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叶肆无惮忌的飘零,秋风飕飕,秋气逼人。
一早起来,大口大口的喝着净冷的空气,似乎很喜欢这种感觉。天灰蒙蒙的,让人感到秋的深沉和稳重。早上的天空,和晚上的没什么区别,只是感觉空气比较清新。
在跑道上跑着,慢慢的,漫无目的的。秋意阑珊,让人沉思让人沉醉。
深秋了,叶儿凋零得一塌糊涂。有的横竖飞扬,想把最后的生命演绎得更加辉煌,有的垂直下调,完全放弃了这最后挣扎的机会,随遇而安。有的开始化为泥土,又一次的付出了自己短暂的生命;为有的被人点燃,以另一种形式报答树的恩德。
让人留连的田野,小草枯了,小花谢了。这样的景致同样美妙,很是让人怜惜。可是,一切都自自然然,叶儿自各儿以自己的姿势飘飞,花儿也各自调谢飘零。一个人独自出去,与秋天呢语缠绵。秋,属于平淡和静寂,热闹的场合不适合秋的生存,秋天也不会喜欢浮躁的红尘。
我是一个平淡如水的人,能够禁得住岁月的诱惑,能够扛得住人生的颠簸。如果秋天成熟了,我想我会成为它爱的人,秋需要宁静和守侯,需要一个禁得住寂寞的知情知心的朋友。
追随秋的影子,从不怕奔波劳苦,坚持我的爱,直到地老天荒。
花自飘零水自流,秋风秋雨是我的爱,我不怕世俗的谗言谗语,不计较所得所失的点点滴滴。让自己随风而去,我的思绪已随风随飘飞的落叶纷飞。
“我言秋日胜春朝”。刘禹锡喜欢秋天,我也如他。秋意绵绵,秋风瑟瑟,就是从来不会有秋高气爽,我也同样会沉醉。飘飞的红叶,总是那么的惹人怜爱。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包括春天,包括秋天。我喜欢秋天,不知道是怎么就深深的喜欢了,既然如此,我想,不久的将来我会成为秋天的“新娘”。
秋天,我喜欢它,不关它自己的事。尽管它时常显得冷酷冷漠,尽管它时常显得萧瑟,尽管它总是让人觉得安闲与寂寞。
秋天,我觉得我象一个隐士,忘记了俗事凡尘。秋天,掩卷沉思,常常写着关于自己的故事,然后,再笑故事的主人太傻,太痴。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乎,不舍昼夜!”当惜今朝秋正浓,走吧,走向秋天,看渐残荷叶,梧桐飘黄,我想,雨打芭蕉虽美,这又何尝不是一种美。
爱秋天,很深的爱,所以,做梦的时候都想嫁给它。
本文已被编辑[王先林]于2007-10-9 16:31:51修改过
-全文完-
▷ 进入文水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