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永远不能忘记你金士渊子

发表于-2007年10月10日 上午11:01评论-11条

一、灵魂的要求

“青青子矜,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沈吟至今。”认识你是在十四年前的一个夏天,或许是十五年?其实,遇到你的时间和地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与你的相遇改变了我这个人。打个比方,与你相识相知相爱,对我来说就感觉是从10000 米的高空被突然推了下去,真的,就是这种感觉,我没有当过空降兵,而且我有轻微的恐高症,与你相遇令我魂飞魄散。然而,就算立即让我再次重复我们的相遇,哪怕重复十次,我想我也还会象第一次遇到你一样,立即就爱上了你!在我的生命记忆中,那是一个多么美丽而清纯的夏天啊!天是那么蓝、水是那么清、树是那么绿、阳光是那么耀眼、空气是那么清新,而你,是那么年轻美丽。看到你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对你的爱是绝对不会老去的,尽管后来我不得不与你分开,但我在松开你冰凉的手时就清楚地意识到:我这一生,永远不能忘记你!

火车在飞快地向前奔驰,但这次不同的是,它是背道而驰,虽然前方就是我的家,但我的心却是如此悲伤,因为我的背后渐渐远去的是你,是流着泪却无比坚定和残酷的你,是温柔至极又残忍到底的你!是我无论如何也无法挽留的你!我不会哭,我已经记不起我有多少年没有哭过了。母亲曾说:“儿啊,你是铁石做的心肠吗?”当时我笑了笑,说:“坚强一点是生活对我的要求。”其实,我不是什么铁石心肠,我只是看书看多了,中毒了,中了什么毒?中了古代传说中“士”的毒。据书上讲,古时候的“士”是能自断其腕的人,是咬断舌头也不说痛的人,是能够从容地自行剖腹而绝不会流泪的人。我想,他们是人,我也是人,在巨痛来临时,他们能够不哭,我为什么要哭?我是崇敬“士”的,无论他是哪国人,也无论他是敌是友。我中这种毒的时间已经很长了,中毒伊始,我就决定不再哭泣。于是,在同意与你分手的那一瞬间,我心领神会了什么叫断腕、断舌和剖腹,当你的珠泪不可阻挡地从我无数次亲吻的双目中坠落时,这种体会是如此真切,我把这些泪的名字暂定为泪刀,经过这样的一场刀雨,我知道,我从此就是体无完肤了。不,准确的说不是体无完肤,而是我从此时起灵魂再也无法完整。爱人,让我告诉已经远去的你吧,当我的灵魂在血雨纷飞中片片飘落的时候,它们仍在微笑着为你祝福,它们祝福你,在没有我的世界里,仍然能够以年轻而充满活力与骄傲的肉体和心灵去获取应得的幸福与快乐。那些消失在黑暗中的灵魂的碎片没有令你失望,也没有令我失望。它们在你爱我的时候温柔地拥抱过你,它们在你不再爱我的时候为你而殉情,义无反顾地扑向它们热爱的你的脚下,它们象一位真正的“士”一样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只是,只是,它们忘记了我!

不过,或许也不要紧吧,没有了灵魂或许也能不错地活着吧?毕竟,我肩上还担负着不少应尽的人生责任。我也只能这样聊以自慰了。

离开你的时间久了,我发现一个秘密:好象有一小片生命力十分顽强的灵魂之碎片还活在我的身体里,这一发现令我极为欣慰。并不是说我希望它能重新发展成为一个完整的灵魂,而是我要为这高贵而顽强的小家伙做一点事,给它增加一些营养,让它好好活着,我想这对我可能很重要。那么,为它做点什么呢?这小家伙回答我说:如果你一定要为我做点什么,那就做一件事吧,做一个作家。我略想了一下,也就答应了,因为我根本就无法拒绝它的要求。各位读者,请注意,这小家伙虽然看起来似佛很弱小,但它是“士”遗留下来的精血,千万不能小瞧了它,它一旦发威,那真是能惊天地、泣鬼神!当然是对我而言。所以我慨然应允:就做个作家吧。说做就做,今天就动手,当然,是动手去按键。我这个人很倔犟,做什么事,我要么不做(因为天性较懒,加上母亲的爱怜,所以我多数情况下都选择不做,但现在母亲已经不能为我作主了,老人家已经成仙了,所幸我飘飞的灵魂应该能够找到它们所深爱的人,并老老实实地与之作伴),如果我一旦决定要做的事,我就会一直做下去,无论成败,要见结果。

好,现在我来分析一下,成为作家有哪些必备的条件。我粗略算了一下,大约有十几种要素。一是要识字,二是要会写字,三是要有阅历,四是要有思想,五是要······“打住!都是废话,没有这些你当什么作家?”小家伙断然喝道:(这灵魂就是厉害!怪不得有人说失去灵魂是最可悲、最可怕的事)“你只要写就行了!”那么,就让我试着先写我和你的故事吧。

二、相遇

记不起是谁说的:相遇是偶然,分离是必然。其实谁说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人一定是饱经沧桑,同时又一定是饱读诗书,而且对生活还要具有非凡的勇气和悟性才有可能说出这样一句话。“爱情就象黑咖啡,没有喝过的人不会懂。”而且爱情是个十分个性的东西,可以说一百个人就可能有一百种不同的爱法。不过,对爱情我想我还是有资格写一写的,而且我好象也不太擅长写其它东西,凑巧,我也喜欢喝黑咖啡。

前面我已经说过了,时间和地点并不重要,爱一个人,一刹那就是永恒,失去爱人,才会真正明白什么叫漫长的一生,相对论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我初遇你时还是一个27岁的小伙子,当时,我正在南方的一家大公司——神龙公司下属的一家子公司任职,做的是文秘工作,这个公司十分难进,待遇高、前途好,可以说是年轻人都向往的好地方,我是经过严格考试、全面考核才得以进入这家公司的,也就是说,我是一个具有较强实力的人。我都有些什么实力呢?大体说来,主要有:一、我是大学生,并且还在读研究生;二、我能说会写;三、我思维敏捷、行动果断;四、我身体强健、性格坚忍;五、最重要的一点是,我认为我是一位“士”。其它还有很多,就不多说了,以免读者认为我在王婆卖瓜。交待了自己这么些东西,大家可能对我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了吧?我想这是必要的,因为下面出场的女主角实在太完美了,没有这个老实的前提,下面的故事不可能发生,而这是一个确实发生过的故事。在那时,美丽的、聪明的、年轻的你,同时也是十分坚韧、固执和骄傲的你是不可能爱上一个差轻的人的。

夏日的一天,公司老总把我叫去,让我准备一下去总公司交流锻炼。在公司呆的时间长了,我也有些烦了,加上在任职提升上遭到了暗算,心情很差,正想出去散散心,于是就高兴地答应下来。去的时间不长也不短:三个月。我回家随便收拾了一下行装,第二天就出发了。飞机在空中运行了大约两个钟头,闲着没事,我就欣赏空姐。我是一个对美好的人和事缺乏免疫力的人,加上是第一次乘坐这空中的宠然大物,很有点兴奋,所以,我就欣赏空姐。反正看人又不付费,而且飞机票已经很贵了。对我这种分公司里面的低级白领来讲,这种机会确实不多,况且,公平地讲,年轻的时候我应该算是一个好色之徒 ,但又有几个人年轻时候不好色呢?我想。

机翔蓝天,云在肩头,不禁慨叹人类的智慧与创造力之无穷无尽。不过数千年时光,人类已经渡过了小儿时节,从愚昧走向了理性,至少也是正在走向理性。而在漫长的时间河流中,几千年也不过弹指一挥间而已。社会这东西,身处其中说起来会很复杂,站在局外看起来就很简单。在分公司的时候总觉得是庙小妖风大,水浅王八多,搅得自己大有虎落平阳的味道,一旦出来,就会笑话自己的心胸其实也很狭隘。所谓海阔任鱼游,天高任鸟飞,精神自由的人,他面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是自由的,精神不自由的人,他面对任何人、任何事也难以做到真正自由。比如甘地,他虽身在牢中精神也是一直都自由的,而我,虽翱翔千里,肉体似乎生出了翅膀,但在意识上刚才也是不自由的,一悟。于是又想,原来伟人与凡人的区别,其实不过在一念之间罢了,人之所以高尚,是因为他想高尚并愿意为之付出努力;而人之所以低下,也只是因为他不愿为达到高尚而行动罢了,没弄明白?一句话: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就能成为那样的人,当然,有一个小前提就是:去做!就象王小波所说:“离开你的马桶盖。”

人的思想是很奇怪的,天马行空,纵横万里,也没有什么规则和套路,想的时候很多很广,仿佛一篇无法读完的小说,写出来也就那么几句。时间就在我好象很深刻其实很零乱的思考中飞快地过去了,东方明珠上海出现在我的眼下。看着下面像蚂蚁一样的芸芸众生,我又开始胡思乱想:其实,无论我们承认与否,人类真的是分阶层的,而且泾渭分明。比如我就可以乘波音飞机出差,而多少业务员却只能坐长途车赶路。更不用说那些老总、官员们与业务员的差别了,有谁见过高级白领去汗流浃背地挤过公交车?写到这里,各位不要误会以为我不满现状,恰恰相反,我十分欣赏我们身处的这个社会,这是一个各种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我喜欢这样的状态,因为这是一种积极的状态,一种具有强劲生机活力的状态,一种具有无限可能的状态。通过努力,很多业务员有一天也会变成坐飞机出差的白领;通过努力,一些低层人士也可能不再去挤公交车。这是一个为奋斗者准备的时空。同时,生活又告诉我,人生是一场血泪的战斗,不能向失败低头。适者生存嘛,于是我在我有限的能力范围和有限的与世界发生接触的范围内努力地向自己的奋斗目标行进,我有过欣慰的成功,也有过心酸的失败,有过凭自己的力量证实自身价值的欢乐,也有过不敌世故暗然出局的伤悲。公平,只是一种理想,这个世界承认的是成就而不是我的愿望。或者换个别人的不同的说法:生命、信念和目标,是上帝免费提供给每一个人的,这就是公平,与生俱来,人人都有。我们或许不能决定自己人生的开始,但一定能够决定自己人生的过程和结束。现在,我就成了现在这样一个“我”,一个雄心勃勃决定要在总公司站住脚根的人,一个准备在深水区一试身手的“王八”,一个准备用自己的能力去实现对自己更大的“公平”的家伙,坐在飞机上洋洋得意地偷笑着。大体上,那时候的我,就是这个样子。

才饮珠江水,又食长江鱼,总公司副总宴请各分公司前来交流锻炼的职员。上海、上海,上去就是海,长江奔腾万里横穿神州大地到这里终于归于宁静。吃着江里的鱼和海里的鱼,喝着中国的酒和外国的酒,欣赏着江流入海的壮丽景观,老习惯又上来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话音刚落,正自得不已,耳边传来一低沉的男中音:“年轻人,贵姓?”我转头一看,是今天的主角,总公司副总,一位五十开外气质一流的先生。我有些心慌,本来我不是这样的,以前我也与高层人士交谈过,并不感到心慌,但这次可能是因为自己有了要在总公司立足的想法,所以就有点心慌。我这人只要一有私心就容易心慌,所以我有两件事情做不得,当官和赌钱。同时我心里也有点高兴。毕竟不是每个参加宴会的人都能引起老总的注意噢。“您好!总经理,我是广州分公司的,姓潘,叫潘源。”随意交谈之下,原来这位副总居然与我父亲认识,听他说,似乎多年前有过一点交往。不过,我想大约也只是泛泛之交,不值一提。从今天的情况看,这位副总对我的印象好象还不错,也算是一个较好的开头吧,这样一想,颇有些得意。

我年轻时候是一个很骄傲的人,而且非常容易冲动(其实,现在也好不到哪里去,虽然已经应该“不惑”)。这和我的家庭环境和成长经历有很大关系,当然,遗传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我的父亲是一个很有才华但脾气很犟的人,我的母亲是一个聪慧贤淑但十分拘谨的人,父母在性格上的强烈反差对我影响很大,而小时候的我又特别依恋母亲。所以就导致我在成年以前基本上是一个多愁善感、内心脆弱的比较女性化的男孩。读初中时,与女同学打招呼我的脸会变成红桃子,为什么不是红苹果呢,因为我体毛较多,现在看是性感,那时太小,脸上有毛看上去就象红桃子。成年后,社会的影响变得大了,所谓社会么,就是一个强加给人的舞台,你只要在台上,无论愿不愿意,都必须进行表演,这是规则。于是我开始被动地由内向型向外向型发展,发展得也不顺利,红桃子白桃子黑桃子都出现过无数次,但终究是发展了。同时,由于自己从小就爱看书,而且涉猎很广,所以受到各种思潮的影响也多。最终,就形成了现在的基本性格:内向,但别人看不出;坚强,但偶尔又十分脆弱;勇敢,有时又十分胆小;敏感,但迟钝的情况也经常出现;温柔,有时又非常冷酷。一言以敝之:性格多变,稳定性差。只是有一点必须说明,我天性中是一只羊而不是一条狼,将来会变成什么?我不知道,对未来我从不幻想猜测,对过去我比较有把握,至少,在十多年前,我基本上是一个善良的人。

上面一段的意思归结起来就是:十四年前的我是一个善良、骄傲、冲动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当时正在梦想出人头地以光宗耀祖并实现自身价值。正是在那种精神状态下,我遇到了一个绝色女孩——樱宁。

樱宁,高高的个子,健美的身材,我身高1·80米,她至少也有1·70米吧。一位标准的北方美女,五官不仅端正,而且秀丽,即使把眼睛、鼻子、耳朵、嘴巴一样一样单独拿下来鉴赏,也绝对是艺术品。我虽不敢说阅人无数,美女还是见识过几个,但毫不夸张地说,当我看到樱宁从写字楼的电梯里走出来时,我还是给这个女孩子的惊人美丽给“镇”住了。即使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我仍然能够毫不费力地回想起初见樱宁时她那令我倾倒的形象: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束在后背,一袭纯白色的连衣裙长及足背,一双白色的高跟皮凉鞋,从左肩上随意地挂着一个黑色的小皮包,脚步活泼而稳健地以行云流水之势向我走来。"my god! beautiful!"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她也看到了我,一个矜持的笑容出现在那完美结合了东西方美女主要特征的青春面容上。当我俩就要擦肩而过时,我终于及时回过魂来,用标准的男中音说:“您好!美女。”还是矜持的笑,不过我敏锐的目光立即看到了这一经典名句的效果:一抹西山的红叶掠过那洁白如雪的脸庞。每当我脑海里出现第一次与你相遇的情景,我就有一种困惑和迷茫的感觉,不知道那时的你与现在我心中的你谁更真实?谁才是真正的你?或许,她们就像亚马逊茂密的热带雨林与喜玛拉雅山亘古不化的冰雪一般,同样的真实,只是这种真实永远只能存在于我的思想里了,这真是一个令人悲伤得心碎的事实。纳兰容若说,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是一种多么凄美的心境。现在的我终于可以说,我明白这种心境。

三、一见钟情

真正美丽的事物总是能轻易地净化人的心灵,使之变得纯朴而简单,真正美丽的人也一样。在初见樱宁的一刹那我就感到自己从质上发生了一些变化,这种变化很难说清楚,就好象自己在清水里仔细地洗涤了一次,所有的尘埃已经远离。不,这样说是不够的,更象自己被过滤了一次,我思想中的不良的分子原子粒子都被分离出去了。我当时就肯定自己爱上了这个女孩。爱一个人就是这么简单,有时,我们只要是看到一个美景或一个动人事件,就可能爱上一个人,所以,一定要相信一见钟情,它是情爱中的一朵奇葩。事实上,在我看来,大约只有一见钟情才是最具震憾力的爱。因为它是那么直接、那么简单、那么真实,因为它除了“爱”之外,再没有其它任何东西。还有什么比这种“爱”更象“爱”呢?

一个人如果不幸爱上另一个人,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你不知道你所爱的人会不会爱上你?所以很痛苦。现在的我就是这样,一旦坠入情网就茶饭不思夜难成寐。我设计了无数种求爱方式,又一一被自己否定,最后我不知什么时候进入了梦乡。第二天到公司眼圈发黑,被女同事暧昧的目光和男同事同情的眼神搞得很狼狈!但我知道这种事情是不能解释的,于是干脆就伏在电脑桌上打瞌睡,谁也不理。正在昏昏然的时候,听到一阵骚动,随后是一声招呼:“哟,小宁!请坐,请坐。”我慵懒地抬起头一看,是她,那白色的女孩。其实她也是总部里的文员,只是公司太大,我们碰面的机率太小而已。我当时的兴奋简直无以言表,因为我们从此可以正式认识了,而我昨天还不知道她是何方神圣呢!怀着忑忐的心情,当天下午我就给她打了电话。

接下来的日子,我几乎每天都要借故工作原因到她的工作间去,只要能见到她一面我就心满意足了。当然,我的工作确实做得很好,得到了同事的一致好评,恋爱中的人可以做好任何事情,这是真的,如果能得到心上人赞许的目光,就是与恐龙决斗我想我也不会拒绝,中世纪的骑士就有过很多类似的壮举,当然,他们是和别的骑士决斗而不是和恐龙。可想而知我有多爱樱宁。爱归爱,我却要走了,交流的时间结束了,而我虽然尽了力却终于未能实现留在总公司的愿望,原因很多,最根本的一条是市场经济的本质所决定的,总之,要离开樱宁了。写了这么多,有一点应该交待一下,我认为,我是一个内心十分丰富却不太善于表达的人,写点东西我还勉强,语言表达不是我的强项,大致就属于那种有墨水倒不出来的人,其实墨水也不多,最多半壶,这点我自己最清楚。当然这要看和谁比,和不识字的人比就是满满的一壶,如果和卡尔维诺,王小波比那就是基本上等于是个空壶,老实说,说空壶我都有点心虚,似乎有点高抬了自己。如果和马克吐温,陀斯妥伊夫斯基,巴别尔这些人比,那就连壶都没有了。更不用说与古圣先贤比了,所谓圣人,必须超凡才能入圣,圣人是神,我是人,凡人是不能与神比较的,一坨泥巴或一根肋巴是不能与神相提并论的,这点自知之明我们应该有。樱宁那时就是我心中的神,所以我虽然已经爱上樱宁差不多一个月了,却一直没敢对她说,尽管我感觉到她对我也不无好感。于是临走的前一天我就去对她说:“我要走了。”其实我想说的是:“我喜欢你!我爱你!”但说出来的却是这么几个无聊的字:“我要走了。”这女孩平静如水地看着我说:“再见。”

回到同样炎热的广州,我又回到了原来那种多少有些无聊的生存状态,工作之外,就是与几个酒肉朋友游山玩水、吃喝玩乐,看上去很热闹又感觉十分没劲,真的,没有爱情的生活不能算真正的生活,那是一种对宝贵人生的浪费。于是就给樱宁发短消息、发e-mail,但没有打电话,我怕听到她的声音我会控制不住丢下工作去找她。世间万物的聚散离合大致都是要讲一个缘份的吧?比如我与樱宁的关系。一天老总叫我去他的办公室,告诉我准备一下去总公司,于是我明白了什么叫“缘”。我已经记不起当时是因为什么事又派我去总公司了,时间长了,我记性又不太好,而且命途多变,我已经离开神龙公司并在好几家公司之间转来转去几年了,所以随便我怎么想也想不起再次前往总公司的原因。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应该是那些沉入爱河的日子以及它们永驻心中不会褪色的记忆。可能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些记忆是永远也不会忘记的,在岁月无情的磨蚀中,很多细枝末节会悄然从我们的脑海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但我想,即使是九十岁的老人,当他或她谈起自己年轻时候珍爱的恋人时,可能也会从昏花的老眼里偶尔散发出温柔的目光吧。我可以证明我这个观点。我曾在《读者》上看到过一篇文字,是写一位德国八旬老妇人的爱情故事,她十多岁时曾与一个青年相爱,青年在二战中死去,但她一直不肯相信,一直等待爱人回来,一直等到八十多岁,她这样等待的原因只有一个。他们相爱的时候,她感觉那个冬天是暖和的。七十年岁月什么都变了,然而爱情从来没有变,是的,这个故事证明了一个事实。无论谁都会老去,羊胎素也改变不了,从长远来看,物质的东西总会死亡或改变,而精神的东西却千古如一,真爱会永存。所以,在这么多年之后,我仍然可以象第一次一样对你说:我爱你!我永远不会忘记你!

到达总公司的当天我就约了樱宁,那天黄昏我俩沿黄埔江散了很长的步。暮色中的上海很美,半殖民时期留下的欧式建筑在现代化城市的背景下透出一丝异国情调,虽然是大都市,因为天气比较热,出来的人并不多,我手指华灯初上的美丽景观对她说:“送给你!”樱宁有些羞涩地看着我送给她的“礼物”,轻声说:“谢谢。”我立即跟上一句:“我喜欢你!”她仍然看着前方,那一瞬间的她是那么出奇地美丽,那是一种奇特的光华从她身体中放射出来的美丽,我知道,我成功了,虽然她什么也没有说。三天以后我们就结婚了,这是尊重传统的一种说法,中国人很重视传统,传统中也确实蕴含着很多优秀的东西,但另一方面传统也十分厉害极具杀伤力,传统在很多时候会于无形中伤人,如果被无意扭曲或恶意利用的话,传统可能会变成核武器,会伤害很多人。这就和智慧差不多,用得好用对地方可以使人的生活越来越美好,最后使人间变成天堂。用不好或乱用,就会使我们走向地狱,有一本书叫《伊甸樱桃》,把这个道理讲得很清楚。在我的记忆里,我与樱宁的婚姻确实存在过,虽然时间并不长,我俩在幸福的婚姻中渡过了一年时光(当然,如果你不害怕核武器的话,你也可以把它理解为我们非法同居了长达一年之久)。

爱情这东西真是奇怪啊!从我的经验来看,我敢说:就算是两个不同星球的人,只要他们中间一旦出现爱情,一切障碍就会自然消除。这种魔力也出现在我与樱宁之间,当然,我们两都是地球人,不过,由于我们的经历、思想、年龄、情趣、爱好等等都存在很大差异,所以,我们之间的差异其实与两个不同星球上的人之间的差异也相去不远。但爱情,这世上最了不起的魔法师,在一瞬间就把这些巨大的差异全抚平了。当我们一起登上一座又一座山峰的时候,我永远也忘不了我们静看夕阳西下的情景,红霞满天,层林尽染,你美丽的脸是我所见过的最美丽的红叶,我从后面轻拥着你,我敢打赌,那时的我,一定是那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当我们一起游泳的时候,你就象一条传说中的美人鱼一般随波漂荡,而我温柔的眼神从来就不会离开你一秒,我想,就算是唐明皇看杨贵妃浴于华清池的眼神也不过如此吧?而你回视我的目光,恍如流水,清莹透明,宛转流动。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你不会游泳,我得注意你的安全。我们一起听音乐的时候,你总是不说一句话就往我的怀里钻,我已经习惯你这样了,我寂寞的心胸已经不能没有你的体温。当我们一起面临那些意料之中和意料之外的艰难时,你的镇静令我吃惊,同时,也令我镇静,我们已经习惯于从对方身上找到勇气和坚强······当我们在一起的时候,真的,我这个久经沙场的情场老手,明白了什么叫爱情。

在一起的时间长了,我发现樱宁真是十分适合我。十九岁的她是纯洁、温柔、善良、可爱、理智的化身,在她清澈见底波光柔宛的眼神中,我变得那么宁静而温柔,她总是在我耳边轻柔的说:“你有一双马儿一样的眼睛。”是的,我愿做一匹一生供你驱驰的马儿,承载你所有的痛苦与悲伤,带着你奔向我们共同的幸福。

人与神是可以沟通的,途径就是通过“爱”。当我们爱一个人的时候,我们不会感觉到痛苦、仇恨、妒嫉 、悲伤······等等不良情绪,真的,我们会因为爱上一个人而得以与“神”相近。但神,我没有见过,我就把它比喻成“高尚”或者“完美”吧。我想樱宁在遇见我的时候应该与这两个词离得很近,至少比我近得多。但因为得到了她的爱,所以我也有幸沐浴了“神”的光辉,从幸福的本质来看,它差不多可以与高尚或完美这两个词互换。这一年里,我俩真的是过上了神仙一样的日子,当然,前提是我被调到总公司跑业务了。关于我们的爱情故事,细节我就不想多说了,不是有句名言:世间的幸福大致都是相同的,而不幸各有不同?这是真话。我与樱宁的美好婚姻就证明了这句话。我们象天下所有恩爱的夫妻一样甜蜜地享受着我们的幸福,就象不知疲倦地采蜜的蜜蜂,我们形影不离,一起去公司,一起去旅游,一起去吃饭,一起去游泳,一起去爬山,一起去跳舞,一起去喝咖啡······一起去做任何事,当然,所有的事情当中,做得最多最好的是爱,我的幸福在樱宁年轻的肉体和痴迷的爱恋中达到了空前的高度。我们就这样渡过了300百多个日日夜夜却乐此不疲,我想我们会一直这样过下去,直到我们双双老去。然后,我们将静坐在一起,轻握对方的手,等死。还有比这更浪漫的事吗?我想不出来。以后读了杜拉斯的《情人》和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和王小波的《黄金时代》,这些高人的作品里面蕴藏的浪漫主义情绪才大约可以表述我当时的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每当说到浪漫这个词我就会联想到血,联想到我与樱宁一起渡过的唯一的一个秋天。那是一个北方有名的风景区,满山遍野恍惚燃烧着了一般的枫叶,红得触目惊心。站在高高的山岗上,樱宁靠在我的怀里说:“看,它们正在流血。”我也凝神眺望,突然感到一阵深深的恐惧不安抓住了我的心。那满山遍野铺天盖地拚命燃烧着的血色枫叶,是一种太疯狂太绝望的美丽。樱宁显然被深深地感动了,她似乎悟到一种震憾人心的热烈和执着。然而,我知道,它们不会长久,就象我知道一切真正的美丽都是短暂的一样,这是一切生命的宿命,低智商的生命过了就过了,并不会承受想象的痛苦。可怜的是我们人类由于会思考所以能够事先清楚地知道这一点,一瞬间,我的心充满了悲伤。

四、分手

怎么就分手了?上面不是才写到一见钟情吗?这也太不通情理了吧?并不是我记错了,而是因为事实就是如此。我只想这样表述,分手。我也只能这样表述,因为我对樱宁的回忆只要一到这里,就咔然而止,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片茫然与空白。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必然会面临这样一个事实,分手,早迟而已。在我俩深深相爱一年之后,我们被迫分手了,而且我是被樱宁所迫而不得不分手的。这么深爱着我的樱宁为什么一定要分手呢?因为,她死了。

“青江一曲柳千条, 二十年前旧板桥, 曾与美人桥上别, 恨无消息到今朝。”樱宁已经离开我十四年了,十四年来,思念她已经成了我的一个习惯,如烟往事总是在我寂寞的心中缭绕,午夜梦回时也想为她写点什么,但始终不能提起笔来,这段爱情对我来说实在是太重了,我怕自己抱不起。直到有一天在网上无意中看到了村上春树《挪威的森林》,感动之余,才意识到有必要为那个逝去的灵魂奉上一曲安魂曲。一个人就是一只随风飘摇的风筝,维系他(她)与这个世界相联的不过就是生命这一脆弱的绵线,只要是人,无论贵贱贫富寿长命短,都会死去,无一例外。樱宁,如夏天的花朵一样灿烂的女孩子忽然凋谢了,这是一个我无法接受却又无力改变的事实,那么美丽动人的一个灵魂就这样无言地走远了、消失了,这到底是为什么?!一场车祸夺走了我的爱人。当我在病床上见到她的时候,弥留之际的她用尽最后的力量对我说了两个字:“走吧。”然后泪水就从她那凄美的眼里奔涌而从,感觉上就如同直接从心灵之泉里流出来的水一样(她的致命伤是在心脏,所以她到死都是那么美丽),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明白当时她是叫我走呢,还是说自己将走了?人是很贱的,只有在失去所爱的时候才会真正明白她的重要她的好, 然而,一切都太晚了。我害怕离别,特别是这种生离死别简直令我肝肠寸断,多年来,唯一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我是怀抱着樱宁看着她离去的,看着她眼里的爱意慢慢远去慢慢消失,起码,绝情的她看到了我眼中不变的珍惜,一个人,被这样爱过,应该算是不虚此生了吧?而且,就我所了解的真正憾人心魄、令人无法忘怀的爱情,无论古今中外,都是以悲剧为结局。诸如梁山伯与祝英台、罗蜜欧与茱丽叶、泰坦尼克号上的杰克与露丝、垓下离别时的项羽与虞姬、倾情吻别的斯巴达克斯与苏拉的妻子······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真正的美都存在于悲剧之中。我与樱宁的爱虽然在形式上没有上述前辈那样壮怀激烈,但本质上是一至的。而且,就我的了解,这个女孩子的内心世界十分单纯而高贵,其精神层面所达到的高度是我感情生活中所遇到的女士中最高的一个。一句话,樱宁在物质和意识上都最接近我心中的梦想。让我为我心中可爱的、永远年轻的樱宁唱一首她喜欢的歌吧:“越过山外山,找过水中水,谁是你,东方的女孩?她的眉呀眉,象双燕飞过长江水,她的眼呀眼,好象西湖水含烟。走过海内外,巴黎到上海,谁是你,梦中的女孩?她的唇呀唇,象栖霞山上枫如醉,她的脸呀脸,天山雪般晶莹。五千年的色彩,千万里的胸怀,孕育了,东方的女孩。”我想,当我饱含爱意的歌声穿越不同的时空到达那颗曾深爱我,我至今仍深爱着的灵魂时,她将不会孤独。

亲爱的爱人,你已经离我而去了,再也无法挽回。你知道吗?我是多么后悔没有在拥有你的时候多爱你一些,我是多么后悔没有每天多看你一眼、多吻你一次、多牵你一次手、多拥抱你一下······假如一切可以重来,假如时光可以倒留,万能的神啊!我愿意永远生活在有你的过去;假如有来生,我愿意立即死去!因为这样我们就可以重新开始。真的,我愿意,现在我也愿意。

不过我想这些对她已经不重要了,但对我却很重要,樱宁,就象那些偶然出现在我的生命中的我曾经深爱过的人一样,已经不可改变地活在我的心中,不会死去。当时我并不明白这个道理,很长时间以来,我的心一直沉浸于痛苦和悲凉之中,直到十多年后,我年幼的儿子让我真正明白了这个道理。

十四年后的现在,我失去了母亲。母亲十分疼爱孙儿,已经到了近于溺爱的程度,我想,那是老年人的通病吧?所以,母亲与孙儿的感情是极深的。但母亲走的时候孙儿却没有哭,我心里对这件事一直不太舒服,有一天,我问儿子:“奶奶死时你怎么没有哭?奶奶那么疼你。”儿子的回答让我吃了一惊,他说:“奶奶根本就没有死,奶奶每晚上都和我睡在一起。”听了这个回答,我突然间觉得一股热力从体内直冲眼眶,双眼立即感到因湿润而模糊。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细细回想孩子说的话,才明白自己真是枉读了那么多圣贤书!原来,我们所爱的人是不会死的,只要我们还没有死,他们就将一直活在我们心中;原来,所有的生里面本来就包含着死,所有的死里面本来就包含着生;原来,真的爱一个人就会忘了自己,原来,真的舍不得一个人不必哭泣······原来,在对我母亲的爱上,我还不如我的儿子,因为儿子是以一颗单纯的心灵来怀念祖母,而我是由于失去母亲而害怕面对未来。说白了,儿子是真爱她的祖母,而我是真爱我自己!

所幸,我知道母亲会原谅我的不孝,正如母亲已经原谅了我过去一切的错误一样。母亲没有什么了不起,她就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普通,但同时,母亲又十分了不起,她就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了不起。

据说,苦难令人成熟,生命,就是一个从已知到未知的过程。在经历了那些沉痛的离别和无尽的思念后,在41岁的今天,我认为自己领悟了一个简单而深刻的禅理:对“爱”,我们应执着于心、洒脱于形。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最好不要谈“爱”,要不然,你就可能会象我这样,已经习惯了从一个人的眼里看到欣赏与肯定、获取勇气与希望,却不得不活生生地看到这双眼睛慢慢变得茫然,最后空洞。话虽这样讲,但要怎样才能做到执着与洒脱的平衡,我到现在也没搞清楚。听人说,爱情是人的一种基本需要,所以没有爱肯定不好。于是我糊涂了,真的,41岁的我仍然没有搞清楚爱到底是什么东西,只知道一旦遇到它,你就会象喝醉了酒或吃错了药,昏头转向、神魂颠倒。细想起来,这种感觉并不好。但又听人说,如果从没爱过,即如果一直都是清醒的,那简直就是人生最大的悲剧!如果从没坠入过爱河,那真是“生有何欢,死有何惧?”哎,爱情!我想,很可能是人类在变成人以后一直到变成其它什么东西以前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一个难以解开的迷。我承认,我功力太浅,解不了这个迷。而且我怀疑无论我怎么修炼也无法解开这个迷。但正因为命运总是会突然夺走我们的真爱,才使我们渐懂珍惜,或许,正是因为命运的无常,才有人生的五彩斑澜?正如苏格拉底所说,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我一无所知。

所以,我用下面这个公式结束了本故事:

生命+爱情=?

参考答案:永远不能忘记你。

宋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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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奔月
☆ 编辑点评 ☆
奔月点评:

人与神是可以沟通的,途径就是通过“爱”。当我们爱一个人的时候,我们不会感觉到痛苦、仇恨、妒嫉 、悲伤。
叙述比较多,语言不够简练。

文章评论共[11]个
金士渊子-评论

尊敬的奔月编辑
我以为无论多少语言都难以叙述清楚爱
  【过往的记忆 回复】:一滴水能容纳整个太阳哟,欣赏了 [2007-10-12 21:54:33]at:2007年10月10日 晚上8:32

梧桐心-评论

其实,世间真的没有永远的,信吗at:2007年10月11日 晚上8:16

金士渊子-评论

梧桐心朋友
谢谢关注
真爱会永存
我相信
至少我愿意相信at:2007年10月12日 早上9:28

寒塘冷月-评论

看过,心痛,无言。。。。。。一切都没有如果。
at:2007年10月12日 下午3:11

金士渊子-评论

爱过
总比从未爱过好
当我临死的一天
我会告诉我的朋友
我渡过了美丽的一生
敬请继续关注at:2007年10月12日 下午3:48

金士渊子-评论

大浪
看过没有
永远不能忘记你

还有更厉害的在后面
还没写完
可以先告诉你小说名字
望穿秋水

谢谢关注at:2007年10月12日 下午4:17

夏莫-评论

任何事情都有它自己的发展规律吧。爱情也一样……
  【金士渊子 回复】:请关注我的下一个中篇
嘿嘿
不好意思
还没写出来 [2007-11-2 8:19:33]
  【夏莫 回复】:好好写:) [2007-11-2 13:13:32]
  【金士渊子 回复】:好嘛
名字我都想好了
和你的名字有点关系
叫春玉 [2007-11-2 18:00:05]
  【夏莫 回复】:什么关系? [2007-11-2 19:45:22]
  【金士渊子 回复】:春 过 了 就 是 夏  [2007-11-2 20:27:10]
  【夏莫 回复】:哦 [2007-11-2 20:30:36]
  【金士渊子 回复】:本来是用春玉为小说名的,后来因一些原因改了,惊鸿一瞥。不好意思,请指教。 [2007-11-17 17:43:29]at:2007年11月01日 晚上7:25

显沣-评论

生命+爱情=?这个问题真是让我无从回答,
我倒是羡慕你能找到属于你的答案。
生命+爱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想想,
思考一下自己的人生,
审视一下自己的爱情。
究竟“生命+爱情=?”
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答案,可我的确从未认真思考过。
生命+爱情=?我还是在问自己,
希望下次我有了属于我自己的答案时
再来此地~~~~~~~
生命+爱情=?。。。。。。愿天下有情人永远能常相守!



  【金士渊子 回复】:我还有一个答案,在另一个中篇里,<望穿秋水>,等您指教。 [2007-11-6 15:27:23]at:2007年11月06日 中午12:47

烟雨晚风-评论

“青江一曲柳千条, 二十年前旧板桥, 曾与美人桥上别, 恨无消息到今朝。”难忘的情怀。拜读才子小说!
说是小说,更像叙事散文呢。情节刻画少了,个人描述太多。我不会写,但会看,呵呵
  【金士渊子 回复】:是。我觉得自己比较适于写散文,我想,我发明了一种小说新种,散说。有空看看《惊鸿一瞥--我是怎样死的》,看对不对您的味口? [2007-11-26 14:22:35]at:2007年11月26日 中午2:18

专可-评论

一见钟情!!真的有么?也许只有幻想中才会产生吧!哎~看到怎么就想到俺的悲情史了!佛曰:错过!错过!
  【金士渊子 回复】:有。有比没有强。 [2007-12-5 8:31:57]
  【专可 回复】:嘎嘎~观点比较独特!也是,我也宁愿相信世上真的有一件钟情 [2007-12-6 6:48:33]
  【金士渊子 回复】:是一种极致的美丽。 [2007-12-6 11:17:07]at:2007年12月05日 凌晨0:22

一品深蓝-评论

一种窒息的痛!不过总体说来,我觉得这不是一篇小说。怎么说呢,文字中叩问的东西很多,多得让人感到沉重,或许是沉甸甸更准确一些。问好金士。
精神自由的人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常被无形的剑穿胸而过。
微笑着活吧,在无形的事物面前,放彼此一马。
珍重!

  【金士渊子 回复】: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2007-12-6 11:16:02]at:2007年12月06日 上午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