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人性“贪”,却不怕说出来。这个世界之中又有几人不贪。佛家不是有云:“贪,嗔,痴也”。而“贪”字却在其首,可见世人之贪。故我之性“贪”,也属平常。
然“贪”字尚有大小之别,小者小贪,大者大贪。对于其吾思之甚久,却也悟出个“道理”来,要贪就大贪,只贪图小便宜的人是最没有出息的。
故要贪,就贪出个名堂来,不要让人小觑了自己。
世之事反反复复,甚为复杂,非一言二语所能道明。故要贪,也要找出个“架子”来。分析许久,方才悟出:有权有势的人最容易贪,故要贪,就要让自己找到一个“架子”。而这个最好的“架子”便是要做“大官”了。现在的“官”较之古代要烦琐的多。古之官只不过是“官”。而现在,“官”则多了。大至省长,县长,小至一个小村村的村长之类,都属官。而一个人说话众人皆听的人也算是官的一种。
要贪就贪出个名堂来,要做贪官就必须做个大贪官。
要做大贪官,就要有个样子。这里抓几张钞票(注意:是百元大张的),那里再捞一把,而所有这些,都统统装入自己的腰包之中。
若仅有以上这些,还不能算作真正的大贪官。自己“官”大了,便有人来走“后门”了,这些走后门之人,或有事相求,或只为单单的巴结。于是,便要送礼,或送钞票。树大了招风,这无可厚非。
于是,“大贪官”见了,眼睛便为之一亮,浑身说不出的舒服。“礼”自然是要收下的了,但却不能太直接——别人送来就直接收下。终归是要说些推辞的话语,这样便显得自己有分寸,够“高尚”。于是,送礼者则百般“劝礼”,说什么小小礼物不成敬意,望不要见笑之类,直到“大贪官”收下。“大贪官”留下自然要留下,但最后却要说些话语——你(送礼者)的东西就暂且留在我这里,但我却不会用。你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来拿走就是了。
也许我之几句话说得不够妥当,大当官何须人也,说话技巧更是一流,非我这黄毛小子非能及也。
如此说来,大贪官算是把礼物收下了。于是,送礼者满意的地离去。待送礼者走去,大贪官便会迫不及待地打开礼品,看看里面有没有“名酒香烟”,“名酒”则要xo,茅台,五粮液之类。“香烟”则是雪茄,大中华,红塔山之类。
若里面有这些东西,大贪官则会欣喜异常。若是没有,则要大发雷霆,滚你奶奶的,连“名酒香烟”都没有,鬼才愿意为你办事。全不顾“诚信”二字的含义,也忘掉了自己的身份。哈哈……这里倒要嘲笑那些送礼者了,大贪官还会讲什么诚信,笑话。
任何实物都有其复杂的一面,大贪官也不例外。他们的“光荣行径”却不仅仅如此。若一年少青年(就像是我自己),性甚贪,或得了上天的帮助,或因其祖上“阴功”的缘故,此人一路顺风,步步高升,终得一个不小的官儿。于是,便有人前来朝贺,有人前来巴结,更有甚者,有人前来提亲,说某某“大官”的千金如何花容月貌,如何沉鱼落雁,如何心灵手巧,如何……(只怪自己文辞有限,不能充分地来过赞这位千金)
而这位“大官”,则众人皆知,贪之无数,不一尽皆贪之。而这位年少青年(还是像我自己)见之,自然欣喜不已,毕竟自己还是单身贵族。于是,一门“喜事”便诞生了。
于是,又有人前来恭贺,又有人前来送礼,又有人前来巴结。
而这位年少青年,现在则不在乎这些了。他现在要做的便是要去他的“泰山”那里“取经”了。如何贪污受贿,却不容易被人发现。如何对自己的上司拍马屁,而又不被上司发现自己阿谀奉承,从而得到上司的关照。
总之,就是努力向上“爬”,官儿越做越大越好,如果有可能,玉皇大帝的宝座坐坐也是可以的。(据我所知,玉皇大帝的“官”要最大的了。)因“官”越大,贪的也就越大,因为自己性贪嘛。(注意:这里只针对所谓的“大贪官”,而对于那些清廉之官,则不可混淆而谈,读者见之要区分开来。)
写到这里,自己不免惆怅伤怀。自己虽也性贪,但却机缘难得,不得能成为一“大贪官”,而只能“望官兴叹”。而自己惟一能做的便是在心中烧高香对历史之上最大的贪官(人称“贪污之王”)和珅先生顶礼膜拜,希望他老人家能在哪里保佑俺,最好能给俺点灵感,什么贪污之道,贪污之理之类皆可。致谢!不对,不对,应该是“请受香”。
做“大贪官”的乐趣却不仅仅是是以上这些。他们不仅仅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更重要的是,还可以捞许多“好处”。这里小举一些实例:看场球赛(比如说篮球,足球,月球……)喝点小酒(比如说啤酒,白酒,药酒……),还看什么tv(比如说ktv,mtv,cctv……)。诸此种种,不一而论。而所有这些开支,皆从公款中取出。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二十一实际了,谁还花自己的钱。
更有甚者,逛花地,包小蜜(也可以是情人,也许就是二奶吧,更有甚者,可以是三奶,四奶,五奶,六奶……)。举之步进,乃自己能力之所限也。
写到这里,也该结束了吧。此时,又恨自己自己之无能,不能结识一个或一位“大贪官”,不如也可以与之“深切交谈”,知其行,明其意。如能如此,自己便能更深刻了解这些“大贪官”,或许能写出更多的文字。
如此而来,自己就算是能做了个“官”,但做一个“贪官”却是不合格的。为此,自己又不免有些伤感,毕竟贪污之王和珅先生是我的偶像,我这样做算是对不起他老人家了。
写到这里,也许会有人站起身来直斥我,做“大贪官”有什么好,你只看到他们“光荣”的一面,你看到他们“黯淡”的一面了吗?
于是,我便来答辩,那有什么?就算是被人发现,被人告上了法庭,打不了输掉了官司吧,那又能怎么样?国家还会分派给自己一间“免费”的房子来住,还有人“免费”送来饭菜。如此而来,自己的“养老”问题便解决了,何乐而不为?
如果真的不能做“大贪官”,那则做一个“平民”好了,自己做饭自己吃。此时,却有一个熟语不甚为自己喜爱——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以上所述中的丑恶现象,请勿模仿,若不然,所得恶果本人概不负责。切记。)
……未完,待续……
(后记:“贪官”者,早已有之,至今仍是有吧。至于未来,有没有“贪官”,自己却不敢来肯定。究其根本,也许就只有一个“贪”字吧。
也许人皆贪吧,所以不管居什么位子,都贪。二三岁的小孩子贪好吃的零食,如棉花糖之类。长大成人了,贪的则更多了,贪烟酒,贪美食,贪金钱,贪美色……只要自己想得到的,都想去贪些。如果想贪天上的月亮,虽是捞不到,却仍要贪,等到月明星稀的夜晚,则也要尝试着向月亮招招手,希望月亮也能落在自己的手中。
人之贪也属于一种“病”,但要去何处医治,却难了,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这样的医院,也没有专治这种“病”的医生。
那则要怎么办?
幸亏现在的社会已经进步了不少,科技更是发达。人类不是已经知道人体内的各种“组件”都是由dna控制吗?
我这里倒想呼吁一下,科学家能不能找到人体内贪欲受哪一dna控制,如果能找到,那能不能改变之一dna,让人变得不贪?
若真能如此,人类社会恐怕要比现在好些吧。起码“大贪官”不再去贪,这样一来整个社会则会少很多“蛀虫”。这个社会看起来也许会漂亮一些。因人有语: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个社会也应该是这样吧。
2007·8·24晚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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