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人在10月1日曾以叙事的方式发表了小文——《车祸之谜》,在这里我们不再探寻也没有必要来探寻它的谜底究竟是什么,姑且让它成为一个永远的“谜”罢。那么,从这一起简单的车祸中,我们不妨来探讨一下在车祸中所涉及到的人或群体之间微妙的关系。
为了能理清这其间的关系,我们不妨把它分成两个部分:即,集体(或群体)与个体,个体与个体。
那么首先来看看这集体(或群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
首先,从伤者m做为接受邀请而做客的这一集体(或群体)来看,在m出车祸后,这一集体(或群体)除m外不约而同地建立起了“攻守同盟”的关系,似乎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策略的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对于外界他们封锁了所以的关于到“农家乐”娱乐、聚餐一事,似乎自己并未参与其中并置身此事之外。很明显的,这种“攻守同盟”是直接针对m的,也就是说,一个集体(或群体)来对付一个个体,而这个个体又是一个生命垂危者。
一个集体(或群体)对付一个个体本就独木难支,况且这个体又是一个危在旦夕的弱之又弱者。可见,这弱者永远是“弱者”,强者永远是“强者”,况且这“强者”都会永远地站在“强者”的一方。谁还会想到刚才还在酒桌上的“一心敬哥、哥俩好”的豪言壮语呢?真有点儿“墙倒众人推”、“落井下石”的架势。
其次,m受伤后其所在的部门和单位派专人进行护理,在m情况稍稍稳定之后,护理人员悉数撤回。原因就是,只要m不死,那什么事都好说,什么事都好办。可见这护理是迫于无奈,无奈的原因是领导带队乐极所致,况且下午班都不用上,假如m真的死了的话,那怎么交差?总之利用上班时间在“农家乐”做公务,那是走到什么地方都说不过去的。也从另一侧面说明了,集体(或群体)对个体是:消极对付。
再次,在m因高昂的治疗费被逼无奈的情况,m家属向其m所在单位求助,而那个曾承诺“有任何困难单位都会帮你解决”的n主任把“困难”交给了最高行政长官y。当然,这也是无可非议或无可厚非的事情,那个单位不是“一把手”说了算。然而,这单位的最高行政长官y一句不紧不慢的“单位不是慈善机构,你自己解决”。对生命的漠视可见一斑。
下面再看看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
首先,m与c是昔日的“情人”关系,在出事的那天晚上得知m的情况后,呼天抢地的“他再有个三长两短的我就不活了”,这情之真真意之切切,溢于言表。然而第二天便对m不管、不问、不闻,这情之真真真到几斤?这意之切切切到几两?难道“情人”之间的关系就如此之脆弱。于情于量也说不过去啊。
其次,m与h是同学加同事的关系,而h与c仅为同事关系,而c对m采取的不管、不问、不闻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又是h出谋划策的。可见这同学关系是不牢固的,同学加同事的关系依然也是不牢固的。
再次,h夫人与c的关系及与m的关系,h夫人与c和m都是同事关系,且h夫人与c又多了一层同为家属子弟的同“根”关系。所以这仅仅的同事关系怎能靠得住。
从上面这些关系中,我们不难看出,不管是集体(或群体)或是个体,能靠得住吗?不错,我们常常倡导或要求在处理集体和个体关系时,要求个体服从集体,甚至要求为了集体要牺牲个体,即牺牲“小家”保全“大家”。而这种服从或牺牲的前提是存在着“利益”的冲突的。很明显,在这起事件中却并不存在着利益的械斗。然而就是在这种没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在这一事件中的两个集体(或群体),一个采取消极应付的手段,一个采取漠视生命的态度。这消极应付的手段和漠视生命的态度就是所谓的集体(或群体)对于一个个体的赤luo裸的手段和态度,连一片必要的遮羞布都不要。
至于个体,“朋友”、“同学”、“同事”,甚至是“情人”,那就更不用说了(上文已做简章阐述)。
所以,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不能成为一个弱者。因为,人们都喜欢众人推墙倒,都喜欢落井下石,都喜欢……。
哎,畸型的人际关系啊,畸型的心理。畸型的心理啊,龌龊丑陋的灵魂!
哎,畸型心理的人们啊,你们为什么还不在真主的面前忏悔?
哎,丑恶灵魂的人们啊,你们为什么还不接受耶稣的洗礼?
(必要说明:这种现象也许与我所生活与生存的环境有关,所以其中的看法和观点也仅针对于我所生活和生存的这一窄小的空间而言!)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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