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提起放暑假,孩子们无不心花怒放,长达两个月的暑假,可以尽情玩耍,让崩紧了一个学期的神经得到彻底放松,重新积蓄起学习的兴趣。可不知从何时起,孩子们休息的权利渐渐就被剥夺了。五十多天的暑假,有二十多天被关在教室里补课(有的甚至要补课四十多天),虽然有关部门也曾三令五申,禁止补课,“给孩子减负减压,实行素质教育”的口号也喊了好几年,可补课风依然盛行不衰,近几年还有逾演逾烈的势头。
现在的补课形式可谓形形色色,一种是请家教一对一辅导的,一种是十个八个学生组成小团体到老师指定的地方上课,还有一种是比较普遍的,即由学校统一安排的回校补课。既然有补课,自然要收补课费,补课期间水电费和教师工资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要免费给学生补课,学校负担不起这个沉重的担子,补课费是必收不可。但补课费不受物价部门的约束,没有了统一的收费标准,收多少只能由学校说了算。
据了解,今年暑假,在笔者所处的地区,同样是给初中二年级(今年9月份准备升初三)的学生补课,在a学校补课25天,补课费要交250元;在b学校补课20天,补课费却要280元;在c学校补课25天,补课费只要70元。
全国上下,大部分学校都有补课现象,别人在补,我们不补就落后了,学校放弃休息,给学生补课,也是一片苦心,适当收取一些劳务费,本无可厚非。可是在同一个地区,消费水平同等的条件下,却出现如此参差不齐的收费,我们的一些学校是否存在有从中谋取利益的动机?是否违背了同工同酬的公平原则?我们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否该对这些行为作出一些约束,而不是一味地强调不准补课?补课是广大望子成龙的家长们的意愿,民意难违,由不得你准与不准,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也许转变观念,转变管理的方向更为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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