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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话•梦话•醉话南香余

发表于-2007年10月07日 早上9:30评论-0条

大凡能够流传下来的爱情妙语,都是极具个性,或夸张,或比喻,而富有文学色彩。读后,让你惊叹,让你拍案,让你叫绝。

韩国《情书》中有这样一句爱情誓言:“我不要2至3年的爱情,我想要千年之恋。我要爱你999年11个月30天23小时59分59秒,你只要爱我一分钟,我们的千年之恋就达成了。”对方只要拿出一秒钟爱他,加上他那一串“爱”对方的时间数字;正好是一千年。谁若不信,拿出计算器计算一下,保证半秒不差。你看,这种“赔了血本”的“不公平”的爱,还能不让对方“赚”得又惊又喜、狂叫起来吗?

上面的例子,只是爱上一千年,还有爱上一万年的呢。《大话西游》中有句妙语:“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直到失去时,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一定要在这份爱上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套用1958年“大跃进”时的时髦句式,可以这样说,“人有多大胆,‘爱’有多高产”。

这不是说梦话、说醉话吗?有人说,“爱情是一个长长的美梦。结婚则是闹钟”。人在爱情的长梦中,说出的梦话,只要能表达他自己的心绪就可以了,是不必较真的。这些极度夸大的情话,也像是人喝醉酒后的醉话,人们不是常说“李白斗酒诗百篇”吗?他那脍炙人口的“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我想就是醉后写出的醉话。所以,鲁迅先生幽默地说,文学上的“大话”、“豪语”是需要“大打折扣的……白发三千丈,我们至少将他打一个两万折扣,以为也许七八尺,但决不相信它会盘在头顶上,像一个大草囤……用鲁迅的这种思维方式,去对待那些“爱情誓言”,是不是也得打它个“两万折扣”呢?爱情的狂热期,保持它几年时间,然后进入“锅碗瓢勺交响曲”的平常期,就可以说是美满的了。有个叫泰恩的人,居然这样说:“互相研究了三个丰瞬,相爱了三个月,吵了三年架,彼此忍耐了三十年——随后轮到孩子们重复同样的事情。这就叫结婚。”

泰恩说得难免过于悲观了,不具有普遍性,但也说明了婚姻不会像热恋时想像得那么狂热。意大利大作家薄伽丘,就在其小说中,以幽默的语言,对爱情的豪言壮语打了大折扣。一个贵族中年人,追求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在情书中经常说,“我心中的爱情火焰在熊熊燃浇”。一天,他在雪中等待他的“心上人”,浑身冷得哆哆,嗉嗦,见到这个女人后,他说,大雪快把我给冻死了,这个女人则大声反问道:“你的爱情火焰不是在熊熊燃晓吗?这么一点点儿雪,就把你的火焰扑灭了。看来你写的情书都是在撒谎。”

热恋中的情人会说豪语,想不到小商小贩说起豪语来也是一套又一套。星期天逛商店,有的小商店的门上,竟然贴着什么“吐血价”、“跳楼价”,那意思是赔血本的“大甩卖”,或者是心痛得要自杀的“大甩卖”。这些假话,更得大打折扣。

情人的豪语,虽然需要大打折扣,但是从修辞的角度去审视,能给人留下不少艺术上的美感,不愧为佳句隽语,而小商小贩的“吐血”“甲k楼”,只能使观众厌恶,因为他们在骗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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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鲁速点评:

情话有的夸张,但人能接受,然而,染了铜臭味的商家的大话则让人厌恶,文章写得很有趣,有可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