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男孩女孩在一起已是非常大胆了,不像以前的拉个手、走个路都不敢挨得太近。比如鲁迅笔下的白莽戴着很厚的近视眼镜,和异性的朋友一起走路要在三四尺以上的距离(“他的迂渐渐的改变起来,终于也敢和女性的同乡或朋友一同去走路了,但那距离,却至
少总有三四尺的。”——《为了忘却的纪念》)。但发生在我身边得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
有一天晚上我和妻子回到我们住的那幢楼里。
一个楼道里有12户人家,楼梯里的声控灯不大灵了。大家习惯了,也不太在乎,反正家里有的是台灯、壁灯、吊灯。
“哎哟!”妻叫起来,“谁呀?”
我以最快的速度冲在妻的前面,脚往楼梯间一跺,啊,两个人,一男一女,就在光亮罩向他们的一刹那,紧挨在一起的两颗头低下了,他扶在她腰间的手、她搂着他脖子的手,闪电般立即分开了。
“现在的人怎么这样?”妻子大概是受了惊吓,一下口不择言。那两个青年像两棵蔫了的小白菜,一下窘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
就在那时,声控灯的亮光一下消失了。我觉得这黑暗来的正是时候,一把拉过妻子的手:“走吧,咱回去吧。”
像是无意中踩到了两只偷吃正欢的老鼠的尾巴,我们的到来,打断了它们乐趣,打破了属于它们的黑暗,属于它们的宁静和温馨,而留下的只是尴尬……
“对不起!你们继续,一切都还给你们,我们上楼了”,我也不知在哪里想起的那么几句词,拉着妻的手就往四楼赶,我家在四楼。
“嗨,他们怎么会拣那个地方谈恋爱?”关了房门,妻子又讲了起来。
怎么说呢?她可能不会理解。我跟她热恋的时候,就去电影院,三五个人就可以包一场电影。电影票也不贵,到点就开始放,加上声光乐,是绝不影响我们偶尔浪漫一会的。当然还有别的地方,比如旱冰场,我们都是几十个人包夜,有点狂欢的意思。偶尔来点拥抱、亲吻这样的亲蜜接触也是不难的。
楼道是狭窄的,以前只考虑到能走人就行了,谁会想到它还具有这一神圣而伟大的功能?
第二天,我特地将楼道清扫了一遍,还洒上水,重点是底楼的梯间。衣服靠在上面,再也沾不到一点灰尘了。
晚上,我故意下楼去,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偷偷看。没人。
一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人。
那里再也没有他们的踪迹。
楼道依然清洁,尤其是底楼。每次走过,我总会多看一眼,那儿的空气曾经是甜蜜的温馨的……
每当我从黑暗中穿过,就会笑笑。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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