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高:最高的;最高尚的。(现代汉语词典)
什么叫崇高?现代汉语词典给出了一个指向,但仅仅是一种方向,具体所指并不明确,一切全得靠我们自己去体会、感悟、思考和斟酌。
一般意义上的崇高思想,大致有这么三点:
一、爱国。爱国者,必须以国家利益为重。爱国虽不必专门歌功颂德,解剖民族积弊、揭示社会不公与制度缺陷也许更见深刻,但一切解剖、指责、揭示与批判必须建立在国家和大众利益之上,而不是打着爱国的旗号对国家民族进行污蔑、攻讦,甚至出卖,以平衡自己迷失了社会定位的心理落差。真爱国者,绝不会因官场腐化人民堕落而“耻做中国人”,他针砭,同时疼痛着,他歌颂,同时幸福着。
二、爱民。真爱民者,心中时刻装着绝大多数不相干人的苦乐、困惑、利害与得失,把每一个善良者、弱小者的事情都当成自己的事情。爱民,绝不仅仅局限于爱自己的家人与朋友。爱家当然也是一种美德,但属于小爱,与爱民无涉,如果因为这种小爱而损害大爱,虽情有可原,但绝不可取。
三、爱美。真正崇高的人,是很少有低级趣味的,他不沾赌,不吸毒,不涉黄,不贪财,不因功利污其行止,更不轻易损害他人利益,践踏他人人格尊严。他往往沉浸于文学之雅、艺术之美、哲学之厚、科学之深,他希望用艺术和科技来装扮世间,用道德和法制来根除人类劣根。
崇低:追求形而下,纯粹满足于生理感官上的愉悦和物质上的需求,漠视精神力量的积累与塑造,以个人意志取代大众意志,可以为了个人利益牺牲大众。(作者总结)
一般意义上的崇低思想,也有如下三点:
一、信仰缺失。所谓信仰缺失,不是指崇低者毫无生活目标,但他的目标完全是建立在个人需求之上,为了取得这种需求,他可以突破一切固有的社会准则与公共的道德底线。
二、意义缺失。崇低者由于过分自我中心,他的生命缺乏更多精神力量的支持,一旦追求无法如愿,往往会失去生活目标和行为规律,陷入一种莫可名状的烦恼与苦闷当中而无法自拔。这种时候,他们常常会做出些违反常规和情理的事情来刺激麻木的神经,点缀枯燥的生活。
三、审美缺失。由于信仰缺失,崇低者对真善美不同程度地失去了感知力,他们所有的乐趣都集中在较为原始的感官兴奋之上;由于意义缺失,他们对多数常规的事物产生审美疲劳,容易对一些极端的、历来为人们所轻视的东西感兴趣,从而达到一种毒品般刺激与麻醉的效果。
当今这个时代,正是一个崇低的时代,精神的力量在利益面前空前微弱,对物欲的过度追求吞噬了更多更为美好的东西:官僚们贪赃枉法,以国家政策的名义百般搜刮民财;奸商们以次充好,为追求最大经济效益置群众的健康甚至生命于不顾;得志者高高在上,视芸芸众生的生命与尊严如同芥草蝼蚁;失意者常怀不平,时刻绷紧神经,等待时机向社会与他人刺出阴毒一刀……
在崇高的时代,人民的精神面貌是积极向上的:他们在工作中信心百倍,在家庭中恩爱和睦,在社会上乐于助人;他们监督贪污腐败,他们谴责恃强凌弱,他们勇于济民于水火,他们敢于救人于危难;他们求知好学,勤于探索,善于发现,勇于突破,敢于挑战……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没有比建设一个富强的祖国、打造一个和谐的社会更为重要的事情。
而在崇低的时代,人民的精神面貌是萎靡不振的:他们在工作中偷奸耍滑,在家庭中同床异梦,在社会上斤斤计较;他们在其位谋其利,他们疏远于情感的沟通,醉心于肉体的满足;他们藐视一切道德法制,他们漠视一切高尚事物;他们自怨自艾,嫉妒强者嘲笑弱者,他们自命不凡,视万物为侏儒小人,……对于他们来说,个人利益至高无上,为了永远填不满的欲壑,他们或者损人利己,或者意志消沉。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是不是就彻底地“道丧向千年”了呢?也不尽然,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有例外。在崇高的年代也有汉奸叛徒和小偷流氓,在崇低的年代也有舍己为人和大公无私。正是有了这些个案和特例的出现,才构成纷繁复杂的人间。一个崇高的年代如果没有几只害虫混入,显不出真理的存在和必要,一个崇低的年代如果失去了最后的道德守望者,这个社会也必将陷入万劫不复。
那么,一个高尚者在崇低年代出现,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形呢?不用想而可知,其必将如一头闯入城市的猩猩,掀起几多高尚地冷漠着的绅士紧皱的眉头,惊起无数优雅地庸俗着的淑女失态的娇嗔。如果他试图解救被凌辱的妇女,必然会被围观者指责为狗咬耗子,或者被讥讽为想出风头,因为他不但中止了暴力施为者的不法行为,也败坏了广大观众的勃勃兴致;如果他妄想出台一个稳定社会治安的方案,必然会遭到来自非法受益者的生命威胁或者设计陷害,会被永远意识不到自身悲剧的群众非议成捞取政治资本;如果他坚守自己的信仰,对不法行为和破坏分子绝不姑息,必然会受到对方的强力报复和无尽打击,同时还会承受来自社会舆论的压力,因为人们对这种信仰遗忘已久,对这种行为已经无法理解。
在这个崇低的时代,一切的破坏行为都被消解为整蛊,一切的侮辱事件都被转化为取乐,一切的流氓举止都被垂涎为风度,一切的暴利现象都被仰视为能力……于是,国家法制在这些被弱化、淡化甚至美化了的现象面前,变成了无事生非和欲加之罪,传统道德在这些行为面前,更是滑稽可笑得无地自容。试想,别人不过是在开玩笑,你法律强行介入,不是没事找事吗?不但破坏了大家的兴致,也构成了他们的心灵创伤和名誉受损;别人不过是响应号召,率先富起来了,你道德参和进来,岂不是眼睛发红妒火中烧,妄图打击别人创业,阻碍社会进步,从而满足自己希望大家一同挨冻受饿的小人心理吗?
于是,在这样一个“大同”的世界里,崇高者无可置疑地成为了破坏“和谐”的罪魁祸首。和谐这个词其实是可以有不同理解的,正如真理从来都存在于各自的品质里,任何人都可以拥有自己的“真理”,所以和谐也是千差万别的。这样一来,那就只好少数服从多数了。虽然先知们认为真理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但真正应用到社会当中,还得取决于大众意识,毕竟人民大众的利益才是最高利益嘛。既然大家都认为(默认为)调戏妇女是魅力的体现,都认为(默认为)鱼肉百姓是实力的象征,都认为(默认为)制假贩毒是才智的结晶,那它们肯定就是正确的了,就算它是伪真理,就算它是假和谐,但置疑的声音淹没在这样的声浪人海中,也微弱得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如此看来,真理与谬论只能是相对的,而崇高与崇低也完全可以相互转化,关键在于认定者所处的立场是否足够强大。既然万事万物都可以在社会意识形态的控制下无条件转化,那有朝一日它也会转回来,因为没有世上绝对永恒的东西。所以崇低者也不必过于张狂,是流氓的即便包装上了一层时尚的外衣,也掩不住法衣下卑劣的灵魂,总有一天还是会现出原型来的,而崇高者也自不必沮丧失望,是金子纵使被岁月侵蚀被风沙淹埋,也无法改变金子坚硬的质地和高贵的品质。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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