了我,全世界好像就剩下一个闲人,那就是我,那是我有生以来最孤独的的一段日子。后来我做了牢,在监狱里,我也没有这样孤独过,劳动的时候,至少还有几个牢友会给我讲讲黄段子——我进来的时候很年轻,他们坚信我没碰过女人。虽然我是强j*犯,但强j*未遂。
对于高考,我就像面对一个没有姿色的女人,没有丝毫的兴趣。倒是我的父母,总是笃信枯木逢春这一传说,让我复读了三年高三,幻想我能考上个大学,哪怕是个垃圾大学,对他们来说也是个莫大的欣慰,总比我在外边鬼混要好的多。可我偏偏是烂泥巴扶不上墙,读了三年高三,什么都没捞着,倒捞了个强j*犯的名分。那天在法院,那个带着眼镜女法官宣读完我的审判书时,我的母亲被当场气昏了过去。也就是那一刻,我才第一次深深地感到,自己实在是太对不住父母了。
厄运来临之前,总是有征兆的。先是一个叫贤彬的弟兄,因为打牌欠了钱,拉了几个人在一天晚上橇了一家士多店的店门,准备偷些钱还债。谁知道店老板半夜里会醒来,将他们逮了正着。在派出所,他们莫名其妙地把我供了出来,说我是他们头,其实他们是想要我把他们赎出来,因为我面子大。我被莫名其妙地请进派出所,闹清楚缘由之后,我对着那家伙一阵猛打。混帐东西,什么事都赖着老子头上,背地里还不知道给你们背了多少黑锅,我气呼呼地说。
没过多久,阿宝在我租的屋子里守候了半天,等到我回来。他告诉我,他惹了****烦了,要向我借钱。
我刚摆平贤彬那一撮人的烂事,心情很不好,阿宝这时候找上门来,自然不会讨到什么好果子。我把一团废纸砸在他扁平的鼻子上:滚,老子没有,自己想办法去。
阿宝哭丧着脸,说:这次你一定要帮我啊,你要是不帮我,我上大学就没指望了。
我一骨碌从床上坐了起来,阿宝眼圈红红的,看来事情真的很严重,只是到底是什么事情能葬送我兄弟的前程呢?
你说,什么事啊?
小玉她怀孕了,要打胎,可我们没钱,小玉他爸说小玉成绩差,还老旷课,不再给她寄一毛钱了,这事要是让学校知道,我和她是靠得住的要被开除。
听到阿宝说出实情,我瞠目结舌。这家伙的胆子是越来越大了,捅了这么大的马蜂窝,幸好他有我这么一个要好的朋友,要不然,就像他说的那样,靠得住要被开除。
我又把一团废纸砸在了他脸上:你他妈牛啊,当时快活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会有今天啊。
我到底给了他五百块,我打牌输了钱,身上就剩下那么多了。我说,就这么多了,不够自己想办法。
够了够了,过些日子我还你,阿宝鸡逐米似的点着头,走了。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停下,转身神秘兮兮地对我说:芳哥,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对你讲。
讲啊,你知道大哥我最讨厌别人吊我胃口。
小倩老师的调离申请已经批准了,她要走了,就这几天的事。
我怔住了,我喜欢小倩的秘密从来没有对人说过,包括他在内,这小子怎么就知道我的心思呢?莫非他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小倩真的要走了,看来,她注定不是属于我的女人。可是,我是那么是喜欢她,我不甘心,我要得到她。在喝了一通闷酒之后,我扶着墙摇摇晃晃地走出了出租屋,向学校门口走去。我的心里有一个卑劣的念头,就是要得到小倩。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喝醉了酒,因为我是如此清晰的记得现在正是小倩下班回家的时候。
天很黑,马路两旁的路灯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淘气的小孩用弹弓打碎了,我一脚踩在水洼里,贱了一身的水和黄泥的混合物,冰凉冰凉的。遗憾的是,我却没有因此惊醒。我仍浑浑噩噩,吐着满嘴酒气。在我迷乱的意识里,我是一个英雄,正单枪匹马地走向那血肉横飞的战场……
那个晚上,是林森唯一没有陪同小倩回家的一个晚上。似乎,老天爷注定我们都要出事。
小倩如期而至,伴随着脚踏车碾过沙石的细响。她窈窕而单薄的身影,在蒙胧的夜色中依稀可辨。
我守候在马路正中,远远地冲着她傻笑。
小倩看见我,预感到了什么,丢下脚踏车,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然后往拼命地向学校跑去。那高分贝的声音在寂静的黑夜里听起来竟是那样的恐怖。我感到自己起了鸡皮疙瘩,汗毛一根根的飘竖起来。我稀里糊涂地以为她是个女鬼,是在我这个英雄面前落慌而逃,我怎能让她逃走呢?不能,我壮起胆子,高唱凯歌向她追撵而去………
女鬼跑的很快,但是她却跌倒了。她的高跟鞋显然不适合奔跑。就在她跌倒的那一刻,我追上了她,我大叫了一声:你逃不了了!嘿嘿!然后便恶狼一般扑向了她,压住了她,粗野地撕裂着她的裙子,我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水味……再后来,我什么事也不知道了,我只知道我的头颅一阵剧烈的疼痛,接着昏了过去。
我是被一个和我上过床的小女生用石头击昏的,她那时正好下了晚自习和一帮同学回家。
那天晚上,小倩是几乎是赤身luo体地回到学校的,我不知道我居然有那么大的力气,把她的裙子撕成了碎片。
当我清醒过来,我已经躺在了派出所的候审室里。我揉揉眼皮,发现周围有无数双眼睛正隔着钢丝网惊鄂地看着我,我的父母、学校校长、老师、同学、派出所警官、阿宝、林森、我的江湖兄弟还有正在抽泣的小倩。我想起昨夜里的事,终于明白他们为何看怪物似的瞪着自己了。我顿感无地自容,羞愧地把头低了下去。
从此我没有再回到学校里,在派出所住了几天,我又去了法院,然后就去了监狱,这一住,就是五年。也许是我运气不好,偏偏遇上“严打”风,要不然,就我那点破事,我判不了五年。
〔五〕
小倩娴熟地扭动着方向盘,疾风拂起她的黑亮的秀发,那熟悉的香味又钻进了我的鼻孔。我不再遐想联翩,却感慨万千。
没想到吧,我会来接你。她说。
没想到,我说。
其实,这是我老公的意思。
你老公?你结婚了?
恩,去年结婚的,我老公你是认识的,猜猜他是谁?
我努力想了一阵,然后摇了摇头。
小倩笑了,笑的很神秘。她说:料你也猜不出来,他是你同学林森啊。
我瞪大了双眼,慌了,忙说:你放我下车吧,我不想去……不是,我………
不行,今天是你们高三二班全体同学聚会的日子,老同学都到齐了,大伙都等着你呢,今天是阿宝请客,这小子发财了。大伙之所以把聚会的日子安排在今天,就是因为你………
你们还记得我啊?我感到鼻子有点酸涩,我有种想哭的冲动,但我强忍住了,我用衣袖擦了擦了湿润的眼睛。向车窗外望去,前面的那栋熟悉的西方城堡式建筑又跃了我眼帘。那是巅峰酒吧,酒吧前的停车场上,挤满了各式各样的轿车。五年前,这个小镇断然没有这样的景象·那时侯,停在这里的,大多是丑陋的粉白色小面包,而且是寥寥无几。看来,这几年他们都发财了。
小倩的本田缓缓驶入停车场,我下了车,酒吧里立刻走出一群人,林森、阿宝……一张张成熟的、熟悉的面孔迎视着我,惊讶和欢喜着。他们走过来,抱着我的身躯使劲地摇晃:
哈哈,你可来了。
兄弟,这几年大家都在忙碌,没时间去看你,你不会见怪吧?
………
宴席上,我被安排在大厅一个不显眼的角落里,其实这也是我自己要求的,我不想自己太显眼。可事与愿违,不断有人端着酒杯走过来向我敬酒。
阿宝已经是个大腹便便的胖子了,而他身边的小玉与五年前相比,却明显地瘦了许多。他走过来的时候,我诚惶诚恐,我感觉自己成了他的陪衬。
兄弟,明天到我公司来上班的,我给你留了个行政主管的位置。阿宝说,听他说这话的时候,我再也感觉不出当年他与我在这里喝酒时无拘无束的感觉了。我向不远处的林森望去,他夫妻俩紧挨在一起,正向我微笑。我一阵脸红,赶紧把头转过去,眼睛正对着阿宝,鼓起勇气说:干杯,阿宝,谢谢你还记得我……
干杯,兄弟,阿宝笑了。
我仰头把满杯的酒一饮而光,五年没碰过酒,我很快就醉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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