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不得
记不得
某年某月某日某本书中
还夹着的花草和故事
在某个寂寞的日子里
惘然开放
在他的面前我总显得很卑微。这么多年了,我还是搞不懂贝多芬的第几交响曲和肖邦夜曲的区别,更别说是演奏了;还是国画、油画、漫画什么都画不出;还是没有长成颠倒众生的大美女。而这些都是他的她所拥有的。
他的她是多么优秀,甚至让疯狂嫉妒的我也不敢说半个不字。她叫水,是我们高中语文老师的宝贝女儿。老师上课提起自己女儿的聪明伶俐时,骄傲和宠爱便从他眼角的皱纹中流露出来。水一直是很抢眼的女子,漂亮不说,光是才华横溢就让人望尘莫及了。可谓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无不称奇。
他的光辉比起她来则逊色很多,至少在别人眼里是这样的。但对我来说,他是超人,是神话,是让我一见误终身的人。有且仅有我坚定不移的相信他是个伟人。所以当他高考考了全市的理科状元,众人诧异万分时,我觉得这是世上最理所应当的事了。
我是那么那么平凡。在纷繁绚丽的美景中,我只是一朵开在某个角落里毫不起眼的小花。对于他的高度,我只能仰望。所以我愿意远远凝视他,守护他。这样无望的暗恋或许会让许多人觉得沮丧,不过我觉得能拥有天天仰望他的机会,我都能幸福的落泪。
为了能天天看到他,我糊里糊涂的和他一起进了理科班。而我却没有勇气和他搭讪,所以他跟我说的每一句话、他给的每一个微笑我都会珍藏起来并在以后的日子里反复回想。这些回想伴我走过了苦涩的高中。那么平淡的回忆那时对我来说却那么足够,足够我天天品尝着寂寞。
高中的日子就在仰望中静静度过。我是那么安静,从未向人提起这份只敢在夜里绽放的感情。我的暗恋是一朵昙花,深藏在夜色里,兀自美丽,散发着芬芳。可惜,他永远都看不见、闻不着。
高考结束后,他和她走到了一起。理所当然的事,所有人都祝福,我也不例外。他们都是很优秀的人,可以一起谈论他们的钢琴,一起谈论某位油画大师,一起让别人羡慕到嫉妒。这所有一切一切都是我无法给的。我曾经极度渴望可以和水有公平竞争的机会。可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父母送我来上学已是不易,根本没有闲钱让我去上那些昂贵的艺术课。我知道自己成不了高贵的公主,因为我放不下世俗的打拼。我必须活得现实。
可还是有那么一次,那么一次,我有些失控。那是送他去大学的那天,我们几个同学约好去火车站送他。在站台上大家都在和他依依惜别的说着祝福的话。我孤零零的站在他们身后,低着头,望着脚尖,不敢看他。待众人都和他告别完毕,他看见了我,走上前来,说,我会想你和你的诗的。我一下子再也把持不住,泪水汩汩流下。他似乎有些诧异,又有些感动,就把我拥入怀里,简单的拥抱了一下。我看见自己的泪水浸湿了他的肩头。他却不会明白我有多么不舍得……
大学的几年我依然过得很简单,看书、做题、打工,惟一的消遣是想到他和他的一切。学校很美,很适合风花雪月。而我总是一个人穿梭在飘飘扬扬的落花里,欣赏他人的爱情。每每看到满树的樱花开在校园里时,我总是无端的忧伤。同宿舍的小姐妹说,晓语,你的眼里像是弥漫着伦敦的雾,有点儿迷惘,有点儿忧伤。
大三暑假在家闲着无聊时参加一些同学聚会,当然也是暗暗希望能看见他,可他始终是一贯的缺席。席间偶然听同学们提起他和她分手了,那时的我,百感交集,倒是有些遗憾,他们也是我最初关于爱情最美的梦想啊!
回家反复忖度后,我决定向他表白。这是一场迟到的表白,可我知道这对于我至关重要,因为这是我唯一的机会,没有它我可能永远也走不出那心结。
我已经决定在七夕向他表白,于是我开始反复演练,静静等待。
在七夕前的一天,我在一家书店随便翻看着新到的图书。刺眼的光被玻璃门反射过来,我本能转过头去看。走进来的却是他,是他。他搂着另一个娇艳的女子,两人有说有笑。我猛然觉得他离我好远,他好陌生。我一遍遍问自己我喜欢的人是他吗?我觉得一阵阵眩晕……
我终于明白那些对我来说的刻骨铭心,只不过是我一个人的地老天荒,与他无关。而我喜欢的那个人也不是他,只是一个存在于我心中的幻影。
我买了一本书,在扉页上写道:“晓语爱过,夫复何求!”然后装作与他偶遇,赠与他。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当走出书店时我的泪滑落下来,为我相思又相思的过去,可我知道他再也不是我心中那解不开的结。
本文已被编辑[吴钩]于2007-10-1 13:35:05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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