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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颜,余华竟也涉嫌嫖窃?戒心

发表于-2007年10月10日 晚上9:26评论-0条

据《新闻午报》报道,近日著名作家余华,其作品《兄弟》因涉嫌剽窃被滨州一名普通交警王长征的作品《王满子》告上了法庭。法院现正在斟酌判决用语,近日内将公布结果。

汗颜!余华竟也涉嫌嫖窃?

当然,在法院的宣判结果还没有完全出来之前,我不能妄下结论。余华到底有没有嫖窃我不管。但是针对文坛的又一嫖窃事件,而且是受人喜爱一直享有很高威望的作家余华,不得不让人更加关注,给予更多的思考。

余华是一位很有影响力的作家,他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在读者中产生了很深的和影响与印象。毋庸置疑,他是作家中的实力派。按理说,他犯不着嫖窃啊。但是据王长征和他的代理律师称,《兄弟》在故事情节、人物、结构、诗句等方面和王长征的《王满子》存在100多处相似,相同之处共计达55处,导致了两本书在整体上形成了实质的相似,而王长征的《王满子》先于余华的《兄弟》发表。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前些时候一个网友说的,其实《兄弟》写的很烂,但正因为余华的名气,因为有了《活着》,所以才造就了余华,造就了《兄弟》。《兄弟》我没有细看,不敢妄自评价,但是这句话里透着的另一层意思是,《兄弟》真的比不上《活着》,也就是说作家余华也越来越退步了。

总之余华是被告上了法庭,不管最后法院的宣判结果如何。但我个人认为,无风不起浪。而且到现在余华还没有站出来澄清事实。这不得不让喜欢余华的读者和朋友失望。由余华的嫖窃事件,很容易联想起郭敬明的拒不道歉和郭妮嫖窃日韩小说情节的事件。亲爱的作家,难道你们就可以对人们的指责嗤之以鼻,对读者的信任和尊敬于不顾,自视清高吗?

余华有没有嫖窃,有待法院的宣判结果。但郭敬明嫖窃已成事实,法院已进行宣判。但是郭敬明的认错态度却极差,来个只陪钱不道歉。他总是以那句“时间会证明一切”来敷衍,来掩盖自己的错误。他总是想,等时间长了,或许人们就会忘了他的嫖窃事件。但是亲爱的作家,你们错了。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反过来,作为作家,那么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你嫖了,只要你窃了,都逃不过读者的“火眼金睛”。如果你们能及时道歉,及时澄清事实,认真写作。读者是可以原谅是可以继续接受的。也不至于到后来弄得满城风雨。

我在担心,如果余华真的嫖窃了,也会不会像郭敬明一样来个只陪钱拒不道歉呢?

一位前辈针对郭敬明的嫖窃事件,有一句忠告是:写的不好不要紧,但真的不能再抄了。的确,写的不好不要紧,但真的不能再抄了。纵观中国的文坛,中国的文学作品,为什精品力作廖廖无几呢?我想最严重的现象就是雷同,就是跟风,就是太过追求经济利益。什么时候流行言情的,所有的作家都跑去写言情;啥时候流行穿越和后宫,于是一窝蜂的跟着写穿越写后宫,导致网上网下到处是后宫和穿越的文。这种跟风,这种只求一时利益的做法,最后只能像一个学者说的一样:都是垃圾。

现在许多的文化人士感言,中国的作家中国的文学,都有退步和落后的势头。像韩寒,多少人寄予了后望,他的《三重门》的确写的不错。但看他后来的作品,都不如《三重门》,越来越垃圾,卖的也只是一些名气而已。许多大作家也一样,被利益被官位被媚俗冲昏了头脑,也跟着走下坡路。于是许多学者在反思,中国还能不能出现像鲁迅那样的大师,像巴金像矛盾那样的文坛巨匠。我看照这样下去,一百年一千年以后,都不能可再出现?

余华涉嫌嫖窃事件,真的令我很汗颜。不管嫖没嫖,窃没窃,总之他吃了官司,名誉或多或少要受到一些影响。但是像报道所说,也不排除王长征想借这场官司来炒作自己。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我想他必将再次欣起文坛的大波。

由些看来,文坛可能真的是永无安宁之日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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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漠孤寒点评:

应了一句话:天下文章一大抄。
一些看似一本正经坐得像佛爷一样在台上俯视众人的家伙们,其实也只是道貌岸然的衣冠。所以说当今所谓的文坛还不如醋坛。好歹醋坛里酸溜溜地炒菜还很入味,看看现今文坛里有啥玩意?一堆臭狗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