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年后,再见晓麦,我不由感叹:岁月为何如此不公,对她偏就这么恩宠有加。她还是那么青葱水绿,连苗尖都没有一丁点破损。我抚着她的一头乌黑柔顺的短发,竟然寻不出一点杂色来。“不会是用什么美发膏糊弄的吧?“我打趣地问。
“没有了,只不过心态好就是。”晓麦沾沾自喜。
更让人吃惊的是,她家的客厅,书房,卧室都挂着她放大的艺术照。那些照片,比她本人看起来年轻漂亮多了。不细看,还以为她时尚到变成追星一族,挂着她崇拜的明星照哩。
“晓麦,还真有你的。什么时候照的?”士隔几年,我真的是要刮目相看了,我叹息。
“去年照的,不作兴让人抓一点青春的尾巴吗?”晓麦更加得意。
是呀,岁月转瞬即逝,我们还没来得及留意什么,青春便不知不觉,从我们的指缝间溜走了,甚至没留下痕迹……我有些黯然。
“晓欣,你没有照上一张?”看我摇头,“可惜你的玉女形象了!”晓麦一张利嘴开始修理我。
“过来,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不由分说,就把我拉到镜前。
不用看,我就知道:自己一身棉布衣裙不上档次,头发也只是随意束着,脸上也没有脂粉痕迹,一副荆衩布裙的模样。只能用过时、陈旧、浅淡来形容。就连我喜欢缀在领口,袖口刺绣的浅色碎花图案,也没能为我增色多少。与晓麦什么歌迪时装,兰黛化装品代言出来的靓丽,简直不止一个时代的落伍。难怪晓麦要为我痛心疾首。
“我知道了,你为什么这样,落魄。”晓麦斟酌着字眼,“他,可比你,会生活多了。”晓麦终于肯涉及这个话题了。
我知道,我来,潜意识就想打听他——韦军的消息。这么多年过去了,韦军,他还好吗?
曾经,我和晓麦之间,有一个解不开的结。她至始至终,不相信世间有所谓神话般的爱情,即使有,也是人们编写出来的。她甚至嘲笑我痴迷韦军,是天下第一号大傻瓜!为了唤醒我的执迷不悟,她说自己会一直拭目以待。
我知道,爱情的珍贵和美好,不是什么人都能可遇可求的。可是,我就是忘不了他,晓麦也是知道的。但晓麦不知道,那种爱到山穷水尽的感觉,还在隐隐煎熬着自己沉重的余生。自己坚守的信仰,即便破碎一地,血痕苍白,也于心耿耿,难以释然……
晓麦看出我的心思,也不说破,却邀我去外面吃饭。
在一家气派的酒楼里,晓麦不惜破费钱钞,豪爽地说什么,金钱如粪土之类的话。这句话却又让我想起韦军,他以前也是这样待我。只是不知他的情意……晓麦在我走神那么一小会,竟然哗啦啦点了一桌子菜,声言都是美容的,要我开怀大吃特吃。我只好从命,好像不如此,便会辜负我们之间的友情似的。其间,不得不光顾洗手间。
在经过一处喧闹的包间门口,我不经意一瞥,竟然触电一般,“韦军,那不是韦军吗?”我差点没叫出声来。眼睛修长明亮,脸型轮廓分明,雪白挺括的衬衫,一条领带却歪在一边。以前,他就不喜欢领带的约束。此刻,他脸带醉意正挽着一位年轻女子,“哥呀……妹呀……”频频对饮。灯红酒绿,杯箸交错,眼前一阵发晕,我几乎撑不住地后退着……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脚步踉跄,回到晓麦身边的。晓麦不忍看我双手扶额的痛苦,过来轻轻拍着我的肩,“晓欣,看见了吗?我们从前的争论,该有结果了吧!”
“他再婚的妻子,不是也很年轻,怎么不管管他?”我有些绝望地挣扎着。
“差不多都是这样,谁受得了?”晓麦不屑再谈。
我不知道,自己是在怎样的欲哭无泪的痛中,喝了多少酒,才被晓麦强行拉着,离开那家酒楼的。
韦军,你何苦选择这样的生活?你不是答应我要保重身体,为了我们的将来,坚守自己的生命吗?如今,你娶一个比你年轻一轮的妻子,这原本无可厚非,可你不该再用酒精作践自己……你根本就是在慢性求死,而不是求生!
如果当初,我们曾经付出的颠沛流离的代价,换来的不是生命意义的完整和周全,我们何苦要分离?
如果我们,曾经咬紧牙关,拚却全身力气,挣扎的结果,换来的是毫无价值的破碎和虚无,我们何苦要相爱?
韦军,你还是你吗?过去那个有思想,有才华,有不懈进击精神的韦军去了哪里?那个有情有义,有血性,有担当,无怨无悔的男子,还在前方吗?韦军,韦军,你知道,你这样做,让我亲眼目睹有多痛心?我尚且还能够在轮回没有止境的不觉悟中,坚守我们的信念,你却做不到用同样的信念,支撑自己精神上的独立生活。甚至,连支撑自己生命的健康,这一起码的意念都沉陷在享乐的泥泞中……
我睁大茫然失神的眼睛,仿佛看见我曾经的幻想,曾经的期待,曾经的未来,瞬间纷落成泥,溃散无形,我心冷如冰。原来,时间的尽头,终是一片虚无……
“晓麦,我没有输,我用一生求证的命题——爱情是神话,它就在天上!”我也醉了,我知道我在说胡话。
我没醉,因为在醉梦中,我听见韦军在唱:今朝有酒——今朝——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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