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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底下的罪恶汪汪麦子

发表于-2007年10月07日 早上9:56评论-1条

太阳底下的罪恶

6月5日,大河论坛出现一个题为——《罪恶的“黑人”之路!孩子被卖山西黑砖窑400位父亲泣血呼救》的帖子,帖子里描述了不久前成功的一次解救过程,情景催人泪下——“我们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在这些手脚并用、头发长得像野人一样的孩子中间,有的已经整整和外界隔绝了七年,有的因逃跑未遂被打致残;有的孩子被监工用烧红的砖头把背部烙得血肉模糊(后被人救出在医院治了数月也未痊愈)。他们每天工作14个小时以上,还不让吃饱饭,有时因劳累过度,稍有怠工就会被监工随手拿起的砖头砸得头破血流,然后随便拿起一块破布一裹了之,继续干活,至于拳打脚踢,棍棒伺候更是家常便饭,更有甚者,有的孩子被打手打成重伤也不给医治,如不能自愈或伤情恶化,奄奄一息时黑心的工头和窑主就把被骗的苦工活活埋掉。这些孩子身上都因为长期不洗澡长满了牛皮癣似的皮屑,他们最小的只有8岁,8岁的孩子为了一顿饱餐是那么顺从,每天都干着成人都难以承受的重活。他们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全天候有监工或打手巡逻站岗。”这是哪里的事儿?发生在奴隶社会吗?不是的。这些事情发生在山西省洪洞县等地的一些窑场,而且眼下还正在上演。

从媒体上看到了以上的报道,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21世纪的今天;在民主与法制的社会里;在一个国家机器还在正常运转的环境中;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众目睽睽之中;竟然发生了如同中世纪的奴隶社会一样,从人贩子手中廉价买来了儿童,进而剥夺了他们的人生自由,让他们象苦役犯似的干活,非打即骂,伤痕累累,就像生活在人间地狱。任何一个思维正常的人,任何一个有良心的人,任何一个那怕是稍微有一点正义感的人,任何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看到了以上的事情,都不会无动于衷的。

更使我感到震惊的是事情暴露后当地政府和派出所的态度,对前去解救孩子的父亲们不予配合,百般刁难,还规定他们只准解救回自己的孩子,不能把别的孩子带走,这就使得大多数的孩子无法得到解救,继续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这就使我明白了以上恶行为什么可以横行长达一年半之久,与当地政府的姑息养奸,纵容恶行及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是分不开的;他们的狠心与麻木使我无法把他们与共[chan*]党人的应有的所作所为联系在一起;为什么?为什么当地的窑场主竟敢如此地黑心,如此的嚣张,如此的胆大妄为,如此地无视国家法律,如此地草菅人命?就是他们知道有人保护,所以有恃无恐;事情出在黑心的窑主身上,根子却在当地领导身上;这些领导拿着人民的俸禄,举着共[chan*]党人的旗子,却当起了黑窑主的保护伞,恶势力的保护神;正是因为他们的阻绕,才使得解救工作百般地困难。

我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一介草民,面对这样的恶行,也只能是呼吁两句,无法去做一些实质性的事情,只是希望中央早下铁腕,打击这些恶人,制止恶行,早日把这些可怜的在地狱之中挣扎的孩子解救出来,让他们脱离苦海,早日与亲人团聚。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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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鲁速点评:

看了这些事情确实让人痛心疾首,在我们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还有这样的事,孩子们被如此摧残,惨绝人寰,难道我们不能从这件事得到反省吗?难道我们还姑息养奸吗?

文章评论共[1]个
月色满天-评论

法制有时候是针对某些特定的人群。社会矛盾的转移是战争,当收复台湾的第一枪打响之时,我想,这种矛盾也是不可调节之时。at:2007年10月08日 早上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